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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五根烤肠,终于再一次暂时让程处默安静了下来。
“老板,上次我叫你帮我买的摇臂收割机到了吧?”
“到了,到了,这东西现在可不好买了。”那家店铺的老板显然是认出了唐平,一边从后面搬出一个大箱子一边问道:“小伙子家是山区的吧?哎,山区进不了拖拉机,也确实只有用这种使用畜力的摇臂收割机。”
唐平含糊的回答了两句,付了款以后留下了地址就离开了。
然后好奇宝宝程处默又凑了上来:“平哥儿,你刚才买的是什么?用来收小麦的?”
唐平刚要说话,就听见后面有人喊抓小偷。
再一回头,好嘛,巧了,那骑车逃跑的不正是上次被老崔收拾的那群小偷中的一个吗?
其实这也不奇怪,小偷也是划地盘的,而且他们也就靠着这个营生,总不能被唐平收拾了就不出来“干活”了吧。
而且这个市场本来就人流量大,又不是总会碰见唐平这样的人。
所以他们还是不时会出来作案。
“处默,看见骑车的人没有?给他们弄下来!”
“好勒!”程处默把最后一根烤肠塞进嘴里,可惜了,这都最后一根了,本来打算慢慢品味的。
等两人要到的时候,他一个闪身来到两人正面,然后一脚踢在那自行车的前轮上。
原来他们和李白不对付,程处默这小子看李白骑自行车,在心里可是模拟了无数次怎么给李白从车上踹下来,现在终于有了理论结合实际的机会了。
那两人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儿子,直接摔倒在地成了滚地葫芦。
“抓住他们!”后面追的人赶了上来,唐平才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两个警察。
“这位同学,干得不错,哪个学校的?”程处默不像房遗爱,十五六岁长了张三十五六的脸,现在的他传了一身运动装带了个帽子,但是一看就是个学生模样。
“我……我该是哪个学校的?”程处默有些慌了,凑在唐平身后问道。
刚才出来的时候唐平可是给他说过,这种穿制服的就是这个时代的官差,不少的身上还带着那种和炮一样叫做“枪”的东西,就是十个自己也不是对方的对手。
“警察同志,这是我弟高中毕业就没读书了。”
“哦,能够挺身而出挺不容易的,我还说送面锦旗去他们学校呢。”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地上的一个小偷提了起来:“蹲了这些家伙好久了,今天终于逮住了。”
“警察同志,他们是一个团伙,最少还有四五个人。”唐平作为好市民,觉得还是要把自己知道的东西说出来。
“咦,你怎么知道?”那个警察这个时候才有空好好看了看唐平和程处默,不过两人普普通通,也看不出什么。
“因为上次我在这个市场差点也被他们偷了,后来他们一起来想要威胁我,但是我和我的朋友好好的给他们讲了讲道理他们就离开了,我也就没有报警。”
“你这小伙子,遇见这种事情怎么能不报警呢?你这样是很危险的,知道吗?下次遇见这样的事情一定得报警!”
那小偷脸上一黑,你那叫讲道理吗?还有,危险是危险,但是警察同志,你能不能搞清楚,危险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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