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登楼落花南山
清风居内。
一楼角落的异象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
不知是谁第一个带头,一些感知敏锐的人开始向那处书案汇聚。
“是入品诗词!登楼品!”
又不知是谁的一声惊呼,大堂内顿时一阵哗然,排队买票的人连队都顾不上排了,一个个地都向那处源头涌去,同时二三楼不断地有人走下,加入人群,甚至连柜台后包括那位美妇人在内的管事和掌柜都被吸引了过去……
人数比刚刚那场看热闹的多很多。
因为这次不仅有清风居内的客人,还有很多是外面街道的行人,被异象吸引进来的。
此时,那个最早来到书案前的绿衣少女正愣愣地看着桌上那流光溢彩的词作,秀目仿佛被钉在了上面,再难挪开。
“南柯子。”
“十里青山远,潮平路带沙。数声啼鸟怨年华。又是凄凉时候,在天涯。”
少女深吸了一口气,再看向下阙。
“白露收残月,清风散晓霞。绿杨堤畔问荷花:记得年时沽酒,那人家?”
“好美”
少女呢喃。
儒家诗词在山上很受欢迎,但其实大部分修士只是重视、眼馋它裨益修为的作用,很多人并不懂得审美和赏析,只能大概咀嚼出一点味道,但这也并不妨碍他们得知一诗词的优劣好坏,因为这自有天地大道去评判。
好诗词不一定能入品,但入了品的一定是好诗词!
而且入品诗词一经出世自能产生异象,因此他们追捧的也只是入品诗词的原稿。
而绿衣少女却不同,她对诗词很有研究,读过许多山上流传的入品诗词的手抄稿,不只是为了修行,还有爱好。
她知道,每一入品诗词都是一个美丽的“意外”,那些蕴含情感的文字组成的句子能得到天地承认是多么的不容易,而写出这些句子的诗人,更是才情横溢!
眼前这登楼品的词作,词牌名新奇,意象清悠,对比和谐,色彩艳丽,美感极强。
想到这,她不禁抬头凝视着眼前那书生。
原来他真的是林麓书院的读书人……
赵戎此时面带着微笑。
周围众人只觉得他是心如平湖的淡定从容,但其实……他现在心里很是懵逼。
为什么写词动静会这么大?之前给芊儿写时可不是这样的啊!
他看了看周围慢慢安静下来的众人,大部分都在聚精会神地盯着自己写的词,偶尔有几个抬头看他的,也是满目震惊。
毕竟在书院以外有人能做出入品诗词确实极为少见,一旦出现这样的读书人,书院几乎都会出邀请,将他纳入书院。
此刻,众人几乎都很笃定赵戎是林麓书院的人了,当然,有一个人是例外,他还抱有一丝侥幸……
赵戎轻瞥了眼站在人群外、眼神惊疑不定的林青玄,还是没说什么。
诸天:找乐子之旅 网王之恰似你的温柔 药香倾城,农家长姐又拽又飒 重生之花开花谢又一年 他死后,季小姐疯了 后宫升级路:我穿成了夏冬春 性转后的我桃花太多了 我,十世好人,是个反派 从难民到仙尊,签到就能变强 神豪系统:成为富婆从打赏开始 崩铁:从格拉默开始的炎龙 [崩铁]救世主的退休生活 恶毒女配被读心后,成了万人迷 将本轻狂 首富前夫不孕,六年后跪下认我和三宝 七零年代小娇媳 哈利波特:斯内普娶了我姨妈 穿越洪荒成土行孙 穿成古代寡妇,养个儿子当首辅 我用幻术控制全世界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