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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午饭时,陆澈便十分自然地上楼喊沈摘星一起吃饭。
沈摘星也很给面子。
两人从游戏聊到学校,沈摘星这才知道他大学选择了斯坦福。
“我就是家族之耻。”陆澈撇撇嘴说道。
沈摘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语气凉飕飕地说道:“陆澈,我劝你善良,世界第三的大学你跟我说你是家族之耻,这么凡尔赛也不怕挨揍。”
“真的,我爸爸妈妈和我舅舅都是哈佛的优秀毕业生,我舅舅更是只用了三年就读完了经济学本硕,被挂在哈佛名人墙上的。”
“……”沈摘星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没想到池骁竟然这么厉害。
她一直以为他就是一个继承了家族产业的普通富三代。
上次他问她的学校和专业时,她并没反过来问他,加上他也从不主动提,以至于沈摘星对池骁的了解很少。
都说喜欢一个人是从好奇开始的,她不喜欢他,自然也就不好奇。
陆澈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沈摘星的反应,继续说道:“所以我舅舅就是那种智商极高的男人,因为只会读书、工作,生活中可能就会显得有些呆板无趣……”
沈摘星腹诽:池骁这个男人闷骚得连自己亲外甥都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陆澈话锋一转:“但是,这样的男人也有很多的优点,比如我舅舅他很自律、很负责任、很有安全感……”
说完,见沈摘星依然没什么反应。
陆澈状似不经意但又小心翼翼地打听:“小舅妈,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真的。”沈摘星回道。
说实话,她的脑海里从没有过所谓的理想型。
可能是从小到大周围的男性都对她很好,让她提高了审美阈值,同时也提高了心动阈值。
导致她根本没什么兴趣去思考这个问题。
就算是周宇韬,她也只是客观地认为他各方面条件不错。
可她真的为他心动过吗?
除了答应做他女朋友那天,她可能有过短暂的感动之外,其他时候,她都觉得内心很平静。
即使被背叛,也只是愤恨耻辱的哭而已。
而且,认识了四年,交往了两年,就算是小猫小狗也会有感情。
她只是讨厌那种剥离感,讨厌失去。
有过一次这样的经验后,人就会本能地避免再次犯错,所谓吃一堑长一智。
所以,她清醒地知道,自己的心防建筑得更高了。
……
晚上,池骁回来接她出去吃饭。
回来之前他就已经提前在微信上告诉她晚上约会的地点了,是酋拜的高级餐厅,吃法餐。
沈摘星选了件适应场合的晚装,几乎坠地的长裙,除了肩颈和锁骨,其他地方都包得严严实实。
她大概已经懂酋拜对于女性穿着的尺度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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