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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马科斯的回忆(第1页)

于是,方刚就带着阿赞ki来到曼谷,给马科斯打电话,那边正在准备,两天后就可以了。方刚、仇老师、贝姆和阿赞ki四人由曼谷直飞马尼拉。两天之后,大家来到那家野营用品店,将三个大背包的装备拿到,然后在港口乘坐班船,从马尼拉前往萨马岛的多洛雷斯港口。

轮船比火车还慢,航程非常无趣,大家有时候只好坐在船舷旁边,看着跟船飞的海鸥,抽烟闲聊。仇老师对马科斯当年的经历很好奇,让他讲那时的事。马科斯抽着雪茄说:“总共四个人,一个是当地的村民,充当向导,两个是我在马尼拉的朋友,其实也是阿赞的助手,关系很好,人也很可靠。我们四人出发,当时坐的也是这种班船,只不过比这个要新些……他妈的,搞不好就是这艘船!”

“不可能!”方刚笑起来,“你不要胡乱猜,继续讲吧。”

马科斯说道:“那还是1994年的事,我有人给我打来个电话,说有村民在萨马岛中南部的丛林里失踪,同时有人看到了山魈,全身红色,就像一团火,问我有没有兴趣。那人就是跟我同去的阿赞助手之一,那阿赞专门修习一种叫‘三描咒’的巫术,极为厉害,是当地萨马族人由两百多年前流传下来,殖民时期曾经用它把当时的西班牙总督活活弄死,让他从楼上跳下去。他们知道我有丰富的丛林经验,所以就想跟我同去。我当然很感兴趣,变成山鬼的山魈可不好遇,那能让我赚到一大笔钱,于是就去了。”

“四人都带着装备和枪支,那片丛林地形很复杂,虽然我在菲律宾生活了几十年,却并没去过,毕竟我不可能走遍全菲律宾所有地方。进入丛林后找了近十天,才发现疑似山魈的踪影。为了增加成功率,我们四个人分头行动,想包抄把它围困。现在看来,那其实是个最大的错误,让山鬼有机会把我们各个击破。最先发现踪迹的是向导,因为我说过,最先找到山鬼的人会得到五百美元奖金,那位村民非常积极,五百美元对那种菲律宾的农民来讲,可是一大笔钱。他冲到最前面,寻着山魈留下来的痕迹去找,走得太快太远,我根本就追不上,后来就把他给追丢了。”

“我用探险哨与另外两个帮手联络,三方之间的距离大概都有七八英里,但那个向导却没有回应。天黑下来之后,我刚过一条河,就听到远处传来向导的叫声,非常恐惧的叫声。我连忙朝发出声音的方向跑过去,看到他背靠大树站着,眼睛和嘴都张得很大,五官扭曲,脖子上有被牙齿咬的痕迹,但却并没咬破,连血也没出,而枪就握在他手里,子弹上膛,却完全没有开。”

“起初我还以为他死了,可发现居然还有呼吸,只是喘得很慢。我吹响探险哨,却再也得不到另外两个的回音,而我又不敢呼喊,因为这种变异了的山魈异常狡猾,听到人的声音就会暗中袭击。我只好扶着向导继续走,天越来越黑,我不停地吹着探险哨,奇怪的是,那两个帮手就是不回应。我怕他们也被山魈给咬伤,那就永远找不到——丛林这么大,我还带着伤员,想找遍丛林根本不可能。走着走着,我看到向导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很黑,就像非洲人,这时,我听到前面有动静,就只好先放下向导,自己去查看。我端着枪,十分小心谨慎,没多久,又听见丛林深处有惨叫声,我连忙跑过去,见一个帮手跟向导相同,呆呆地躺在地上,手中握枪,脖子被咬,眼睛圆睁。”

“这下我很为难,因为我无法扶着两个人共同前进,只好把他带回向导处,让两个人坐在一起。然后我继续搜索,半个多小时后才遇到第二位帮手,看到他的时候,有个黑影正扑在他身上,我就瞄准开枪,但并没打中,那黑影迅速扑上来,简直比闪电还快。我射出的子弹根本不知道打在哪里,那个黑影已经把我扑倒。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非常恐惧,尤其那个东西近距离对着我的脸张嘴大吼的时候,更是如此。它就是山鬼,长得极丑,鼻子塌陷,眼睛很亮,嘴里有四根獠牙,吼叫的声音并不大,但呼出的气体很臭。我吓坏了,大叫起来,它在我的脖子上咬了一口,然后弹开身体逃走。”

“那时我心里的念头就是完了,我肯定会死,因为早就听说过,已经变异的山鬼就是曾经把人吓死过的山魈,它们吸收过被吓死者的怨气,才会变成红色,另外也更狡猾、更长寿。但我没听说山魈还会咬人,我摸摸伤口,那里有个被毒虫咬的小伤口,被我贴上两个创可贴,就是它挡住山鬼的牙齿,但两个创可贴之间有些缝隙,还是有一个牙痕被咬在皮肤上。我并没感觉有多疼,只是吓得全身发抖,很久才缓过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因为我在菲律宾这些年去过很多地方,丛林、坟场和尸窑,都没怕过,可刚才为什么被那个山魈吓得差点死掉?”

“再看另外那个帮手,也是脖颈被咬,大口地喘着气,对我说是它,就是它,非常恐惧。我扶着他回到原地,这时那两人全身都是黑色的,三个人都变成这样,我只好用卫星电话向多洛雷斯港口求救。之后,我越来越难受,心跳加速,眼前阵阵发黑,当时是菲律宾最热的季节,但我却冷得要死,就像在冰窖里那样。后来救援队什么时候到的,我也不知道,几年后才听人说,那天港口当局连夜派出七人的小组找到我们,送到宿雾医院。那时候我们四个人已经全部昏迷,我只记得在不停地出现幻觉,山魈那张丑陋无比的脸就在我面前,张着大嘴在吼,而且极臭。迷迷糊糊中我能看到推着急救床的护士们也都捂着鼻子,说明那股臭味原来不是幻觉。”

讲到这里,马科斯把抽光的雪茄蒂扔进大海,长吁口气,表情轻松,似乎卸下一个大包袱。仇老师问:“后来你就一直在医院昏迷?”

马科斯回答:“护士是这么说的,说我昏迷了五年,开始以为我是植物人状态,但又不像,因为在那五年音,我经常会半夜惊醒,有时候还说胡话,但不能与人交谈,很快就会再次陷入昏迷之中,而且脑电波也不是散乱的。有朋友拿着我的钥匙在我家里翻出很多现金,把这笔钱交给医院,用做治疗费用。”

“你那些朋友还不错,”方刚笑着说,“要是遇到个贪心贼,说不定早就把钱一分,跑掉了!”

马科斯说:“是的,那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可惜早就没有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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