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914章(第1页)

第3914章

程旭蹲在摊位前随意观看着那些被杨超和黑胖子口中所说的‘宝贝’。

明知道这些摊位上摆放的都是赝品,程旭为什么还继续浪费时间呢?

理由只有一个,程旭想要捡漏!~

在一群赝品里隐藏着的宝贝。

嗯,准确一点来说是程旭看上了一件赝品与一颗真品;

先说那颗真品,程旭发现一串赝品天珠和南红珠的中间,竟然隐藏了一颗真品老南红。

南红准确应该说是南红玛瑙,英文名是Sate,属于是玛瑙中的一个小种类,古代时被称之为赤玉;

南红玛瑙的颜色是红艳如火,质地细腻油润如玉,由于产量稀少,非常的珍贵;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代,古人们会将南红玛瑙入药,具有养心养血之用。

在明代的《徐霞客游记》中曾描述当年徐霞客抵达彩云之南一个叫玛瑙山的地方,就看到了悬崖峭壁之中嵌有一种玛瑙,其“色月白有红,皆不甚大,仅如拳,此其蔓也。随之深入,间得结瓜之处,大如升,圆如球,此玛瑙之上品,不可猝遇。”

这里所说的正是南红玛瑙!~

佛教认为南红玛瑙有特殊的功效。

佛家七宝中的赤珠,也就是真珠,便是特指南红玛瑙!~

华夏传统审美里红色代表了吉祥如意,南红也因为它鲜艳的色彩与温润的质感备受追捧;

由于南红玛瑙是华夏独有的品种,产量极其的稀少,在清朝乾隆年间就已开采殆尽,所以价格方面也是急剧上升。

哪怕二零零九年在凉山发现了南红矿产,真正拿出来与老南红相比,在色彩与胶质感方面还是略微逊色了一点。

南红玛瑙的主要产地是彩云之南,最具有代表的区域应该是保山的玛瑙山,也就是明代时期徐霞客去过的地方。

老南红古代都是在悬崖上开采出来的,后来人们又在保山的矿洞里挖掘了南红料;

高端的保山料颜色红润,但缺点是多裂不容易出大件料。

老南红具体的产地只有彩云之南和甘陇之地,所以老南红主要指的就是保山南红的老坑料和甘南红。

至于零九年在川地凉山开采出来的南红,颜色方面与老南红还是略微有所区别的;

最著名的就是有九口、瓦西、联合等多个矿口,具有柿子红、玫瑰红、樱桃红等多种不同的颜色,最大的优点就是比老南红容易出大件。

自然界中的天然红色宝石本来就比较稀少,价格昂贵还没办法雕刻,红珊瑚的质地又太过柔软很容易被侵蚀;

南红就不一样了,南红具有很好的润泽度和厚重感,颜色美观,适合雕刻加工,也正是有了这些特点,它才会被佛教列入七宝之一。

在大一大堆的赝品之中,程旭早就注意到了那串天珠。

贼眉鼠眼的杨超在发现‘肥羊’程旭盯上了那串天珠后,立刻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最怕的就是程旭什么都不挑选;

既然看中了天珠,那说明这单生意就有的做啊!~

杨超大笑着拿起那串天珠递给程旭道:“兄弟,你这眼力可真好啊!~”

“这串天珠是我五年前跑藏区徒步旅游,从一位牧民手里高价收来的!~”

“你瞧瞧这串天珠可了不得啊!~”

“这个你知道吗?这是传说中的法螺天珠,据说是用一种特殊的法螺动物制作而成,非常的珍贵!~”

玫瑰人生FF  神武令  霸道总裁的恋人  望月仙族  重生之幻想造神  我有一柄诛神剑  薛柠薄阑深  重生:拒当舔狗后,我被美女包围了  三国:从对大耳贼挥舞锄头开始  变身倾世长生仙,我以医术救世人  寒门新贵:我的媳妇都是大龄宫女  星铁:从云五时期开始整活  破天神功  弃妃嫁给皇叔后,与他君临天下  实力是全班总和,开局直升宗师境  师父求你了,徒儿快下山吧  都转生玄幻了,谁还能甘心平凡呀  怒剑破金刀  末世:开局收网行动  转生成为猫开局捡到魔王做老婆  

热门小说推荐
炮灰渣攻不干了[快穿]

炮灰渣攻不干了[快穿]

本书简介南学林一直认为,爱情这种事,好聚好散,随缘而已。但没想到,他一直是别人故事里的绊脚石,又渣又炮灰。既然如此,老子不干了南学林炮灰渣攻不干了快穿全文免费阅读,如果您喜欢炮灰渣攻不干了快穿长发女妖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免费阅读。魔蝎小说...

鸿蒙天道诀

鸿蒙天道诀

{无系统}+{单女主}+{重生赘婿}+{轻松搞笑}+{热血传统玄幻}我有一鼎,可炼诸天。仙王重生,执神器以镇九州,踏仙道,平太虚。一人一剑一红颜,看废物赘婿如何异世崛起,万界称尊。...

怎么办,仙帝都以为我和他是同境

怎么办,仙帝都以为我和他是同境

关于怎么办,仙帝都以为我和他是同境李舟君穿越成为仙门山主的第四十年,终于得到一个和谁都能五五开的系统。你是隐世不出的万年老怪?我和你五五开。你是风华绝代的绝世仙帝?我和你五五开。你是令人闻之色变的魔头?我和你五五开。...

黑暗血时代

黑暗血时代

如果有一天,太阳消失了,人间一片黑暗,会是什么样的世界呢?巨变中的地球陷入了黑暗,从此没有了阳光,没有了星空,只有无尽的寒冷与黑夜,人类从此进入黑暗与血的时代黑血读者订阅群73628655...

嘘!别逃,桀骜大佬强制爱

嘘!别逃,桀骜大佬强制爱

大学暑假那年,姜宜来到曼谷,遇见了娄厌。这个天生坏种的男人,强制把姜宜留在身边,日日夜夜,纠缠。小,小叔叔不久后,全曼谷的人,都看见天生反骨的娄厌拥着一个长相精致的女孩,站在众人面前,宣示主权。姜宜,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