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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俊在原世界看过很多小说,除了用手机看的网络小说,就属小本本武侠小说最多。
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古龙的楚留香陆小凤,飞刀系列。温世仁的秦时明月系列等等,他都有涉及。
看了这么多武侠小说,但苏俊最喜欢的只有一个——李寻欢,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人公。
李寻欢是个很奇怪的人。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他做的事却是大多数君子不会做、不愿做,也永远无法做到的。他做的事简直没有任何人能够做到。所以有人根本不相信世上真有李寻欢这种人,不相信世上真有他那种深挚、伟大的友情。李寻欢总是带给别人快乐。他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出发点都是爱,而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是毁灭,爱却可以令人永生。所以他的心胸永远宽阔,他的为人总是那样豁达。
原世界有很多人恨李寻欢,认为古龙小说第一可恨之人就是小李,这是无可厚非的。
喜欢的人会认为李寻欢是个完美的人,世界上唯一一个完美的人,没人比得上他。多情剑客无情剑,每读一遍的体会不一样,真正完美的人大爱这个世界。一把飞到没人能躲开,只要是人都会爱上他,没人能避免,无论男人女人,一草一木,甚至是那枯萎的树叶。
对他无感的会认为李寻欢是配不上被吹捧的地位。用伟大来形容他,实在是太过了。在所有的武侠小说里,配得上伟大二字的角色,只有星月湖系列中的慕容紫玫。
不喜欢李寻欢的人认为李寻欢这个人不真实,认为他其实都是自己在给自己找虐,并且很乐于将自己的这一面展示给别人看。换句话说,就是他总是喜欢让别人知道他是一个活得非常痛苦的人。这种病症,将它称之为“自虐型表演综合症”,或者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矫情”。
恨李寻欢的人大概是因爱生恨吧,恨李寻欢为什么不是完美的人,为什么有瑕疵。恨也算一种爱吧,一种被刺激的爱。
不管原世界如何如何,反正苏俊对这个角色很喜爱。他打算把李寻欢在这个世界上再现辉煌。让这个世界的人也爱的疯狂,恨的绝望。
“你不会是想交稿吧,一看就知道你不清楚我们这活动,你现在写来不急了,我们这收的稿子最起码要写出一个大剧情,别看我们只是收稿收了一个星期,这活动可以老早就被出版社放出来了。”胖男生看到苏俊迷之微笑,接茬道。
苏俊自信一甩头,“没这活动时,我就开始写武侠小说了,人送外号,武侠小王子,只不过没怎么注意而已,现在回去拿来给你们,嗯,我是电子版的,打印给你们,容我几小时,就送来了,我的家还是很远的,我电脑放在家里,手机上没稿,等我交稿了再结束呗”虽然还没写,但装叉还是要装的。
还别说,苏俊这个身体的脸还是蛮帅的,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再加上甩头的动作,头发一阵飘逸。到让那个女生多看了几眼。
“现在还不到九点,看你就是本地人,不住宿舍住家里,赶回去的时间肯定是够的,你要入社吗,很快的,填表就可。”后面的眼睛男接话。
苏俊潇洒转身离开“不用了,随后见”
光头男见苏俊走的飞快,嘀咕道“刚说自己写书了,怎么走这么快,连社团都不进,装完逼就跑,找刺激?”
旁边的眼睛男嘴角一裂,摆摆手,低下头,继续玩手机。
虽说装叉很爽,但苏俊不走快不行呀,大剧情,小李飞刀第一个大剧情可是要写25章,到采花贼揭开面具才行呀。
多情剑客无情剑客全篇93章,总共40多万字,25章那也是10来万字呀,虽说只是照着抄就行,可时间不多了呀。
这次回到家,早饭都没吃,苏俊花了十多分钟,这还是用跑的速度。一路上连看美女的心都没有。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从开头一直写到结尾,一上午的时间都在码字中度过,苏俊感觉很无奈。在手指残废之前,终于在12点码完第25章。
”剑柄坚硬,冰冷。
阿飞的手却已开始发抖。
无情的剑,剑无情,但人呢?
人怎能无情?
灯灭了。
但林仙儿绝代的风姿,在黑暗中却更动人。
她没有说话,但在这绝望的黑暗中,她的呼吸声听来就宛如温柔的细语,又宛如令人心碎的呻吟。
世上还有什么力量能比爱情的力量更大?
面对着这么样一个女人,面对着自己一生中最强烈的情感,面对着这无边无际的黑暗!--阿飞这一剑是不是还能刺得下去?!
剑无情!人却多情!“
码完最后一字,苏俊一时间也是感慨万千,又欣赏了一遍李寻欢和阿飞的情怀呀。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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