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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兰烛坐的靠近了些,把她掉落在地上的被子捡起来,“知道,你十八岁来的槐京,工刀马旦,二十二岁转行做了演员,二十四岁退了演艺圈,如今你三十,不在戏台上已有八年,不在屏幕里,已有六年。”

“你瞧,这年岁,可真经不起熬。”乌紫苏转过头里,眼里映照着屋子里昏黄的床头灯,“阿烛,你来槐京这些年,一直让你往前走的,是什么?”

是什么

兰庭雅宁可灌醉一个有妇之夫,也要把她生下来的原因,是什么呢?

兰烛想了想,缓缓说到,“可能是为了证明吧,可能我生来,就是为了反抗吧。”

乌紫苏安静地看着兰烛,她也跟自己一样迷茫,他们一样,却又不一样。乌紫苏从她眼睛里,看到满身疲惫的自己。

乌紫苏“阿烛,我忽然找不到我在槐京的理由了。”

兰烛“你还记得你帮我找回那张报名表的时候,你说的话吗,你告诉我,没有人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你需要槐京,槐京也需要你,你是有着七窍玲珑心的乌紫苏,你是顶着光环退圈的影后,是十二年过去了,依旧拿起花枪英姿飒爽的刀马旦。”

乌紫苏只是笑“如今我只有一园子花了。”

兰烛想了想她前些日子看到的,已经死了、她亲手栽种的满院子的虞美人,一时间说不上话来。

“这么说甚至还觉得有点伤感,我在槐京混了这十几年,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做成。”“现在想来,一直让我往前走的,竟然都不是我自己。”

兰烛见乌紫苏用手背擦拭了水盈盈的眼尾,连忙递了纸巾过去。

乌紫苏把纸巾攥在手里,带着泪花笑着说,“阿烛,想听个故事吗”

外头传来四季常青的松柏树撑不住春雪簌簌地落在地上的声音。

兰烛的思绪跟着乌紫苏不断地迂回穿梭到她的记忆里。

“十八岁那年,我来了槐京,认识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钦书。”

“我时常在想,如果我不认识他,他不再成为我人生中的那个必不能舍弃的选择,那么我的人生是不是就是另外一副模样。”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京剧戏团里的琴师,白衣胡琴,用戏文上的话说,璞玉蒙尘。””他的琴拉的最好,我的枪舞的最好。我后来才知道,他也是岭南人,异乡遇故人,让我们很快就成为了知己。”

"他的事业不太顺利,我时常鼓励他,终有一天,他跟我说,他的才能得到了赏识。我自然是为他高兴的,他带着我和那个人一起吃饭,我才知道,原来他家里的那柄琴,已经挂在墙上了吃了许久的灰。”

"他跨行成了经纪人,我自然就是他第一个捧上位的女艺人。看着他在酒桌上谈笑风生,好过看到他一个人悲凉地坐在夏夜的台阶上抱着琴酩酊大醉,换一种行业生活,我觉得没什么,只要我们两个,依旧能在一起,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直到我怀孕了,那个时候的我,摘了最佳新人奖后又拿下了最佳女演员,一时间风光无限,只有我自己知道,不争气的我满心满眼还只有他,我的灵魂,依旧空洞的可怕。”

“影后未婚生子,本来就够闹腾的,再加上以之为代价的————那些高额的赔偿条款。他并不赞同我生下这个孩子,我坚持之下,他终于答应我,让我回岭南悄悄生下孩子,只是我生下孩子没多久后,那孩子,就丢了。”

“丢了”兰烛在大量铺天盖地轰炸而来的消息中只顾得着捡起这一条。

“只有那金色的,小小的那花朵吊坠项链,那是我买给她的礼物,一朵小小的,可爱的虞美人,这些年,我没有一刻停止过找她,直到那天,我在北山寺下,撞上了小猴子。”

兰烛“所以、小猴子……是……”

“是。找到她的那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我活着的意义。失去她之后,我满是灰心地回到槐京城,钦书已经从经纪人变成了制片人,拉着资金投资了一部全年票房最高的电影,而我,依旧是他走向成功的那一块垫脚石。我们都知道,这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了,对于新人不断生长更替的娱乐圈来说,往后的每一天,都会不如今天。站过高处的我们都害怕再次跌倒,我麻木地跟着他应酬,在他那个与酒色与金钱无法区分的名利场里浸润,贪恋着他给我的最后的一点爱意。直到我遇到了王先生,他笑着问书哥,说让我陪他一晚,他介不介意……”

乌紫苏说到这里的时候,情绪有了很明显的变化,但她依旧没有说下去,钦书那天晚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但结果是很明显的,毕竟乌紫苏在王先生身边,呆了六年。

兰烛“那这些年,你和他……我是说钦书,还有来往吗”

“那王先生、王先生知道吗知道你和他曾经的关系”

“他这样在影视行业盘踞第一多年的大腕,能不知道这点陈年旧事吗?”乌紫苏遗憾地说道,"你只看到我衣食无忧、生活无虞,却不知道我身不由己,毫无自救的能力。"

“紫苏姐,不管是钦书还是王先生,他们都不该成为你牺牲自己人生的枷锁。”

乌紫苏缓缓抬头,对上兰烛充满希冀和同情的眼神,她不忍面对一个才二十一岁的、前途无量的姑娘,告诉她自己早已经失去了生存和战斗的能力,她早已经变成了攀附而生的菟丝花,只得打了个比方,缓缓说道“阿烛,傀儡,是没有灵魂的,离开操纵者,她立刻就会化为灰烬。”

"巷子里的猫很自由却没有归宿,围墙里的狗有归宿但终生都要低头,人生这道选择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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