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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园蔷薇雅间!
大小姐睡眼朦胧,慢慢睁开一双蓝色双眸,看到剑阿乐正坐在床沿一脸温柔看着她,她又闭上眼睛,随后又睁开双眼,打着哈欠,奶声奶气问道:“坏叔叔,现在什么时辰了?”
戌时!
剑阿乐笑答。
大小姐立马掀开被子,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带着一脸兴奋表情,高兴喊道:“本天才休息好了,可以欣赏兰陵古城夜景,我要吃烧烤,我要吃烤串。”
剑阿乐伸出手,大小姐一脸笑意,把手搭过来,剑阿乐拉着她,让她坐在床边,大小姐急忙说道:“坏叔叔,我真的可以自己穿鞋,你不要给我穿鞋,好不好!你这样会宠坏我的,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再说了,我三岁的时候,都知道光着脚丫落着凉,我都知道要穿鞋呢!”
剑阿乐看到大小姐坐下,弯腰一手拿着大小姐玉足,一手拿着鞋子,动作温柔,替她穿鞋,微微笑道:“对,天才不是三岁小孩了!天才,是十六岁的女孩了!虽说鸿蒙天下十六岁便已成人,但在我心中大小姐终究还是小孩子!除了你的脾气暴躁堪比大人,其他诸多方面都是小孩子哦!”
大小姐听了剑阿乐的话,小嘴嘟着,一脸傲娇,立马纠正道:“谁说我是小孩子了!本天才身材火辣,丰神秀美,艳丽无双,亭亭玉立,就连那些活了上千年玄功无敌的仙女,都没有本天才双峰挺拔,性感翘臀,天鹅颈,小蛮腰,丹凤眼,眉若水墨,花容月貌俏神颜,天生丽质难自弃,蓝色迷人大眼睛,还可以蜕变为一双粉色魅惑双瞳,艳美无双,绝代风华!神仙姐姐都没有本天才个子高,身材火辣。我可不是胸大无脑,我的身材可是完美黄金比例哦!匀称修长,毫无赘肉,神颜逆天,一双修长精致大长腿,我可是吃着可爱长大的天才哦!”
剑阿乐听着大小姐的话,也将她另一只晃动的小脚丫,鞋子给穿上,对着坐在床上一脸傲娇神情的大小姐,会心一笑,又伸出手捏了捏她的鼻子,继续说道:“你是妖族女子吗!论身材容颜,形象气质,外在相貌,人类女子自然比不得你,就连那些仙门圣女都比不了你的外在形象。这些的确让你看起来像个大人,但是你这一脸淘气可爱模样,心性脾气,都是小孩子该有的稚嫩!但让我欣慰的是,大小姐心智过人,聪明绝顶,口吐真言,是不是让我感到震惊又感动的话语,这些方面可不是那些芳龄妙女所能比拟的哦!”
大小姐听了剑阿乐的赞美,微微一笑很倾城:“那是自然,胡桃可是个天才,既然贵为天才,岂能与凡夫俗子相比。”
大小姐跳下床,兴奋道:“坏叔叔,会不会觉得我真的是一头猪猪呢!我吃饱睡,睡饱了吃,现在我又想出去玩了,又想吃兰陵街道诸多美食。”
大小姐道完此话,立马从乾坤袋中,拿出一个肉夹馍,还是热乎乎的,里面大小姐静心制作保温饭盒,可以通过玄气阵法,一直保持温度,但最好不要隔夜吃。
大小姐拿在手中开心吃着,一脸满足模样。
大小姐吃完一口,又把手中肉夹馍,递到剑阿乐嘴边,对着剑阿乐笑道:“胡桃请坏叔叔吃肉夹馍!”
剑阿乐毫不犹豫,立马张开大口,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几乎咬了一大半。
剑阿乐吃着肉夹馍,嘴角挂着微笑:“胡桃是个天才,天才不仅才智过人,而且食量惊人,所谓吃的越多,力气越大,才能挥刀斩恶人。大小姐就算是猪,也是一只可爱的猪猪哦!你现在还是小孩子,身体还在发育,不让你好吃好喝,那简直就是我的罪过。嘿嘿,好吃,真是美味。若是离开兰陵城,还真是舍不得,以后在别处很难吃到正宗徐记肉夹馍。”
大小姐看着几乎要被剑阿乐吃完的肉夹馍,一脸笑意,将剩下的肉夹馍一口气吞掉,小嘴撑得鼓鼓的,还被呛到。
剑阿乐伸手拍拍她的后背,又给她递来茶水,大小姐一口气喝下,也不等剑阿乐发话说她吃慢点,立马跑出房门跑到楼下大厅,直冲百花园大门,途中遇到诸多婢女管事花魁等人,一一对其躬身施礼,大小姐均是对众人回礼道好,一脸兴奋模样,迫不及待走在北市街道上。
剑阿乐跟着她的身后,百花园所有人对着剑阿乐躬身施礼,神情恭敬,带着一脸敬畏神情,对着剑阿乐背影说道:“恭送仙女仙人,愿仙人仙女,寿与天齐,洪福齐天。”
剑阿乐没有理会众人,只是抬手晃了晃示意道别。
郑苏珩看着仙女仙人一前一后离开百花园,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脸上一直绷着严肃表情,也在这一刻终于可以得到舒展,看着剑阿乐背影渐行渐远,以及摇晃的左手,心里无限感叹道:“终于送走这位杀神了,别看他如此年轻潇洒,玩世不恭,平易近人,但是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天上仙人,更不是其他普通仙人可以比拟的至强仙人,他可是神威剑阿乐,与那神秘霸道蛮不讲理魔功无上的白发魔女大战而不落下风的绝世强者!只是不知道,他师承何门何派,为何拥有这般强大修为,容貌却又如此年轻,他完全就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虽然我知晓他的年纪很大很大,但是我敢肯定,他的性格脾气,绝不是那些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该有的脾性,他真的是一个‘年轻人’!难道这和他修炼的功法有关,他的玄气可是金红色泽,至圣至洁,霸道刚猛。真是怪哉,如此人仙,担得上神威剑阿乐美名。大罗剑宗也不敢招惹的存在,那仙女就更不要说了,宛若月神下凡,惊为天人,花容月貌,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最重要的是,神威剑阿乐竟是仙女的拥堵,他对她言听计从,马首是瞻,仙女还敢揪着仙人的耳朵!”
郑苏珩亦是在血月降临当晚,北市清醒数十人其中之一,他可是带着一脸崇拜,又充满敬畏之心,仰望星空,观摩剑阿乐与红编剧,两大至强人仙惊天大战,自然对剑阿乐又敬又怕。
牡丹阁诸多管事一直观摩百花园动静,他们在见到剑阿乐和大小姐双双踏入百花园,人人幸灾乐祸。
紫阳峰邪君天府和灵禽峰大罗剑宗在苍莽山七十二主峰,名声都不怎么好。
牡丹阁高层巴不得剑阿乐将百花园踏平,哪晓得都过去好几个时辰,百花园竟相安无事。
此刻又见到仙女仙人一前一后从百花园出来,牡丹阁高层众人立马全都缩回去,他们皆是站在一楼二楼三楼门口,靠着房门作为掩体,偷瞄对面百花园动静。
剑阿乐发现这些人,没有理会,微微摇头,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前方大小姐倩影。
兰陵夜景美不胜收,北市街道已挂满灯笼,灯火通明,宛若白昼。
街道上众人见如此美女却不敢上前搭讪,所有人都知晓她是谁。
西街闹出那么大动静,罪乐之园所有人收到风声,况且剑阿乐就跟在大小姐身后。北市所有人目光均注视两人,知晓他们身份。
若是放在以前,大小姐如此仙女招摇过市,早就被无数人恶势力盯上掳走。
大小姐漫步古街,两旁商贩,以及摊位小贩,诸多人士,全都在偷瞄大小姐,大小姐出来之时出百花园未戴纱巾。
剑阿乐没说什么,她就没戴!
剑阿乐觉得她即使不戴面纱,众人也会猜出她的身份,明日就要离开兰陵城,今夜就让她开心逛街,随心所欲,穿着梦蝶纱裙,像一只翩翩起舞花蝴蝶,尽情飞舞欣赏万年古城美景,留下一段美好回忆。
大小姐一脸兴奋,漫步老街,她发现北市商贩小贩与东、西、南,官道上那些商铺老板摊位小贩,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北市商贩均是江湖人士,人人长得彪悍,体格壮硕,甚至面部都有疤痕,看起来十分凶狠,让人心生畏惧。
街道两旁商铺饮酒人士,全都带着兵刃,要么放在桌上,要么悬在腰间,要么靠在桌旁,放在桌上皆是刀剑,靠在桌旁皆是枪、矛、戟、斧,一类冷兵器。
那些饮酒人士,先前见到大小姐漫步街道,全都睁着一双眼睛,痴痴看着如此仙女,人人心中感叹,传闻是真的,月神下凡,惊为天人,世上竟真的有仙女。
人人手中酒水一直端着,直到大小姐目光向他们扫去,他们立马低头喝酒,生怕惹得仙女生气,尤其是害怕跟在仙女后面的仙人,一怒之下,将他们全都宰了。
他们或许不知仙女名讳,但绝对知晓神威剑阿乐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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