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章昆都
“天涯剑阁令……”
“天涯剑阁令……”
那道声音连续重复三次,渡船开始缓缓减。
“出了何事?”
“船怎么停了?”
“嘘,小声点,是天涯剑阁……”
船上一时之间嘈杂起来,有不少人匆匆离开房间,向甲板走去。
赵戎一边竖着耳朵听周围的议论,一边随人群去往前方船头。
此时清风阁渡船已经停下,空阔的甲板处,已有百来人聚集。
赵戎往前挤了挤,挑了个视野不错的位置。
只见船前不远处高空正悬停一伙“不之客”。
一行十一人,除了领头一人身着麻衣外,后面十人都是统一的深蓝色制式剑服。
赵戎见渡船管事跑去船内,似乎是去找话事人去了。
之前听柳三变说,洲内行驶的每艘渡船都至少会有一位金丹境修士坐镇。
他闲来无事,认真打量起空中那行人。
后面十人的剑服之上有一道道纹路,袖口处绣着一柄小剑图案。
那些纹路,赵戎初看时感觉乱七八糟,仔细一看,渐渐觉得头晕眼花。
且这十人,男女皆有,气度不凡,有人手提长剑,有人背剑身后,有人横剑腰间,姿态不一,但都携剑。
可那个领头的麻衣男子却是两手空空,全身上下除了件瞧着简单的麻布衣服,并无任何饰品。
不过麻衣男子最让赵戎感觉奇异的地方还不是这个,而是他那张消瘦脸颊上纹着的诡异花纹,一路延伸到颈脖处,没入衣领之内,不知蔓延到何处。
刺青红色,图案古怪。
赵戎仔细端详之后,现,似乎是纹着几幅……鬼脸?
这是什么?异界非主流?
“那是剑纹。”
“昆都剑纹。”
归的声音在心湖传出。
“哦?听起来很厉害啦,有什么讲究吗?”
赵戎很熟练的给归接话,诱使它讲下去,其实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赵戎多想知道这些事,毕竟他来到这方世界已经见到了太多新鲜的事物,因此早开始见怪不怪了,况且,归有时候说的一些东西,对赵戎来说太高、太虚了,他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去接触,因此兴趣不太大。
他之所以配合着听归说话,是因为他知道归其实很孤独。
赵戎不知道它是因为在遇见自己之前已经太久未与人说话了,还是因为曾经的位置实在是太高了。
他能感觉到它的孤独,因为他也曾经孤独过。
大学四年,平淡无奇,没有狗血的爱情,也没有遇到改变人生的良师和益友,热闹过,也寂寞过,沉浸过游戏和小说,也幡然醒悟过,每天晨跑、背单词、打卡图书馆……临近毕业,朋友各奔东西,他才现,人生其实就是一场孤身一人的旅程,身旁之人几乎来来去去聚散无常。
除了只能陪你半辈子的父母,之后的路上若能得一伴侣或一知己,那该是多大的幸运。
归虽然高傲、毒舌、死要面子,但其实相处久了……也挺可爱的。虽然它的一些价值观,赵戎不敢苟同,但是君子和而不同嘛。
所以赵戎觉得他和归能一起休戚与共,共度余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至少不会再是孤独一人了。
同时,他也知道他的反应若是单纯的嗯或哦,归估计又会好几天不理他,他已经有过几次经验了,所以还是顺着它的话说,别又把它憋着了……
归并不晓得有人已经觊觎起了它蓝颜知己的位置,并且给了它一个“挺可爱”的评价,若是知道了,它估计能“笑着”把赵戎的天灵盖给掀开,从里面跳出来和赵戎同归于尽。
穿越洪荒成土行孙 首富前夫不孕,六年后跪下认我和三宝 恶毒女配被读心后,成了万人迷 [崩铁]救世主的退休生活 穿成古代寡妇,养个儿子当首辅 诸天:找乐子之旅 哈利波特:斯内普娶了我姨妈 将本轻狂 我,十世好人,是个反派 神豪系统:成为富婆从打赏开始 后宫升级路:我穿成了夏冬春 崩铁:从格拉默开始的炎龙 我用幻术控制全世界 性转后的我桃花太多了 网王之恰似你的温柔 重生之花开花谢又一年 七零年代小娇媳 从难民到仙尊,签到就能变强 他死后,季小姐疯了 药香倾城,农家长姐又拽又飒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