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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一个词概括宋煜的少年时代,大概就是心无旁骛。
心无旁骛地学习,心无旁骛地依照计划按部就班地朝着职业规划前进。
心无旁骛地暗恋。
绝大部分时间里,宋煜都可以很好地管理最后这件事在生活中的分量,偶尔会失控,所以失控的瞬间,他会自暴自弃地想,如果乐知时和他不住在一个屋檐下就好了。
减少和他接触的频次,降低生活中有关于他的信息密度,这样一来,他应该就可以更自如地管控自己的暗恋。
不过这个论断后来也被宋煜自己推翻了。
因为哪怕隔着大半个操场,听不到他的声音,也看不到他的笑脸,只是一个认真学习投篮的背影,他就会心动。
在所有看起来可控的事物里,对乐知时的感情是最不稳定的,但宋煜觉得还好,还可以忍耐,只是这感情来得莫名,好像找不到起点。
无论他怎么回溯记忆,好像都无法得到一个确切的、开始喜欢上乐知时的时间点。又或许是因为他总是困惑,于是总是回忆,所以有关于乐知时的点点滴滴,宋煜都记得分外清晰。
他闭上眼就可以想起第一次见到乐知时的场面,能想到他很漂亮很可爱的样子。一双小手软软的,小小的,还不会叫哥哥。
不过那段时间他并不好过,对害乐知时病发的愧疚,还有因乐叔叔意外离世产生的心理应激,都在折磨着一个才不过六岁的小孩。
唯一可以缓解的办法就是悄悄地对乐知时好。
比如小学时在乐知时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他教训曾经骂他没爸爸妈妈的同班男生,或者总是在口袋里放很讨厌的奶糖,又会在晚上督促他刷牙。
还比如骑车到很远的地方去买一本不好买的漫画书,最后骗他是在学校门口买的,随手扔给他。
乐知时会很开心,但也是真的相信他是随便买的。
他很好骗,还不用哄。
所以宋煜甚至没有露出马脚、让他的暗恋告破的机会。
他总是不光明正大地对乐知时好,然后表现出一副毫不关心的样子。一开始的演技真的很拙劣,但多少也瞒得过。
这座城市下雨总是很频繁,夏天的时候仿佛泡在雨水里。路上人来人往,无论多小心,都会溅湿裤腿。成年人都是如此,别提小孩子。
小时候的宋煜对连绵的阴雨没有太大的感觉,因为他是个走路很谨慎的孩子,早上出门前会穿好雨靴,然后干干净净地回家。但乐知时不是,他在下雨天会显得更笨,哪怕不淹水,他也会不小心踩到翘起来的地砖,然后可怜兮兮地溅上一身。
如果淹了水就更不妙。有一次,还在上一年级的乐知时就被男同学骗到外面,说要他陪着去小卖部,给他买好吃的,结果裤子全浸湿,一直到膝盖都是湿的,吃的也没有。他很难过,又不敢告诉宋煜。
到了放学,他们在教学楼一楼碰面,宋煜看到乐知时的裤子和委屈的脸,才知道他一整个下午都是这样上课的。
“下雨天不许出教室。”他有点生气,对乐知时说了一个很不合理的要求。
可听到乐知时软软地说好的,宋煜又忍不住改口。
“不许出教学楼。”他又别扭地说,“要吃什么,上楼来找我,我去给你买。”
乐知时那时候也只是吸着鼻子,伸手很固执地要去牵宋煜的手。
宋煜收手不让他牵,“听明白了吗?不要跟别人跑了。”
“听明白了。”乐知时红着眼睛和鼻尖,很老实地对宋煜点头。
不过大概是吃过一次亏给乐知时带来的心理阴影太大,即便宋煜说自己会带他去小超市,真到了下雨的时候,乐知时也不会出教室,除非打雷。他那时候会很想宋煜,有时候会忍不住掉眼泪。
挨到放学,乐知时还是会跑到宋煜的教室外面,扒着后门,眨着一双大眼睛不做声,乖乖等宋煜。
一般来说,宋煜是通过周围人的交头接耳发现乐知时的存在的。因为没人敢在上课的时候和宋煜说话,所以大家就彼此讲小话。听到“那个可爱的小弟弟”、“混血小可爱”这样的字眼,他大概就能猜到乐知时又在后面等他了。
下课之后,宋煜先收拾好自己的书包,然后当做不知道那样转过身。
和他对上视线的瞬间,乐知时会开心地蹦跶一下,然后跑进教室,抱住宋煜的腰,仰着脸笑得很傻,叫他小煜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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