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003 快结婚了(第1页)

霍征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秦峥,在那些漂泊流浪的日子里,他一直都跟着母亲相依为命。

就连姓氏都跟随母亲,姓了秦。

这是古地球独属于华裔族特有的姓氏。

即便是接回了亲王府,赫尔曼·安德森也没有给他正名的打算,刚好霍征也觉得秦峥比那个什么安德森的姓氏要合心意的多,实在没必要换来换去的。

这点跟他倒是很像,因为霍这个姓,也是随的母亲。

他们都是远古华裔族的后人。

跟闻远见面已经是三天前的事情了。

这个男人在某种程度上跟传言一样,不苟言笑,看上去古板,克制。

一丝不苟的发型和笔挺到找不出褶皱的衣服,无一处不在说明,这是个严谨自律,对自己都苛刻到极致的男人。

对自己狠的下心的男人,对别人就更不用说了。

短暂的见面,两个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寒暄过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作为一个“待嫁”的向导,霍征这三天已经将所有能掌握的信息全都查到了。

比如秦峥虽然是个向导,却是个精神力低下,连最基础的安抚都做不到的向导,他没有精神体,除了向导本身具有的特质,别的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哦,不对,甚至还有更加孱弱的身体。

流浪的那些年,秦峥跟母亲一直生活在一个边缘星系的落魄星球上。

说是落魄星球,其实就是众人口中的贫民窟,跟首都星这个被高科技所覆盖,技术发达,医疗先进的星球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秦峥也只是念完了基础学业,还没有来得及上大学,就在十八岁成年那年,也就是今年年初的时候突然分化成了一个向导。

帝国对于向导的管理比起哨兵和普通人,都要严格的多,也宽容的多。

他不知道秦燕到底用什么方式联系上了远在首都星的赫尔曼,因为这个向导的身份,他脱离了那个贫民窟一样的落魄星球,摇身一变,成了首都星亲王府里的少爷。

也难怪那个卢克会露出那样的表情,作为从小在首都星长大的贵族少爷,怎么可能看得上他这样一个“贫民“呢?

再比如这场婚事是由坐在那个奢华宫殿里的新任皇帝陛下联合议会共同决策的。

作为帝国最强大的哨兵,掌握着帝国军部权利的元帅,闻远也是个异类。

他能当上元帅自然是因为实力强大,但另一部分也是因为一场意外,他临危受命,冒着生命危险扭转战局,一战成名之后,得了老元帅艾伦的青睐,这才坐上了元帅的位置。

以他三十七岁的年纪来说,这大概是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元帅了。

没有背景,手握重兵,这人既是帝国最强大的盾,但也有可能变成最锋利的矛,一旦有叛变之心,后果将难以预料。

更不用说,闻远还从来都不接受任何向导的安抚和疏导,也就意味着从未有人近身过。

这样一个危险的存在,拉拢他最好的方式就是联姻了。

至于为什么会选中秦峥这样一个没有接受过向导学院系统学习,精神力低下,连精神体都没有的向导,中间的缘由,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霍征抬手抹去全息屏幕上的信息,赤着脚走进了浴室。

二十年前的帝国,外忧内患,他为保帝国平安,浴血奋战,可是身处在政治中心的那帮人,只想着自己荣华富贵的一生,对着尚在战场上的他都下了手。

救场导演  野心勃勃女性政治家[直播]  在综漫世界掌控命运  男朋友变成丧尸了怎么破  渔村欲乱  渣子们总想弄哭师尊[穿书]  高冷对家竟是我的泥塑粉  漂亮亲妈七零养娃日常[年代文]  凤醉山河  侏罗纪世界,但我是方舟南巨?  死后才知,我竟是京圈太子白月光  猎手Alpha与猎物Alpha  摄政王人人诛之  嗷呜~崽崽超可爱  你惹她干嘛?她黑白两道皆马甲  全京城都怕国公夫人  从小姨妹开始  贪吃王妃别想逃  失忆后被偏执狂独占  我能穿神话  

热门小说推荐
谁让他开机甲的

谁让他开机甲的

关于谁让他开机甲的开最强的机甲,拥最美的女人,做最巅峰的天才!陆云我都穿越了,变态一点怎么了?...

我还是热爱网球

我还是热爱网球

本书简介网球公开赛青少年组的满贯选手张景哲,一场事故后成为了三岁的奶团子五十岚岳。谢邀,人在霓虹,刚重生过来听不懂日语,但我觉得还能抢救一下,稳住别慌!前世从未受到关爱的阿岳,在这里收获了亲情和友情。某游泳众阿岳,一起去游泳吧。某弓道众阿岳,你在弓道上也很有天赋。某七彩篮球众阿岳,看你骨骼惊奇不如和我一起打篮球吧!只是在我成为运动番主角后,还是热爱网球。让我们去拿下属于立海的三连霸吧!我还是热爱网球我还是热爱网球肥肥怪魔蝎小说...

最强召唤师

最强召唤师

上一世被人骗财夺命,庄易一直到死前才知道他不是个废物,他是曾经辉煌过的召唤师家族嫡系,只是一直没有觉醒,也再也没有机会变强。重生回到十六岁,庄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好祖传的玲珑盒尝试让自己觉醒,并且迈出召唤师最重要的第一步召唤本命兽。只是这个本命兽看起来怎么和大陆第一高手雷修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恩,一定是错觉。这...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唐画,一个末世全能型的女战神,跟变异王同归于尽后来到地府,阎罗王既然让她去六十年代,还让她去把一个被男女主搞的人荒马乱年代给整回正途,她不干,坚决不干,阎王无法直接让她灵魂重生到了那个年代,婴儿??吃喝拉撒不能自理的婴儿?气得她想骂街,原来这是个平行年代,等她了解整个年代的始末后,只呼天道眼睛是被屎糊住了。无法,只...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