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迷迭香旅店角落一座单独的院子里。
满桌的残羹剩菜,杯盘狼藉,【食人鲨号】的精锐海盗们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个个鼾声如雷。
只有大副【碎骨】麦尔斯和几位海盗军官,还在踩着凳子继续大吃大喝。
“干杯,别管那些不中用的家伙,咱们继续喝!”
“哈哈,强者的标志就是能吃能喝,这些废物全都不行。”
不知道为什么,这帮海盗全都发现这段时间自己渐渐胃口大开。
吃得越来越多,酒量也越来越好。
实力越强,体质越好,这种变化就越明显。
依旧没醉的这些海盗军官显然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今晚拜伦给萨尔曼做的粉丝扇贝、油焖大虾、羊杂汤也有他们的一份,他们干脆便继续欢宴。
要不是怕刺激萨尔曼的神经,他们怕是都要找来一群大屁股的流莺,趁着酒兴胡天胡地了。
“船长先生终于舍得把存货都拿出来了,这些【战斗之血】简直就是无价之宝。”
“我感觉这几天不仅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力量还越来越强。
照这样下去,或许总有一天我一个人就能拉动帆桁升降索。”
他们喝的正是加了【嬗变之血】和萨尔曼血液的朗姆酒。
显而易见,眼看用拜伦酿造的上等【嬗变之血】即将就位。
萨尔曼也豁出血本,开放存货,加速“喂养”这些培养了多时的储备粮。
一群连字都不识的海盗,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嬗变之血】本质上就是蜕变、更替之血。
如果他们将来全都变成次级食尸鬼。
再继续不断吃人,就会像那些被冤魂缠绕的食人鲨一样,被萨尔曼深度控制,
最惨的是变成【食尸鬼】大补的储备粮,稍好一些的则是身不由己,也悍不畏死的近卫军。
喝到兴头上,船上的水手长端着酒杯跟大副麦尔斯碰了一下,戏谑道:
“我听说那个小子刚刚献给船长一份新式的帆装改造图纸。
出来的时候依旧两手空空,没有得到船长的任何赏赐。
他一个新人怎么能跟我们这些对船长忠心耿耿的老船员相提并论?”
“让我们共同敬大副先生一杯。
等您成为了超凡者,想让那个小子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不断立下大功又怎么样?
船长赏赐的血酒,还不是没有他的份儿?
不过,这小子做的菜倒是真好吃,配这【战斗之血】刚刚好,哈哈哈...”
“没错,敬我们永远的大副!”
“......”
能当海盗军官的人都不傻,也知道如果有一位能力卓绝的带头人,或许能做大蛋糕,让追随者都发财。
但他们都是船上最有资格成为“超凡”的人。
生怕拜伦不仅会抢走他们的位置,更要抢走他们成为超凡者的机会!
港夜将晚 只会割地送儿媳,我黄袍加身你哭啥 生活系男神 囤货爽赢!各界大佬都是我投喂的崽 咬清梨 绑定抠门系统后,玄学大佬变首富 快餐店最新 重生:开局拯救宝藏女孩 仙凡大陆 全民震惊,你管这叫贫困户? 无限吞噬 大楚风流 宠妾上位!清冷少爷日日沦陷 山村风流野医 炮灰小崽崽:我的聊天群里全大佬 陆娇谢云瑾名 苍穹纪元 朝廷鹰犬?没挨过六扇门的刀 许欢颜裴从闻 云与海的距离结局+番外
本文又名金妙因为创业失败,穿越到了看过的一本团宠文里,成为了男主家…分家的二姐?一个纯纯路人甲的角色。分家异常混乱,亲妈早逝,亲爹玩消失,家里大大小小七个弟弟妹妹,唯一的亲哥还双腿残疾。金妙OK,这个家只能靠我了。本想一路当路人逆袭创业重操旧业,远离剧情,却没想一个接一个多出了十五个未婚夫,送钱又送人地阻止她创业...
关于死亡照片林逸前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聚会上,原本一切正常,许久不见的同学们热闹的聊着天。有人在地上捡到一张照片!一开始,大家都没有在意。谁想到,很快,照片上那个同学意外死了。接着,一个又一个同学接连意外死亡!大家都害怕极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会有人死吗?谁又是下一个?...
关于姑娘留步皓月当空,夜色朦胧,一身夜衣面色亦正亦邪的少年刺客于华灯初上的京城内肆意穿梭,起起落落间惊鸿一瞥睹见一抹艳红,少女肤若凝脂,一袭红衣更显娇艳不久,少年再次遇见她,轻声开口姑娘留步…本以为是巅峰,结果只是桃花的开始。(不是单女主,不喜请退0o)...
...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
王储神豪科技文化权利争斗。穿越来到蓝星太平洋的一贫瘠海岛上当王储。接手后发现,整个国家已经是达到千疮百孔的地步。为了不让自己的王国太早覆灭,景逸尘只能是努力搞经济,增加百姓的收入。凭借着自己狠辣的决策以及系统的帮助,他很快便让自己国家经济提升。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王国成为天府之国。科技的快速崛起,让王国拥有顶尖的科研水平。军功的高速发达,更是让王国在太平洋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咳咳,我加入联大,谁赞成,谁反对?五常,我看,要不变六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