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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青鹿巷。
阿茨有些茫然地站在院中,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呆。
别看她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样子,却是个极有主见的女子,当初被一帮来路不明的人驱赶着上了马车,她没有哭闹,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去心疼值万贯的破家,而是如一只护雏的老母鸡般将囡囡与空桑搂在怀中,咬着嘴唇一句话都没说,却安抚下来两个遭受惊吓而不停抽泣的女孩。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她虽然从小不像张元祝那般读过很多书,不懂得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深奥道理,也没有去埋怨因为张元祝逛了一趟流花巷而招致的飞来横祸,依旧如在家时那般早起,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洗衣,不管怎么说,这日子该过还得过不是,也不像张元祝那般没事就长吁短叹,借酒消愁,只是不再绣花了,绣花需要心静,此时此地,让她如何能心静如止水,好几次都乱了针脚,人心不是古佛,不可能没有私心杂念,七情六欲。
这些日子她有些憔悴,有时候会莫名发呆。
她有些想家,想兴安镇上唠家常的那些左邻右舍,想自己的爹娘,更想那个时刻挂在心头的虎头,从小奶大的孩子,自己清楚他什么性情,她更多的是担忧,害怕他知道了此事后,会不顾一切地如飞蛾般扑火,她知道虎头很聪明,所以更担心他会做傻事。
母行千里,心忧儿。
院墙不高也不低,却如天堑般隔断了天地通途,这个小院虽然也不算小,也是如自己那般是两进的院落,但在阿茨眼中,这个小院更像一只囚笼,让她心闷,压抑得自己有些喘不上气来,她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却无法迈出大门一步。
因为门口有恶犬,虽然不咬人,却让她感到无比心塞。
……
洛都北临洛水,南接浮云岭,洛都也因此水而得名。
据说,古时曾有谪贬诗人游历至此地,此地虽富庶繁华,但终究不是自己的故乡,萧索落寞之余酒入愁肠,登高楼远眺,入眼处前路渺茫,是重重绵亘的浮云岭,亲友相隔两地不得见,江流蜿蜒盘旋如歧路曲折,一时情难自已,便在城南的五味居上留下两句题壁诗作。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这一日,五味居来了一老一少两位客人,在二楼临窗的地方找了张空桌,又要了四碟小菜,一碟鸡炒干丝,一碟酱牛肉,一碟腊鸭,一碟糟鱼,一壶洛水酿,二人在那借酒消愁,少年偶然一抬头,看到前人留在墙上题壁的诗作,字迹斑驳如飘零落叶,诗意却像浩荡江水般汹涌横流,竟莫名有种寻到同病相怜的知己感。
五味居是酒楼,酒有五味,甜、酸、辣、苦、涩。
他们二人就是祖须陀和墨北风,今日已是来到洛都的第三天了,他们一来就把寻人的消息立即撒给暗藏的墨侠们,不过,三日下来,除了一些零星的蛛丝马迹未待落实外,时至今日仍是一无所获,他们在屋里坐不住,便扮作酒客到这五味居碰碰运气,看有没有踩到狗屎运的可能。
洛都乃七八十万人口,方五十余里的天子大都,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况且,这件事又是当今太子委托卧虎司去办的,用脚丫子想想都知道,除非天上掉元宝,才有被砸中的可能,虽然机会渺茫,但博北风偏偏不信邪,哪怕有一丝希望,自己也要找到他们,昨夜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顶风冒雪向北而行,爬上了一座大山,恍惚间,看见一只大雕栖息在一块岩石上,见到他爬到山顶后,忽然腾空而起,那鹰隼白头金鼻,双目炯炯有神,一对铁翼振翅高飞,异常的神俊,一见之下心驰神往,便跟着那大雕飞行的方向一路向西,也不知追出了多远,竟然追到了一片碧波荡漾的清水湖畔。
再一揉眼,竟然看见一家人正站在湖边,笑吟吟地望着他。
当他飞奔向前的时候,身前忽然出现一道万丈深渊,两脚踏空,身子如断线的纸鸢般坠落向下,那一刻,他突然被惊醒了,额头上布满一层细密的冷汗,一颗心扑通乱跳,他知道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缘故,只是不知这梦何解,是吉是凶,他知道自己今夜算是睡不着了,于是披衣下地,走到了屋外。
夜色沉沉,冰凉如水。
本来想着浅啜几杯打发一下无聊时光,顺带着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谁知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一壶洛水酿就很快见底了,墨北风喊来小二又上了两壶酒,祖须陀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并未多说什么,知道他心里烦闷,也不去多说些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之类的废话去劝解,有时候,一场大醉,或许才是一剂最好的医治心病良方。
红尘三千,何事让人愁?
情之一字最无解!
这时,店内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墨北风感到有些心烦,一手把壶,一手捏着一只白瓷盅,走到了楼下,找到一张不显眼的空桌坐下,他醉眼微乜,看着进进出出的长衣短衫,耳中留意他们口中的的闲言碎语,小口地抿着酒。
店内虽然人声嘈杂,但墨北风五识的修为,随着无极内功的进境,以及九窍洞开了四窍,如今已修炼至了化境。
忽然,他的耳根一动,一道似曾相识的声音传入耳中。
抬头一看,店里进来一位身形干练的年轻人,他背着一个用破布包裹的行囊,穿了一件破烂的羊皮裘,也许是他那身寒酸邋遢的装扮与这家自诩风流儒雅的百年老店有些格格不入,惹来店小二好几个白眼,不过他浑不在意,要了一壶酒价并不贵,但劲道更烈的烧刀子,在柜台上排出十个铜板,理也不理小二那堪比烧刀子般火辣的眼神,转身坐到一条靠近门口的长凳上。
墨北风念如闪电,猛地想起在古槐街上兔起鹘落的背影,以及归山途中,在升仙桥边传来的一丝喘息声,那人就是眼前这年轻人。
这位年轻人,除了衣服有些寒酸不入流外,面容算得上有几分英气,但在笑贫不笑娼,朝野盛衣冠的洛都,向来皆是凭衣衫取人的,谁关心你肚子里的货色是牛黄还是狗宝,更不会去追究是不是沐猴而冠,所以,衣衫褴褛如叫花子般的少年遭人嫌弃,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了。
恰如墨北风认为的一样,这年轻人正是哲古达。
他一双破烂的靴子一脚踏地,一脚踩在长凳上,一手执壶,一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三指捏着白瓷酒盅,仰脖滋溜一口吞进喉咙,一道火线如蛇般钻入腹中,五脏六腑顿时觉得一身暖意油然而生,令他通体舒泰,一身的寒气似乎也随着这盅烈酒下肚,被驱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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