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唐瑶的镇子,在那个年代有很多公共设施都是独一无二的。例如托儿所,全镇子只此一家,也怪不得镇上的娃娃们大多都认识了。大家都是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虽谈不上什么情谊,但至少是脸熟的。更比如新华书店,那可是跑遍方圆四五个镇子就唯独唐瑶的镇子上开了这一家。
从前庄稼地里的大老粗们不兴读书郎,大家整日比来比去的无非是谁家男人挣的公分多,谁家女人生的儿子壮。后来镇子里出了一个文学家,享誉中外,名声很大。在首都北京的大学里当教授,退休后衣锦还乡,在唐瑶这个小镇子里兴建学校,重视教育,大概在那时便把书店给一起带了进来。
书店,确实是个斯文人陶冶情操的好地方。斜阳若影,墨笔留香,寻一处幽静地,或坐或站,品一品书中的句子,都是极好的。
若干年后,经济发展,实体经济苟延残喘,唐瑶镇子上令她满是回忆的电影院和新华书店都应经营不善先后改成了菜市场和服装店。文化的氛围已然不在,唐瑶突然觉得镇子变的陌生起来。那胡同里的追逐,石桥上的高歌,那跌下去的河,和满街的回忆统统变了味道。回忆这东西,最后还是留在脑海里细细缅怀为好,莫要将它翻出,让往事成殇,不堪入目。
唐瑶镇子上的医院原来是个卫生院,一层楼的平房,设施比较捡漏,可里头的医生皆是吃过真苦,学的一身好本事的人。后来建了新楼房,改名为医院。这也是方圆几个镇子上唯一的一家综合性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所在的地方便是唐瑶刚才指给花胖的那个方位,直走右转行200米处。
唐瑶的鼻血根本没有严重到就医的程度。唐瑶满脸鲜血的模样,被许晓晨在镇子的主干道上这么一奔走,还没到太阳下山,镇子上估计就炸开了。回头什么版本的流言都有,花胖再在其中加点盐舔些醋,按唐瑶老妈如今更年期的性子,非逐她出家门不可。
唐瑶拼命拍打许晓晨的手臂,“你放我下来,这些鼻血不碍事。”
奈何许晓晨铁了心的一定要送唐瑶去医院,丝毫不管唐瑶在他怀里怎么捏揉踢拽,依旧死死的抱着唐瑶不松手。
“姓许的,你若再不松手我就要舌自尽了。”唐瑶将自尽一词叫的惊天动地,似是怕对方听不清楚,还揪着自己不放开。
这句话终是奏效,许晓晨停了下来,唐瑶趁机从他身上跳了下来,后退三步,依旧举着双手,“姓许的,你不要再过来了。我就知道遇上你总没什么好事儿。如今我这一鼻子血算是还了你下水救人之恩。从此路归路,桥归桥,别忘了我们两不熟。”
唐瑶掏出手帕将自己的鼻子塞住,举着双手走出了胡同,在胡同口想到什么事,回过头来补了一句,“记得把车修一下。”
那日之后,唐瑶和许晓晨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一个依旧怒气冲冲,说话带火,一个也依旧自称不熟,不愿搭理。
有些人无缘,纵使机缘再巧,也徒然。
亏成世界首富了 元火天尊 火影:我的忍术能自己修炼 断古 尸殇帝国 重生培养个竹马做老公 回乡筑梦师 夫人请现形 神级娱乐天王 三神传记 我的文字化生活 洪荒:开局震惊鸿钧道祖 系统加载一亿年后 王妃她武艺超群 我宅了百年出门已无敌 万界最强财团 凰妃她绝世无双 星路征途之太阳之光 我靠种田养活陛下 喵妃很记仇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