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二章 猫憎狗厌臭小鬼(第1页)

其实,陈老爷子愿意救下王肃的原因,不仅仅是出于善心,还有一些是因为他儿子。

此事说来话长,尽量长话短说罢。

前面也说了,绣衣司在民间,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和军队没什么区别。而陈老爷子的儿子、儿媳,也就是二狗那熊孩子的爹娘,都曾是雍州北边的兵......

至于为什么用“曾”这个字,这里不便多说,这是老爷子心里的痛。

这也是为什么二狗这娃瞧着这么猫憎狗厌的原因了。

大唐一贯的习惯便是隔辈儿亲,陈老爷子见儿子、儿媳为国捐躯,悲痛之余亦有自豪。

对于他们留下来的唯一一个孩子,自己的亲孙子,自然是爱得很。

陈老爷子从王肃身上摸出了湿漉漉的绣衣司公函,便觉着王肃也是一个兵,和他儿子一样的兵。

这些陈老爷子不会对王肃说,王肃也不会知道,但就是有那么一件事儿,多些人知道还是好的。

两人接下来就这么在院子里,一个躺着太师椅,一个坐着小板凳,唠着家常,从烈日当空唠到了夕阳西下,就连夏日灼热的日光都给唠得柔和了。

见时候差不多了,陈老爷子就让王肃自己在院子里再坐一会儿,自己去做饭。

这次倒是王肃猜错了,陈老爷子家里还是有灶台的,只不过修在屋子后面,方才他在屋内并看不见。

陈老爷子去做饭了,王肃左右没什么乐子,那就去熊孩子身上找点乐子吧。

“二狗!”

王肃招呼了一声二狗。

陈老爷子家里确实清贫,陈老爷子一个人能撑得起两口人的温饱已经实属不易了。

但他也知道,二狗不能像他这样,半个文盲。读书才有出路,要是老陈家祖坟冒青烟,二狗日后能考个秀才,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他也不希望二狗像他爹娘那样,去当个兵。

眼下可不太平呐。

所以,陈老爷子实在是买不起烛火什么的,能买点笔墨纸砚已然是咬着牙,再买烛火,估计是掀不开锅了。

耗子每天饥肠辘辘地来老陈家打秋风,都是抹着眼泪走的,还得记下这一家,下次再也不来了。

因此,二狗每日便只得在大白天,阳光正好的时候,凭着光亮练练字。

不过二狗真真是半点学文的天赋也没有。

让他练练字也就罢了,陈老爷子有次从街坊邻居那儿接来半本游记。

本来游记上写的大多是文人墨客游山玩水的所见所闻,其中各地风俗、传闻故事,小孩子看了多半会有些兴趣。

陈老爷子也是这么认为的,可谁曾想二狗看了,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翻开书一刻钟都没有读到,只觉得天旋地转,那一个个字分明认得,分明是写在纸上不动的,可在二狗眼里,就好像是活了过来,张牙舞爪地打起架来。

尝试了几次之后,陈老爷子就灰了心,没再从别人那里借书回来了,只得先让二狗练着字,就等着今年看看能不能想个法子给他塞进私塾里。

私塾里的先生教,总比他这么个糟老头子教好。

二狗读书不成,倒是对什么刀枪棍棒的颇感兴趣。

大多数男娃娃就是如此,小时候就好动,喜欢所谓的江湖,打打杀杀,刀刀剑剑的,自以为江湖便是当个大侠,受人敬仰,潇洒快活。

只可惜,江湖,从来都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能应对已实属不易,懂全了更是全然不可能的。(注1)

三生仙途为君来  诡异归乡  开局激活嘴强王者系统  小欢喜:我只是过客  大荒厨神  金星之上  小师妹疯狂作死后,全师门逆天了  斗罗:成了唐三妹妹后她被迫团宠  我的老婆是妖王  异界道祖  许你余生皆是爱  大唐:安西最后一个信使  将门嫡女一睁眼,腹黑皇子宠上天  我在美漫双向科普  七零落魄锦鲤:嫁军官养崽暴富  重回1993  遮天之降临  父兄流放?她白手起家再造名门望族  帝国第一家丁  轮回之地  

热门小说推荐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大唐嫡长孙!

大唐嫡长孙!

关于大唐嫡长孙!贞观十八年,穿越成废太子李承乾之子的李厥,偷偷从黔州跑回梦寐以求的长安。然而,正当李厥在繁华的朱雀大街上闲逛之时,突然迎面撞上一个老头。从这之后,这个老头就整天缠着他,不是教他骑马,就是教他射箭。没事还老给他画饼,说等他死了将家业传给李厥...

俗人回档放弃清北为了女友上二本

俗人回档放弃清北为了女友上二本

关于俗人回档放弃清北为了女友上二本张宇重回2004,想起以前厨师的身份,决定创立外卖网站。为了积累原始资本,抓住信息差,从贩鱼开始且看小人物,如何从一家门店,成长为傲笑世界的富翁,与马耘,柳强东等大佬成为对手,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战神出狱:绝世强龙

战神出狱:绝世强龙

被家族驱逐,却意外获得奇遇,五年出生入死,荣耀归来,报恩也报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