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论是‘传世之作’四个字,还是‘世上少有’四个字,都不是随便能使用的。
网友和文创看到这个评价的第一想法,就觉得这是噱头。
追梦文学想要通过这种方式,争取更多的网络关注度。
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
反正网友是没有记忆的。
就算因此受到网友的攻伐,但只要扛过一段时间,将这一次征文的影响,转换成实际的流量,对追梦文学来说,就绝对是值得的。
哪怕出了问题,大不了推说一句临时工,操作失误,用不了几天事情也就过去了。
网络上只是猜测,但文创论坛这边,已经将其认定为事实。
在看过《格列佛游记》之后,就没有人觉得,那部同样出自叶惊秋之手的作品,能是什么顶级作品。
毕竟人的精力有限,顶多是靠着叶惊秋本人的文学功底,将作品写的较为出彩。
可关键的案件构架、剧情设定,叶惊秋是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学习的。
仙侠、科幻、再加一个奇幻冒险就够离谱了,天才也该有限度吧。
就算是《格列佛游记》本身,他们也不觉得这是近期创作的作品。
全篇超过二十万字,已经接近长篇文学的长度,以及那字字珠玑的用词造句。
必然是叶惊秋经过多年的积累,集大成之作,只是因为不适合连载,所以才没有拿出来。
这种作品,有一篇已经很了不得了,还能拿出来第二篇?
即便天才如叶惊秋,也绝不可能做到。
所以在文创编辑部里,得知了追梦文学的动作之后,文创总编当即决定。
改!
将叶惊秋的作品宣传,也进行修改。
传世之作,史上少有的经典?
你们只是宣传,但我们,可是真的有这种级别作品在手的。
看到时候丢脸的是谁。
“《诛仙》作者叶惊秋老师集大成之作,讽刺文学的巅峰,最值得期待的冒险作品。”
当有人注意到了《格列佛游记》宣传语修改之后,网络舆论就已经爆发了。
两家平台同时说叶惊秋老师的作品是顶级作品,而且评价都这么高。
看来其中确实有一部作品足够优秀。
不然的话,追梦娱乐就算了,文创论坛做出这种宣传,到时候丢人的可不只是叶惊秋,简直就是打自己的脸,多此一举。
这么一分析,网络的舆论疯狂朝追梦文学压过去。
明明手里只有一部垃圾,还这么打肿脸充胖子,为了流量脸都不要了。
从深渊开始的无限冒险 农门俏媳不好惹 超自然研究所 忘川瑶 不撞南墙,只撞你胸膛 废材逆天:疯批鬼王日日想挖我内丹 直播:疑案追凶,开局扮演幕后黑手 诸天视频混剪:盘点震撼名场面 给冥王打工的那些年 错过的温暖 重生都市之反派富二代 最强小神医 满级大师姐只想养崽当咸鱼 被渣女伤害后,我的万亿身家藏不住了 快穿:开局演技爆表,疯批反派为我倾倒 姜小姐离婚后,整个京圈都炸了 一切从鹰眼术开始 异宇圣尊 当上妖兽幼崽饲养员后,我成了仙界顶流 无限之鬼雄项羽
本文又名金妙因为创业失败,穿越到了看过的一本团宠文里,成为了男主家…分家的二姐?一个纯纯路人甲的角色。分家异常混乱,亲妈早逝,亲爹玩消失,家里大大小小七个弟弟妹妹,唯一的亲哥还双腿残疾。金妙OK,这个家只能靠我了。本想一路当路人逆袭创业重操旧业,远离剧情,却没想一个接一个多出了十五个未婚夫,送钱又送人地阻止她创业...
姬达一觉醒来穿越到平行世界。重生在一名三无青年身上,刚失业,女友跟有钱人好上。心灰意冷之下,姬霸达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打算以后就在这小乡村安稳,再也不出去打工,谁知意外获得金手指,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一个关于留守儿童的故事。一个关于留守儿童的成长故事。又名。...
华宇被兄弟出卖,重生到完美游戏公测的日子。意外获得宠物吞噬技能,将垃圾宠物晋升为强力战宠。凭借前世对游戏的了解,一路斩杀,再回巅峰...
关于太子殿下,本官不是男宠刚开分内有作者自绘插图)双男相互救赎权谋复仇重生失忆虐文(剧情虐cp甜)(受不洁)原名一定要看简介避免触雷!永昌帝追求长生不老一直不理朝政。太子严孤山(严漓),虽文武双全有治国之才,却因皇帝得到真长生仙丹身体好转而继位遥遥无期,甚至在自愿交出兵符后仍被软禁东宫。郑长忆(郑鹤),当朝三品少府寺卿,皇帝身边的心腹。他少年时满怀抱负进京殿试,却因为一张俊美的面容被拉进深渊,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同流合污。可这样糟烂的人生却有了重生的机会。第一世因收贿被斩首示众,第二世他重生时间太晚,老皇帝暴毙,自己还没来得及洗白就被新帝严孤山一杯毒酒赐死。这一世,郑长忆携带前世支离破碎的记忆来到了这个重要节点,他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之前,先找太子算算账。谁成想太子是个断袖,对郑一见钟情,可刚回京的他不知道,这个看似风光的皇帝心腹,是靠着什么上位的。官清司吏瘦,若坚直廉正可养活全家,谁会想婢膝奴颜。郑大人如果愿帮本宫,本宫不会让你再看任何人的眼色。那微臣可把太子这话当真了...
一个普通影视爱好者,重生到82年的西游记剧组,不懂演戏,不懂唱歌,不懂导演,一上来就要演戏,主角要怎么做?在时代的大波浪下,一步步见证主角的成长,见证华娱的变迁。这是一个成长的故事,一个从冷眼旁观到主动承担责任的故事。金手指天道酬勤面板娱乐版女主青梅竹马高媛媛,欢喜冤家曾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