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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人,全都屏气凝神,将徐乐围在中间,等待着他下笔。
一旦徐乐写不出千古名篇,他就会被别人嘲笑胡吹大气。
徐乐没有想这么多,他轻轻提起毛笔,然后沾了沾墨水,接着开始写字。
唐闺臣从侧面看过去,他只觉得徐乐写字的动作是那么的潇洒写意,那么的飘逸无双,简直达到了美的极致。
徐乐挥笔写下《将进酒》三个大字。
欧阳明日等人震惊,因为徐乐的字写的太好了,笔法隽永,笔走龙蛇,似乎学自二王,然而又别有一番风味。
“这字风格秀劲,很有风骨,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笔。”
“这字写的刚中带柔,笔法稳重老成,法度谨严而意态生动,虽然气势雄浑,却不让人觉得压抑,反而觉得很生动。”
“徐乐这字写的太好了,我自愧不如。”
……
在场的人都被徐乐的字给震撼住了。
“这是一首敬酒诗,希望各位喜欢。”
说完这句话之后,徐乐开始落笔。
徐乐下笔极快,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纸上的字形笔意勾连,潇洒狂放,肆意纵横……
“好字!”
唐闺臣赞叹道。
他见过很多书法家的字迹,但从来没有见过像徐乐写的这么有韵味的。
他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字迹,每一笔都充满了韵味,每一笔都充满了美感。
他的整个心神都被吸引到了字迹当中。
哪怕是我的父亲唐敖,他的字也没有徐兄写的这么好看。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唐闺臣情不自禁的吟诵起来。
唐闺臣吟诵之后,周围的人全都安静下来。
他们感觉一股热血在自己的内心激荡,心中不自觉的升起万般豪情。
李白的诗就是这般的有魅力,他的诗像是天雷勾动地火一般,轰轰烈烈一派野火烧不尽,他写的舒畅,你听的也爽。
“好句!”
有人情不自禁的吼道。
其他人并不觉得突兀,因为这一句的确写的极好。
徐乐并没有被周围的人影响,他拿起一碗酒一饮而尽,在喝酒的时候,他手下的笔也没有停着,笔走龙蛇,笔下的字,力透纸背。
众人被他的豪迈给折服,诗雄人更雄。
唐闺臣再次吟诵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徐乐的字写的很快,刹那间,下一句已经写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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