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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曹军被关羽一波突然的反攻所敲打、不得不放弃继续对沛郡的骚扰性进攻。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刘璋的使者张松,也跟孙邵一起,来到了沛县。
随着张松的到来,以及来得更早的刘琦、伊籍,诸葛瑾为刘备筹划的这次会盟大典,也终于可以顺利进行。
不得不说,时机那是选得相当好。
张松等人在行程的最后两天、在从彭城到沛县的路上。就听到前方不断有传递紧急军情的使者往回赶,通报着关将军带着高顺、张辽痛打乐进、在鲁国境内追击曹军的捷报。
这种氛围,让原本还心存考察之念的张松,愈发坚定了决心,暗忖刘备果然是值得投效的雄主。
人家可不仅仅是靠着“曹操主力在河北时,趁虚偷袭才拿下三个半郡”的存在,而是实打实做到了“哪怕曹军主力回师、曹操亲自来梁、谯之间坐镇,刘备军依然能正面击退一次曹操,取得一些小胜”。
虽然没有占领新的地皮,高顺张辽小胜后见好就收,迁了薛县邹县两个县的百姓就撤了,但这场战役的宣传象征意义依然足够强——
自古也没规定战争一定要占领敌方地盘,才有宣传价值的。后世多少自卫反击战,都是打疼敌军后,快速收兵,防止陷入泥潭,就算没占地,一样可以鼓舞人心。
见识完这一切,张松心中不由想道:“本以为这天下大乱至此,将来就是兵强马壮者说了算。没想到汉室还有可能以这种方式再兴。
当年在蜀中,听说建安元年时诸葛瑾单骑入许都,被天子召对高祖、项羽之事,论汉之德运,在于为义帝报仇、复安天下。
秦虽无道,然秦终究混一了天下。为了诛无道而让天下由治入乱,终究是一层失德。高皇帝却是在天下已乱之后才出手,并非首乱天下者,他只想让天下由乱入治,又有为义帝报仇之功,秦楚之德汇集一身,首倡必谴、殿兴有福,终有四百年天下。
如今刘玄德同样不曾首乱天下,平生只以诛乱为务,在天子为贼所挟之前,不曾出于私欲攻伐诸侯、扩大地盘。天子被挟前,征伐出于天子。天子被挟后,征伐出于讨逆。
如此有德,又有宏略魄力,文武相济,有诸葛、关张赵辅佐,岂非天命所归!汉室可兴,而今上一脉不可复兴,岂不是正应在玄德公身上!
诸葛瑾、诸葛亮皆知天命之人,如此智士却早早就投奔玄德公,必是因为他们窥破了天机。我等末学后进,如今还没能彻底算明白这些账,只算了些皮毛,还不如直接抄了诸葛兄弟的答案,那才是青史留名的机会!”
张松通过这些天的见闻,以及一路上在武昌学宫等地,拜读过的诸葛著作,了解诸葛瑾当年跟天子奏对形成的一系列“大汉朝官方的学术意识形态”,加上受刘备阵营对曹连续小胜的鼓舞,他终于自己总结出了这么一個结论。
而跟他学术思路差不多的、同样完成了自我洗脑的,还有刘表派来的伊籍。
伊籍不光自己学,也会偶尔跟同行的大公子刘琦点到即止分享一下——
当然,考虑到刘琦的身份,伊籍有些话还是不能说得太明白的,但总是潜移默化暗示“刘备必是匡扶重兴汉室之人,跟他混才能得青史留名”,刘琦渐渐也形成了类似的想法。
……
二月初九这天,所有宾客到齐,刘备终于正式设宴,隆重款待所有来观礼的诸侯使者。
当然,在此之前,对于先到沛县的使者,刘备肯定也有好好礼遇款待,只是没那么正式,都是私下里各自安排,不会把人召拢到一起,也不会聊正式、重要的事情,最多只是先联络联络私人感情。
这种典礼也是需要仪式感的嘛,没到正日子,人没到齐,其他人就不能随便相互见面。
刘琦、伊籍、张松心情都有些小激动,这天一早就盛装穿戴整齐,早早去太守府赴宴——沛郡的太守府就在沛县,如今当然是被刘备临时挪用作他的幕府了。
在半路上,众人就可以看到车水马龙堵在沛郡太守府外。一看就是大家都赶早到了,怕耽误时间,结果也导致“早高峰”提前,仍然堵在了府门外的路上。
刘琦等人都怕耽误时间,眼看府衙近在视线范围之内,最后这几百步也懒得坐车了,都下车步行,唯恐到晚了。
好在刘备也早有准备,非常细心,提前让人对府衙门口的道路,进行了黄土铺垫。又稍稍洒些水防止扬尘,同时又不至于过湿变成黄泥浆。
刘琦等人穿的都是新靴子,踩在这种黄土路上也不至于让鞋太脏。一路走着,刘琦、伊籍就看到了孙邵、张松,还主动跟对方打招呼。
孙邵跟这些荆州来客挺熟,张松却是第一次见,加上张松矮小,难免有自卑戒备之心,所以非常注意礼貌。
孙邵帮双方介绍了一下,张松听说来人里有刘琦,也是颇为吃惊,连忙行礼:“益州别驾张松,见过刘府君、伊别驾。”
双方还不熟,张松就以官职称呼对方。而这声“刘府君”,也算是承认了刘琦是江夏太守。
在刘备的地盘上,在顾雍这个江夏太守被调任汝南后,其他外镇诸侯的使者认为刘琦才是正牌江夏太守,这个表态就足以让刘琦开心。
这说明什么?说明玄德叔父对我的支持态度,已经为其他盟好诸侯所共知了呀!
刘备的封地就在武昌县,江夏郡对刘备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地盘。虽然江夏的实控权如今以长江为界,江南江北分治了,刘琦只实控新建才四年的汉阳城。但玄德叔父肯公开承认他这个名分,也足够展现友好了。
“原来是张别驾,益州果然也是人杰地灵,使者必是能言善辩之士。”刘琦礼貌的回应,对张松的感官便一下子好了很多,觉得这个乍一看很矮的家伙,似乎也没那么不讨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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