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出宫一趟不容易,在车驾上换了身衣服,制止了秦、尉迟二人等人随行,李承乾一个人走进了延寿坊西的西市,这里是丝绸之路的起点。
西市里胡商众多,汇集了当时胡人贩来的各种珍宝、美食,旁边就是一条运河,交通便利,商贾云集还有大量的游人、学子、居民在这里。
长安执行宵禁,天黑之后,所有人必须进入坊内,除非看病、公干等特殊事项,其余人不得在长安城内闲逛。
如果一个人家住永和坊,到永平坊办事,但正巧太阳落山,宵禁的街鼓响起,会响六百下,结束后所有的坊门关门,街上就不能有人了。
此人发现无法及时赶回家,那他可以在半路随便找一个坊进去住店。宵禁限制的只是不能在大街上走,坊内不受限制,可以玩一宿。这也是几乎每一个坊里都有寺庙、住宅、酒肆、商铺的原因。
当然也有例外,就是每年的上元节,解三天夜禁,全长安的百姓都在这三天通宵达旦地撒欢玩。
李承乾找的这家酒肆叫兴宁酒肆,掌柜的是妇人-范宁氏,熟悉的人都称她为范大娘子。她的丈夫就是故检校兵部左侍郎-绥州刺史-范兴,李承乾做中山郡王时的长史,是他的第一个属官,贞观元年,阵亡于绥州。
每次出宫,李承乾都会过来坐坐,喝一碗宁氏做的羹汤,吃两张馅饼。今天与往常一样,李承乾坐在一楼北角的胡桌前,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宁氏可是秦王府的老人,嫁给范兴前,是皇后身边的侍女,李承乾可以说,是她看着长大的。宁氏看的出来,李承乾今天的心情似乎不太好,于是也不是张罗了,就坐在他对面陪着。
“大公子,有心事?”
心事?
太多了!
小时候,母后总是摸着他的头说,一个男孩一旦心里有秘密,他就长大了。
可李承乾从小就有秘密,不能跟任何人说,所以心事对他来说纯粹是虱子多了不怕咬。
要非说,他现在在苦恼什么事,那还真有一件-他要大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宁氏是喜上眉梢,这是好事啊,为什么苦恼呢?
储君选妃,尤其是正妃,那是要做各种考量的,出身,容貌,身段,脾性,品德等等方面全方位考量的。
而且李承乾的正妃人选,武德皇帝早就给定下来,武功苏氏-岐州刺史-苏亶长女-苏蓉。
宁氏在秦王府时,曾奉皇后之命,到苏府去送过礼物,见过苏姑娘,是个小美人坯子,面向也是大富大贵之相,不会出问题啊!
是啊!在大多数人眼中,世家书香的闺秀,生辰八字相合,模样还好,便是足够了。
可李承乾是重活一世的人,那一碗见手青羹,真是令他无法释怀。
这些天,李承乾犹豫再三,要不要解决这个掉这个麻烦。
每次要下决心的时候,都在最后一秒犹豫了。
“宁姑姑,老范背叛过你吗?”
话是正常话,但从不同人嘴里说来,意思可就完全不一样。
这未嫁过来的太子妃,品行有问题?
瞧宁氏的表情,李承乾就知道她想歪了,摆了摆手。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他会有不告诉你的秘密吗?”
嗨!说话大喘气,宁氏白了李承乾一眼。
登塔我是最强的 纪元之神话复苏 我是只害虫 我记得我是大夫 魂武时代 朕要金屋藏将军[穿书] 谐星出道后她爆红了[娱乐圈] 穿进修仙世界做女大 领主游戏:开局一艘末日方舟 我的体内有优盘 墟冥戒 当富江转学到并盛 都市修仙狂潮 世子她有上亿负债 我是阴间快递员 成为星际美食博主后[直播] 国王长着驴耳朵 心动测谎仪 迁居港城的普通人家 我真的不是舔狗
关于吞噬一剑神剑神帝回归,我有一剑,不论你多高境界,我都能一剑秒...
地球元气复苏了,但这真不是地球灵气复苏的故事,而是一个流浪宇宙的故事。...
简介朋友聚会上,有人问我未婚夫如果没有秦苒,你和芷柔会不会复合?片刻的沉默后,陆寒州回答会。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他们以为我会吃醋闹腾,却不想我带头鼓掌,献上祝福。既然忘不了,我退出成全你们,你们要不要再亲一个庆祝下?我坚定的取消婚约,头也不回的离开。陆寒州却以为我在闹脾气,笃定了我爱他爱的不可自拔,不可能放弃陆夫人的宝座。后来,我和陆寒州那禁欲的律师小舅舅的婚礼现场。他发疯一样的飙车赶到,红着眼求我和他一起私奔。傅斯珩一脚踹开他,搂着我的腰,一字一顿道陆寒州,不想死就给我滚!...
上天选择我来这走一世,我便要只争朝夕!在这个百家争鸣的乱世,在这个也是百家争霸的乱世!!命格破军,便要领千军万众,横刀立马命格紫微,便要泽被苍生,主大地浮沉命格辅弼,便要治理天下,万人之上,一人之下!而我命格妖星,便要混淆天机,乱九州,寇天下!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我是谁,谁是我??有一...
关于搂腰吻!咬她唇!被大佬跪哄溺宠一夜迷乱,沈若凝醒来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男人。结果出席家宴,那男人竟是未婚夫的哥哥。更万万没想到,还是顶级矝贵傅氏掌权人。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清冷禁欲的男人化身一块牛皮糖。甩不开,踹不掉,还天天搂着她的腰,昼夜贪欢…然而,这场如暴雨般的爱恋在那个秋天无疾而终。三年后,在沈若凝看来,她和傅宴洲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用过去式三个字概括。可她身陷警察局,救她的是他。无家可归时带她回家的是他。大雪天封路,不顾危险来接她的人还是他。在她深陷舆论漩涡,被万人唾弃时,唯一相信的人,仍旧还是他。沈若凝阿宴,你为什么还要喜欢我?男人将她抵在床角,唇瓣贴着她的耳畔对你…我永远情难自控。高岭之花甘心入泥潭,将那满身泥泞的玫瑰捧进手心。...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