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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抢劫事件基本也处理的差不多了。于是就朝和ban证的约定的地点——街心公园走去。
正边走边想事情呢,突然,撞上了什么东西?我抬头一看,一个美女,标准的、典型滴东方美女。我忙道歉说:“啊,不好意思啊,你没事吧?”
那女的皱起眉头怒说:“你没长眼睛吗?走路都不看的!”
我丢,美女了不起啊?再说哥们我道歉了!我说:“要么我送你去医院,要么就拜拜!”说完话,我自顾自走了。却听得那个女人在后面破口大骂:”真没素质!什么人!撞了人就这么走了!算什么男人!”我丢,本大侠我没开车撞你吧?废话这么多!懒得和你计较。
我估摸着在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于是我不再慢悠悠地走了,加快了步伐。
哎,总算到了街心公园,于是随便找个人问下时间,知道是8点50多分了。哦,还好,总算没有迟到。摸下口袋,想拿出天命的相片。………………………………我丢!哥们钱包呢?哥们钱包丢了!
我心中暗叫自己,冷静,冷静。我开始回忆,出门肯定是带了的,因为我还买了包子吃呢。路上掉的吗?回忆,回忆!想来想去,看来就是她了——那个漂亮的小贼!哼哼!本大侠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我想现在还有10分钟时间,于是不管了,直接运起《太清心法》,迅速地在这个小城寻找那个女的。
我瞬移,瞬移,瞬移!想哭,被个小小女贼给偷了!亏我还自诩救世主、大侠的!哎,要是传出去要丢死人了。不行!我要杀人灭口!我决定了,哼哼!恶魔的微笑又一次展露出来了。
我用超过肉眼速度的进行着移动,而给人们的感觉是整个小城好像突然刮起了一阵风,连一些屋子内都刮了起来。哇塞,这样是很刺激,可是很耗内力的,累啊!
终于,我在一条小巷发现了我的目标——那个偷哥们钱包的漂亮女贼!
我躲在屋子顶上,往下面看。只见那女的把本大侠的钱包交给了一个黄毛,那黄毛接过钱包,翻了一下,把全部现金取了出来,数了一下。黄毛突然甩了那女贼一巴掌,大骂说:“你这个臭丫头,说,有没有把钱偷偷藏起来!”
那女的一手摸着刚被甩过的脸庞,一手在激动地摇着,说道:“没有,黄毛大哥,我没有藏起来。这个钱包就是刚偷来的,我翻都没有翻过。真的,请你相信我。”那说话明显带着哭腔的。
那黄毛显然对那个女的很不客气,继续骂说:“臭XX,让你去捞些钱来,半天捞这么点!早晚把你弄上床,然后再把你卖去当鸡去!”后面则响起了几个痞子的贱到不行的笑声。
那个女的却停止了哭泣,很生气地说:“要不是我死鬼老妈死前还欠你几十万的赌债,我他妈的干嘛听你这个王八蛋的!你碰我一下,我就死给你看!你一分钱也别想再拿到!”
那黄毛显然意料不到那个女子敢这么和他说话,一脚踹过去,把那女的踹倒在地上,然后破口大骂说:“操!不知死活!兄弟们,带这娘们回家,哥几个好好享受享受!我他妈的已经忍的够久了!”说完,就开始拖着那女的往巷子外拉。
我一看,这下不好玩了。再说也没那么多时间再继续玩下去了。我一个瞬移,然后把全部的痞子一次性打晕过去,然后找到那黄毛,掏出我的钱包,看了看,东西都在。而那女的已经吓傻了,也不知道动,也不知道有反应。我对那女的说:“这次你运气好,碰见我。赶紧跑吧,不然等他们醒了,你又要惨了。还有,记得别再偷东西了,否则我见一次就揍你一次!”
我说完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赶紧又一个瞬移。跑了,不能管这么多闲事了。
我回到了街心公园的门口,看了一圈,总算发现了一个传说的穿红衣的女子。我走上前,轻声问说:“是我要ban证的。”
那女子看了一眼说:“钱,还有相片给我。”
我给了500块钱和天命的相片,以及我写的一张纸条,那是我要给天命做的身份证资料。我想让天命挂名成为我家的一口,成我弟弟,以后也就方便多了。
我给天命改名字了,我叫王逍,就让天命叫王冉了,样子才像兄弟嘛,嘿嘿。
我对那女子说:“这个身份资料我急要的,三天之后的这个时间我在这里等你,到时候我就要拿到身份证。那张纸上就是我要给那个人的身份资料。拿到了身份证,我会给你剩下的一千五百块钱的。我警告你,你们别胡来,否则会出现很多意外的事件。”我的口气应该是比较强硬,有点让人畏惧的感觉。
说完,我就不管那个女的怎么想的,直接就是一个瞬移,回到了宾馆楼下。
慢悠悠地晃上楼。回到旅馆。我先回自己房间,坐了一下,想想还是要跟天命说一下身份证的事,免得他自己都不清楚。
我又来到了天命的房间,敲了下门,天命没有开。使劲再敲了两下,总算听见开门的声音了。
进了天命房间。
天命这家伙在看电视,而且是动画片!很强大的——《七龙珠》!我坐了下来,对天命说:“你的身份证是你在这个社会的证明。我给你改了下名字,叫王冉。你以后就用这名字,还有,你是我的亲弟弟。虽然咱们长的不是很像,不过这个没有关系。”
天命楞楞地听完我说,然后问道:“那个叫身份证的东西有什么用?”
我也不知道如何来解释这么个问题,于是对天命说:“身份证是现实社会的身份凭证,需要随身携带,否则有可能被抓去坐牢。你要出门什么的,买票都需要那东西。反正很重要就是了。”
天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我无奈地摇摇头,实在没有办法,真要和他说清楚的话,估计也要好几个月。虽然天命确实很聪明,但是这现实社会的东西需要学会的东西,够他学一阵子了。我自己现在还不是一直还在学呢。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想想这三天该干嘛去。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去大街上溜达吧。虽然我很讨厌逛街。但是,有人很喜欢啊,那就是玉瑶。
哎,于是,我和天命沦为苦力了,帮玉瑶搬东西。但是女人除了喜欢逛街之外还有一个比较不好的毛病!那就是,买来的东西,一般用过一次就不用了!我说大姐,哥们我又不是开银行的,怎么能经得起你这么折腾啊?
三天后。街心公园。早上7点多。
我又是照旧想走着去,用瞬移这东西,实在不太好。而且也没什么意思。
一手一杯豆浆,一手2个包子。然后,继续在走着。
突然,我前面出现了一个身影很熟悉。我认真一看,就是那天那个女贼。而且,这个女人还在用老伎俩在偷别人钱包!
我快步上前,然后抓住那个女贼的手,想从她的怀里掏出她刚刚得手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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