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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投名状(第1页)

薛护卫体内的迷魂药早已起效,他得意地笑道:“不是我吹牛,我的字堪比黄曦之,胜过顾恺之。

也就是慕容兄,一般人求我的墨宝,我可不会答应。

本人平生最仰慕岳飞,精忠报国啊,最喜欢他的《满江红》,那个慷慨激昂,气势磅礴,无人能敌。

小弟就写这一首词送给慕容兄吧。”

慕容青松大喜,忙喊道:“笔墨伺候!”

早有侍从准备妥当,将笔墨送了过来。

薛护卫看了看面前的白纸,摇晃着脑袋说道:“这张纸小了点,写得不够尽兴,换大张的过来。”

慕容青松笑道:“我最喜欢王羲之的小楷,薛兄就为我写一篇小楷《满江红》吧。”

“好吧。”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薛护卫笔下如风,边写边念,一会儿便写好了。

他正要落下自己名字,慕容青松一把抢过,假装欣赏,不住喝彩道:“好字!好字啊!薛兄笔法果然不同凡响,哪怕王羲之在世,也会躲着你走路。”

早有侍从过来扶住薛护卫,又递给他一杯酒,身子正好挡住了他的视线。

慕容青松忙收好薛护卫写字的那张纸,从怀里掏出来另外一张写好字的纸来,对薛护卫笑道:“对了,刚才急于欣赏薛兄的墨宝,忘了让你落款了。

请薛兄添上你的大名吧。”

薛护卫不假思索,大笔一挥,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慕容青松又说:“为了证明这是薛兄的亲笔,还请薛兄按个手指印,我日后也好同人炫耀。”

回头吩咐随从:“快拿印泥来。”

薛护卫忘乎所以,云里雾里,轻狂地笑道:“何须印泥。”

话音刚落,自己把手指放进嘴里,咬破了,将滴血的手指按在自己写的名字上面,印出一个鲜红的指印。

慕容青松赶紧收回纸来,小心翼翼地折叠好了,放在衣袖里,笑道:“多亏了薛兄,我今日终于如愿以偿了!哈哈哈!来来来,咱们接着喝酒,一醉方休。”

只听得薛护卫咚地一声,倒在椅子上醉死过去了。

慕容青松看着烂泥一堆的薛护卫,冷笑一声,回头对随从说道:“好生让仆人们伺候,切勿让其走脱。”

都督府上,李十郎责问李侍卫:“怎么还没抓到薛护卫这个反骨仔?他一日不落网,我一日不得心安呐。”

李侍卫忙答道:“在下已多方查寻,始终没有他的下落,想来他畏惧大都督,不敢呆在京城,逃到漠北去了,此生再也不会回到中原了吧。”

其实李侍卫这样说,目的是想让李十郎放过薛护卫。人都走了,何必再赶尽杀绝呢!

谁知李十郎气急败坏地说道:“如果他逃到漠北,被契丹国所利用,那就更加麻烦了。你给我跪下!”

李侍卫以为他要惩罚自己,心内忐忑不安,只得跪下听命。

李十郎神色凝重,对他说道:“你听着,本都督要告诉你一个惊天秘密,你发誓绝不会泄露出去,否则天打五雷轰,死无葬身之地。”

李侍卫心想:“我知道你的秘密也不少了,何必如此不相信我呢。”

“快点发誓!”

李侍卫只得对天发誓。

李十郎这才松了一口气,叹道:“你还记得那一年大理寺监狱发生的劫狱事件么?”

“当然记得了,当时关押的叛军和狱卒全部都被神秘人杀死了,成了一桩离奇的悬案。”

我家军师弱柳扶风  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重生妖界之我为蝼蚁  暖山  福气小娇妻玩转七零  妖尾:我要召唤纳什男爵  商超通兽世,兽夫都是工具人!  七零年代懒媳妇  卧底的我绝不可能是团宠  我不想做救世主  剧情重启后,炮灰靠弹幕逆袭了  末世最强兵王  被最强们包围的我陷入了修罗场  女配竟有两幅面孔[快穿]  一个寝室4个0  乔熏陆泽  家族修仙:我从捡屎开始  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逼我剜骨断亲,又哭着求我回来?  直男室友被美人受ga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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