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相信。”
简单的文字,平淡的语气,可听上去却莫名的动容感。
宁希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生,眸中含羞的同时,还出现了一丝情愫。
叶凡很帅,这点她承认。
但她从来不是那种见了帅哥就走不动道的女孩,可偏偏在面对叶凡的时候,总感觉叶凡身上有某种东西在吸引她,让她情不自禁地想要去靠近叶凡。
很奇怪的感觉……
“我们…走吧?”
“好。”
叶凡察觉到了女孩的羞怯,习惯性地想去牵她,可是手刚抬起来就定住了,他想起了那个约定,正要收回手,可掌心中却多了一只软嫩的小手。
???
叶凡愣在原地,他被宁希的这个举动给搞懵了,声音中充满不解:“小希,你不是说……”
“说什么?”
宁希俏脸微红,对着叶凡眨了眨眼,低不可闻道:“约定的是你不可以主动牵我,但我没说不能主动牵你,有问题吗?”
说完这话,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的下限还真是越来越低,时至今日,几乎底线快要消失。
放在以前,主动牵男生手这件事,别说敢做,她连想都不敢想。
“没、没问题。”
叶凡心中狂喜,这是重生后宁希第一次主动牵他。
这个举动代表的意义,太多太多……
来到昭化路。
叶凡薄唇微动,试探性地询问:“小希,等下去我家坐会儿好不好?”
“请我喝柠檬水吗?”
女孩容颜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晶莹剔透,好似画中人一般。
“算是吧。”
叶凡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阳光笑意,眼中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深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
宁希偷瞄了一眼,接着就将脑袋撇到一旁,小脚踢着空气,小声嘀咕道:“什么叫算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就不能……”
话还未说完,就被叶凡打断,“小希,其实我叫你去我家,只是想和你待一会儿,跟你待在的一起的时候,我的心会很静,那种感觉很好。”
宁希娇躯一滞,芳心中沁着丝丝甜意。
不过,她的脸上除了有些红,什么也看不出来,眸中笑意盎然。
胡同口南边十几米外。
庄力坐在主驾驶位上,望着磨磨唧唧的两人,非常识趣地启动车子,直接往不远处的白玉花园小区大门处驶去。
眼见小姐越陷越深,他也懒得去纠结了,叶凡这小子的确优秀,现在他只希望两人能走到最后。
初恋很美好,可走到最后的却少之又少。
注意到汽车的动向,叶凡往宁希身边靠近了一步,两人肩挨着肩,半开玩笑道:“庄叔叔越来越会办事,现在都知道主动挪位子了。”
“……”
宁希并未搭话,步子迈动的速度加快了几分。
女孩含羞,是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叶凡不想错过,抬步跟上。
“吱——”
宁希本想直接走进去,可看到明亮如镜的地板以后,迈出的脚缓缓落下,目光看向一旁的鞋柜上,恰巧看到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当即意识到这是叶凡特意给她准备的拖鞋,脸颊微微发烫。
前几次来的时候,她根本没有注意鞋柜,说不定这双鞋已经出现在鞋柜上很久很久。
当年明月他乡 娇容 乡村快活小傻医 他心上的塞勒涅 这个大叔不太冷 穿书后被女配听到心声 女配在玄学综艺爆火了 哭包攻穿成雄虫后,他选错了老婆[虫族] 我开度假园那些年 咒术高专的中也小姐 神秘让我强大 暗黑武极 情殇赌城 天香国色俏佳人 重生后嫁给亡夫他大哥 谁在说小爷的坏话? 我要当个好杀手 网游之全职业高手 重生三国之最强挨打系统 历经铅华还是你
关于吞噬一剑神剑神帝回归,我有一剑,不论你多高境界,我都能一剑秒...
地球元气复苏了,但这真不是地球灵气复苏的故事,而是一个流浪宇宙的故事。...
简介朋友聚会上,有人问我未婚夫如果没有秦苒,你和芷柔会不会复合?片刻的沉默后,陆寒州回答会。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他们以为我会吃醋闹腾,却不想我带头鼓掌,献上祝福。既然忘不了,我退出成全你们,你们要不要再亲一个庆祝下?我坚定的取消婚约,头也不回的离开。陆寒州却以为我在闹脾气,笃定了我爱他爱的不可自拔,不可能放弃陆夫人的宝座。后来,我和陆寒州那禁欲的律师小舅舅的婚礼现场。他发疯一样的飙车赶到,红着眼求我和他一起私奔。傅斯珩一脚踹开他,搂着我的腰,一字一顿道陆寒州,不想死就给我滚!...
上天选择我来这走一世,我便要只争朝夕!在这个百家争鸣的乱世,在这个也是百家争霸的乱世!!命格破军,便要领千军万众,横刀立马命格紫微,便要泽被苍生,主大地浮沉命格辅弼,便要治理天下,万人之上,一人之下!而我命格妖星,便要混淆天机,乱九州,寇天下!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我是谁,谁是我??有一...
关于搂腰吻!咬她唇!被大佬跪哄溺宠一夜迷乱,沈若凝醒来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男人。结果出席家宴,那男人竟是未婚夫的哥哥。更万万没想到,还是顶级矝贵傅氏掌权人。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清冷禁欲的男人化身一块牛皮糖。甩不开,踹不掉,还天天搂着她的腰,昼夜贪欢…然而,这场如暴雨般的爱恋在那个秋天无疾而终。三年后,在沈若凝看来,她和傅宴洲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用过去式三个字概括。可她身陷警察局,救她的是他。无家可归时带她回家的是他。大雪天封路,不顾危险来接她的人还是他。在她深陷舆论漩涡,被万人唾弃时,唯一相信的人,仍旧还是他。沈若凝阿宴,你为什么还要喜欢我?男人将她抵在床角,唇瓣贴着她的耳畔对你…我永远情难自控。高岭之花甘心入泥潭,将那满身泥泞的玫瑰捧进手心。...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