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君临直视凤白薇的眼睛:“师姐,你知道吗,也许在你心中,给我一个面饼,递我一壶水,都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
“但对那时的我来说,姐姐就像是黑夜中的一束白月光,格外的显眼。”
“祭祀时,你紧握着我的手,平静说,‘没事的,别害怕’,更是让这束月光具有了穿透力,照进了我心里,扫除了此前的所有惶恐和不安。”
顾君临握住凤白薇的手:“当时产生的心安感,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所以,喜欢你,我是认真的,姐姐,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凤白薇愣了一下,旋即脸颊微红,抬头看着顾君临,秋水双眸泛起涟漪,睫毛轻轻颤抖:
“等这一天很久了,师弟再不主动,师姐就要先开口了。”
“师姐……”顾君临动容,原来师姐早就喜欢自己了吗?女人喜欢男人的那种喜欢!
凤白薇粉唇翘起,面露神往之色,轻声说道:“我一想到将来喜欢的人会是什么模样,就满脑子是师弟,不是师弟不行啊。”
夕阳的见证下,谪仙男子牵起了白发女子的手,她的手粉里透红,他的手强劲有力,十指相扣,便是永恒。
……
凤白薇离去后,顾君临照常开始写日记。
今天的夕阳美,心情更美,我和师姐正式在一起了!
师姐走后,我将这件开心事分享给师尊,师尊不出意外的生气了。
以往,每次师姐来,她都会对我绷着一张脸,只是这次气格外的大,即使师姐已经离去,师尊看见我依旧会摆出一张臭脸,鼻子里发出冷哼。
经过人族初代的事,我隐约理解了师尊的感受,她应该是怕我和师姐在一起后,就不那么喜欢她了吧?
但我又怎么会不喜欢师尊呢?我只会越来越喜欢!
顾君临放下笔,神色怀恋的随意翻动纸张,看着曾经写的日记,露出迷人的微笑。
第十年,花了三年时间,我终于适应了和师尊的相处,虽然看见那张冷傲而妖艳的面孔,依旧会心悸,会心动,但不会产生以前那种几乎不受控制的冲动。
只有在师尊对着我脖子吸吮鲜血的时候,才会产生强烈的异样感,想要抚摸她的脸,想要亲吻她的唇。
……
唉,从今往后,师尊不会再吸我的血了,说是利用我血能恢复的修为已至极限,之后无论吸多少,都不会再提升力量。
我真想继续被师尊亲脖子,想告诉她即使不能恢复修为,也可以吸我血,全当喝饮料解渴,她不止一次说过我的血很好喝,让人上瘾。
只是,这话最终堵在了我口中,我已经不是当年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知道男女有别,知道尊师重道了。
这些道理,师尊没教过我,也不是从那些修行典籍中悟出的,而是在今年师姐从外面带来的各种杂书中学会的。
看了诸多故事后,我终于明白,当年吸奶的行为,对师尊是多大的冒犯,当年要娶师尊为妻的言论,是多么的大逆不道,违背世俗伦理!
不过,要是能重新来过,我还敢!
毕竟,知道师徒之间有悖伦理的我,依旧喜欢师尊,知道妻子含义的我,依旧想娶师尊!
只是长大后,师尊开始有意识的和我保持距离,虽然依旧亲密,但和小时候抱着师尊睡觉,拱她的胸,和她一起沐浴相比差了太多。
我知道师尊是个高傲的人,不可能和徒弟发生关系,成为恋人,为了不引起师尊的反感与厌恶,我只能将这份喜欢深埋心底,记在纸上。
反正往后会永远和师尊在一起,一直生活在这里,不管她同不同意,我都默认她是我妻子了,不过这样似乎对师姐不公平……
虽然师姐从外界带来的书籍中,三妻四妾的故事主人公不在少数,师姐并不在意这些。
但对象是师尊的话,她也会觉得大逆不道,难以接受吧?
算了,不想了,烦的很!
幸福系统 悍匪野蛮:带着大嫂打天下 影视世界逆袭的炮灰 狂龙下山:我是国手仙医 洪荒:我刷熟练度证道混元 穿进童话世界,我的小酒馆爆火了 神话战力,我加入魔族你们后悔了 疯,疯,疯,整个大陆都疯颠 激荡 1981,农村也疯狂 花本意的追仙之路 几世青梅竹马情,回到仙界全归零 大荒山村里的大龄剩女 一秒一两白银,朕用钱来拯救大明! 郁喻而欢 综漫,我的冒险之旅 有没有一种可能散人也能制霸全服 不朽家族,我能改变子孙资质 我,修仙十年,出手既无敌 新爱来袭 回到过去当老大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