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埋坑里浇硫酸啊?”虎子迫不急待的说道“赶紧弄好了,咱就又有钱花了。”
“你个憨货,不是所有东西埋在土里浇点硫酸都能骗的了人的。”我解释道“这个编钟就是因为硫酸没上好,才失了型的,你没发现颜色有些太绿了?”
虎子点了点头道“好像跟人家古董店里的铜器颜色就是有点不一样。”
“来!哥们今天再教你一招,去找些干石灰粉,最好多弄些,对了再弄点柴火。”我对虎子招呼道。
虎子找来干石灰粉后,我将编钟埋在了石灰粉里,然后在石灰粉堆上,点了一堆火。半个小时候,等火完全的熄灭掉后,我才从石灰堆里抛出编钟。
然后用毛刷一点一点的将编钟上的石灰刷掉,知道编钟上看不到一点白色的石灰。
“丫呵!果然颜色浅多了,跟古董店里的一模一样,杨修远你丫真是个十二能。”虎子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
“好了这下就基本差不多了,今天就放在花园里挨着地上一个晚上。吸吸地气,去去石灰味道,明天早上我们就能上市场去了。”
第二天早上,依旧是天色刚亮,虎子就将我拉下了床子,我穿上呢子大衣,登大头皮鞋,手上拎一副老板相的黑色大皮包,里面依旧是厚厚一沓报纸。虎子也将他那身泡妞战袍穿在了身上,我一看就觉得不对劲。
“去去去!把衣服换了去。”我对着虎子说道。
“我穿着身不帅吗?那我换那件刚买的黑色皮夹克?”虎子一脸疑惑的看着我。
“穿球皮夹克,去把你的绿色布棉袄船上,就是拿个背上有补丁的那个。这皮鞋也给我换成布鞋了去,还有裤子也得换。”我说道。
“几个意思啊?你丫穿的一身顺溜,让我穿那么寒酸?老子才不干呢。”虎子说着就尥起了蹶子。
“你个傻货,你他娘见过那个种地的农民身穿皮夹克,脚船牛皮皮鞋的?身份你搞清楚了吗?”我对着虎子就骂道。
“哎呦!你看我这猪脑子杂把这茬给忘了,我这就去换。”说完虎子就进屋换上了那一身‘工作服’。为了更加逼真,他还特意在地上抓了把泥土给自己脸上挂拉了两下。
我一看他这身装备连连点头,“嗯,像!他他娘的形象了,你丫不做农民都亏大发了。”
“去去去,少拿我开涮,走上路!”
书院门永远都是那么热闹,想要找个僻静点,人少的地方还真是不容易。最后我们几乎走到了街道尾端才在选好点。
蹲在一颗大树下面,我用余光留意着周围的过往路人,寻找着下手目标。
一早上我们实验了好几次都没人上钩,有的只是站在一旁听我俩讨价还价就是不参与进来。有的干脆一听到我们讨论的价钱直接就转身走人。我心里琢磨这才几个月啊?这里的人突然间就聪明了起来?
直到下午眼看着街道上的商贩都渐渐的开始收摊走人,我们也冷的不行。正要准备丧气回家之时,突然远处一个身穿皮夹克,的中年男子正要从我们身后路过。
这年头能穿起皮夹克的人不多,不是暴发户哪能买的起,想到这里我故意将声音提高道“你祖上留下的也不容易,我也不会亏你一万三我的底价。”
木叶之光 云少主的掌心宠 开局抽取神阶剑道天赋 开局一个掌中宇宙 初法时代 天地至圣 农家长姐难为 寻找阿伊古丽 侯门恶婆婆的改命之路 狼系狂妻:冷帝狠狠宠 为了情系统 重生八零:肥妻才是家中宝 隐道 签到:我的书童超神了 从NPC到魔教教主 重生学霸她又美又飒 女配的开挂人生 进化成了光之巨人 余生有你安好 总裁你迟到了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