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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郡。
林臻没有进城,而是在城外一家猎户人家里借宿。
一来是掩盖自己的身份,二来是身边跟着一只来福。
不管是大老虎小老虎,冒然进城都会引起轰动,好在毛梦极派了妥帖的将士四人过来小心伺候。
这天,林臻在家里与老猎人闲聊。
老猎人姓孙,名宗恒,说话很风趣。
老伴早逝,家里仅剩一个儿子和儿媳,以及一个精灵古怪的小孙女。
除此以外,他还有个闺女叫小芳,目前待字闺中。
听他说,他还有三个闺女,全部嫁到城内,现如今也不怎么往来。
因为房子小,林臻在这里生活,总是能见到那个红着脸蛋偷看自己的姑娘。
但自从孙宗恒跟她说了林臻的身份后,她便再也不敢偷看了。
这天,林臻躺在藤椅上等三个将军,小来福吃饱喝足趴在他脚边。
半个月的时间它有长大许多,估计得有五六十斤了,饭量更是大得惊人。
以前这一家子人靠老猎人一个就能吃肉吃到饱,现在四名将士跟他一起去打猎也不够吃。
林臻见孙宗恒正坐在那里拾掇自己的弓箭,他便坐起来,说道:“孙老,您这弓箭不错啊,有年头了吧?”
“嗐。”孙宗恒摆摆手,头也不抬地说道:“这是当年定康王赏的。”
“定康王?那不是先帝的哥哥吗?您与他认识?”
“不仅认识,我是他老人家的贴身护卫。”
“难怪您剑术超群,那像您这样的人怎么会窝在山里打猎呢?朝廷就没安排您吗?”
“安排他妈了个比啊?”孙老立刻骂道,“老子跟着定康王出生入死,恪守边疆五十年,最后王爷薨了,就让我们自寻出路。世子,您给评评理,像我们这群当兵的,除了上山当土匪还能干什么?”
林臻点头:“这话也对,其实朝廷应该安排你们这些老兵,放心吧,等我回去了,自然不会亏待你。”
孙老不屑地撇嘴:“不用,老子一生从不求人,再说,这些年窝在深山里打猎也习惯了,现在儿女成家,就剩下个小闺女。等什么时候闺女嫁人,我也就下去陪王爷了。”
当过兵的人都把生死看得很开。
当然,林臻说的是古人。
因为是乱世,他们常年将生死置之度外,只要能赚个养家糊口的名头,便愿意抛头颅,洒热血,值得林臻尊敬。
这时,小丫头芸芸走过来,蹲下身,摸了摸来福的脑袋。
来福大爷就睁开一眨眼睛,看了看她,见是个小姑娘便没有发脾气,砸吧砸吧嘴,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当初林臻把来福带进他们家里的时候,不光是芸芸,就连他父母都吓得半死,孙老更是直接抄起弓箭要射,最后被林臻拦了下来。
结果来福现在就成了这家里最重要的活物,什么好东西都得紧着它吃。
林臻也惯着它。
那四个护卫若是伺候不好林臻,林臻会笑着摆摆手,但若是亏待了来福,林臻可是要揍人的。
若不是它,自己绝不可能在深山中活下来。
所以在林臻心中,来福就是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前几天护卫从城里买回来半扇猪,寻思给林臻炖个排骨汤补补,结果锅刚烧开,还没等烫猪毛呢就先被来福啃掉一半。
护卫气得想动手,可琢磨琢磨自己不一定打得过,于是就骂了来福几句。
结果被林臻拿着大勺一通乱打,最后让护卫亲自下厨把来福啃剩下的猪腿猪蹄炖了,炖好以后还是给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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