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十二章 双生姐妹(第1页)

“凝姑娘,您怎么在这里?”胡三见了凝霜,舔着脸笑道,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大家见了胡三爷对凝霜的态度之后,脸上纷纷都是诧异之色。

这小姑娘看来身份不简单呀……竟然能让镇上的第一富户三爷对她如此恭敬。

陈百盛更是愣在了原地,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难道这小姑娘是个什么大人物?可是这镇上的大人物哪有他不知道的呀?

胡三装作一副不认识陈百盛的样子,来到了凝霜身边笑道:“凝姑娘怎么也有这兴致来买姑娘啊?难道凝姑娘是要买回去当丫鬟吗?这些小丫头要么都是家里遭了难的,被迫卖身混一口饭吃,要么就是各处逃难的,为了活下去,实在是没了法子。这些小丫头哪儿会伺候人啊,你要是想要丫鬟,我府上多的是乖巧伶俐的,改天我就给你送两个来。”

凝霜笑了笑看着胡三爷道:“那就不必了,我只是想来看看这里有没有会弹琴作曲的姑娘,那牙子跟我说这位姑娘就是他手里最好的,可是刚刚我听这位姑娘作曲,实在是觉得不如我意,更何况既然他没有真心想要卖姑娘给我,那便罢了。”

“作曲的?会作曲的丫鬟,我府上倒是没有,不过凝姑娘若是实在想要两个会作曲的丫鬟,我可以帮你留意留意。”胡三爷笑道。

自从胡三第一次与凝霜发生了争执,见识到了凝霜竟然是尉迟凌人的好友之后,他便不敢再去凝霜的茶楼了。

但他又想着若是能够通过凝霜与尉迟凌人结交那也是极好的,于是后来便去了几次品茗居。

到后来凝霜被诬陷进了衙门大牢,尉迟凌人竟然亲自去了衙门让李昌放人。

然后凝霜莫名其妙的成了周老先生的干孙女,作了一首整个松阳县书生都在称赞的诗之后,他总算是真正的见识到了这个小丫头的厉害,他去茶楼也去的更勤了。

只是后来凝霜忙着别的事情,他很多次去品茗居都没有见到她。

他本以为凝霜只是狐假虎威,仗着和尉迟凌人有些交情。

可到后来他才发现这个小丫头还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就那本《白蛇》而言吧,他自家的夫人经整天抱着那本书看着,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边看还边连连称赞这书写的极好,对作者钦佩不已。

他自己的儿子也是读书人,念过《忆君》和《长歌行》之后,也是对作者满满的钦佩。

由于胡三经常到品茗居喝茶,每一次喝了茶还会给不少的小费之后,凝霜也没有那么反感他了。

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更何况人家每次喝了茶还额外的给那么多的小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凝霜看着胡三笑道:“那就麻烦胡三爷了,我还有些事,就不跟你闲聊了。”

凝霜说完正要走,那牙子见状连忙追了过去笑道:“姑娘,姑娘别走,我这里真的有会弹琴吹箫的姑娘,刚刚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了,姑娘你再看看吧。”

凝霜不想理会,抬脚要走。

突然,古琴声伴着箫声从后面的马车里传来。

古琴与萧配的极好,曲子婉转悠扬,宛如天籁之音,让人听着只觉得心旷神怡,几乎快要忘记所有的烦恼。

凝霜被这曲子吸引,停下了脚步。

刚刚还闹哄哄的人群现在也纷纷安静了下来,贪婪的欣赏着这天籁之音。

片刻过后,曲子停了,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对这曲子纷纷称赞起来。

凝霜转过身来,望向了那辆精致的马车。

那牙子也是一愣,也顾不上凝霜了,连忙向着那辆精致的马车跑去,然后钻了进去。

天溢  斗罗渣男榜,开局杀了玉小刚  悟空有约  皇明皇太孙  演武令  魔魇神尊  都市:我能偷听亡灵心声  女扮男装进男寝,做反派们的小团宠  重生后我成了一品将军夫人  惊悚游戏  最长一梦  我家御灵不对劲  从捏出泥人开始创世  人在遮天,每死一次就变强  沪上阿姨,我真不想上班了!  天命反派:我在玄幻世界杀疯了  瞎眼五年,我成了人族文圣  开局一把破败王剑  瞎眼五年:我的学生竟是鬼神妖仙  无敌奶爸战神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后拿了伪女主剧本

穿书后拿了伪女主剧本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快穿之我靠生子系统变美暴富

快穿之我靠生子系统变美暴富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深情不再,一拍两散

深情不再,一拍两散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

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相随相忆何知否

相随相忆何知否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