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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转变(第1页)

莱克玛尼城,平民区的某间小破屋内,叶白吹灭烛灯,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如果说基城是个浪子的聚集地,让人娱乐至死;那莱克玛尼城就是个富人的圣殿、穷人的集中营。

摄取钱权的最佳途径是生在高官巨贾之家。这条不现实。那剩下的就只有买卖了。

买卖,最要紧的无良。

无论是买卖身体、灵魂、部分身体、部分身体的灵魂,利益最大化是买卖双方共同关注的一点。

走上这条路,就不需要考虑人情道德甚至明面上的法律了,多余。

莱克玛尼城人的信仰来源,就是那个肥头大耳的莱克玛尼神,初代建城者。

文化发达,但信仰缺失,典型的过剩。

如果说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别的坚定信仰,那恐怕就是钱了。这一点和自由基城完全不一样。

忙碌的有钱人想找乐子,闲散的市井游民想找钱赚。

叶白凝视着黑暗,城中无非四股势力:平民,富商,城主府,学院。富人从平民那里摄取钱财,从官僚那里取得方便,学院是两者的所谓圣地。官商勾结时间一长必会产生相当的矛盾,必有一方不得餍足。富欺贫,官压富,学院止官。

财富不均是城市的弊病,平民早已积攒了不满。

比起煽动他们做事,给他们找个奶嘴似乎更加简单。

小晨子怎样了呢,能放松下来吗?

相比日后艰难的创业路,徒弟能否理解他的本意,更是让叶白难安。

和陈清璇分开后,林晨回到自己的房间,借着烛光,展开羊皮卷。

他写道:“半仙老头、秦雨,现在,师父也不在了。任务,做自己,随机应变,吃饭聊天,坐而论道。此二年,索然无味。”

林晨看看刚写的这两行话,读起来没味道,叶子让他写得简练些,但临别她又说开心点,这么写可是让现在的他有点不乐意了;秦雨想要这根簪笔,他说写完这本就给她,自己也就这点能拿得出手的,那是不是可以加快速度了?

少年坐定了,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五年前的叶子,但跟三年前的她是说得过去的,而秦雨肯定会支持他这么做的,其他人也会的。

给他算过命的半仙老头说过:“喝醉酒跟雨丫头一起撒泼的你比平时有意思多了,看来得多灌几次,灌一罐就好了。”

秦雨让他说话不要学文绉绉的管理员,他现在也开始觉得,荀豫人挺好,就是说话听起来别扭。

什么人生有常,道法无常,处其实不处其华,落落如石的,这都是从哪个旮旯里翻出来的?

武馆的莽夫骂他半天蹦不出个屁来,偏偏入了老子的眼。

送他羊皮卷的叶白则说,爱咋写咋写,咋舒服咋写,别黑我就行。

这些理由应该够了吧。

少年点点头,绝对是够了。之后再稍作思考,他便开始了水字数的下半本。

“林晨的随心记:

一天气:晴朗心情:郁闷

老头安的是什么心,就这么随便地把我丢给了这一家子,这是亲师父对亲徒弟能干出的事?你要办什么大事,好歹跟我知会一声,告诉我具体要干什么呀,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就给我说一堆无聊的废话?难道就因为这家女的是个大漂亮,就可以把自己唯一徒弟给出卖了?大漂亮你在基城见得也不少了。有没有点身为监护人的觉悟?要是秦雨知道了,不得再拔光你的胡子?唉,这家人又是怎么个情况,才刚见面一天啊,真以为我一脸童真就好信呢,这就和我哥俩好了?还有这家女的又是什么情况,她是心里一点数也没有吗?找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东拉西扯,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老头子还能说。真烦啊,那个个黄毛丫头给我使脸色,真想一巴掌呼她脸上,让她见识见识什么叫脾气。唉,师父啊,你这次真把徒弟坑害不轻啊。我得搁这呆两年,两年啊。没你们在边上,我怎么熬得下去?没我在你们边上,打群架了谁帮着下黑手?酒大爷老醉得晕乎乎的,给人绊倒了能起得来吗?秦雨那三脚猫功夫能保护的了谁?独一无二的我待在这个不晓得哪地方的地方想着独一无二的你们。没错,叶子姐姐说的想念,我早就懂它什么意思了。就是这么个意思,差不多马马虎虎吧。两年时间,我会老实呆在这个地方——努力地随机应变——十三岁已经不小了,这点事我是能单独做好的。师父说过,等一切都了结了,我们会回到故乡的,不知道两年够不够了结一切。”

夫君排排站:妖娆娘子来驾到  大宋:开局宋徽宗面前密谋造反  相骨师  此刻我复苏了华夏神明  猎荒者  阴阳轮回  昊瑶与飞鸟  入侵异界:我的技能有自己想法  绿茶宝典:柔弱王妃路子野  知否知否,红楼可签到  无限惊悚:我在恐怖游戏里杀疯了  修仙:说,谁还要抢我的主角光环  成神之后加入了聊天群  神影之地  我有一座仙灵洞天  我真的不想这么肉  我上辈子一定是做了孽  逆天丑妃:帝尊乖乖宠我  天罚之后:咸鱼的我画风清奇  玄幻:开局捡个齐天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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