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3章 凤求凰(第2页)

在他看来,这几行字都很好看。

精通书法的大家,一般都会许多种笔体,只是未必全都能做到顶尖。

目前,相比于她的簪花小楷,顾嫣然在另外几种笔体上,造诣显然没有那么高。

但也是李诺望尘莫及的。

李诺看着她,说道:“你要不要也练一练其他的笔体,博采众长,融会贯通,才能在书法一道有更深的发展,或许有一天,这世上会出现“顾体”也说不定……”

顾嫣然连连摇头:“我,我不行的……”

能以姓或者名来命名笔体的,几百年才有一位,每一位都是名垂青史,以笔入道的大书法家,实力堪比各家圣人。

这样的书法大家,已经几百年没有出现了。

她做梦都不敢做这样的梦。

李诺看着她,认真的鼓励道:“哎,人还是要有梦想的,你不用否认自己,你的天赋这么好,说不定真有以笔入道的那天,这样吧,我下次来的时候,给你带一些字帖,你没事了多观摩研究,以后说不定真的能在书法这一道有所成就……”

少女默默擦了擦眼角。

她以前那么对少爷,少爷还这么关心她,给她橘子吃,让她有减刑赎罪的机会,她真的恨以前的自己……

不多时,李诺拿着一沓纸,走出刑部。

盗术能力由临时变成永久,是一个意外,其他能力很难复制。

还是培养小顾容易一些。

她现在还在坐牢呢,李诺的书法能力,会跟着她一起进步。

等到她将其他笔体也练出来,他就不用再大庭广众之下写簪花小楷丢人了。

李诺来到玉音阁,将一沓纸放在凤凰面前的桌上,说道:“都已经写完了。”

凤凰拿起来看了看,越看越惊讶。

这些词,虽然都比不上之前那一首,但比起外面那些所谓的才子写的,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而且每一首词,都是为青楼女子写的。

写词的人,极其会描写男女之间的感情。

这些词都是能唱出来的,俗是俗了点,但却非常适合用在青楼乐坊。

花魁大赛在即,这些词放出去,几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一首,也有人愿意出钱购买。

凤凰甚至怀疑,他上辈子是不是专门给青楼女子写这种风尘艳词的。

但她很清楚,他不是写不了雅的。

他只是不愿意给她写雅的。

写他娘子就是倾城倾国的绝世佳人,写她的时候,就是能歌舞、柳腰身,满纸都是风尘味……

虽然他表面上很客气,但心里,肯定是瞧不起她们的。

凤凰的反应,和李诺想象的不一样,他不由一愣,问道:“怎么,不满意吗?”

这可都是根据她的要求量身定制的,柳永的词,难道还不能让她满意?

凤凰摇了摇头,说道:“很满意,多谢公子了。”

李诺道:“那就好,如果没有什么要修改的地方,我就先回去了,有问题随时找我,我不在宋府就在刑部……”

凤凰想起一事,又道:“双蝶绣罗裙,玉音阁,初相见,这一句有些不太押韵,可不可以改一改,而且这首词,似乎没有写词牌……”

这首词的词牌名叫《醉垂鞭》,是张先自创的,李诺查了,这个世界没有这个词牌名。

他想了想,说道:“玉音阁的确是不押韵,你可以换成某某宴,就当我们是在某个酒宴上见到的,至于词牌名,你随便取一个就行,我觉得《凤凰曲》挺不错的……”

凤凰挥了挥手,说道:“没事了,你走吧。”

《佳人》有多用心,《凤凰曲》就有多敷衍。

算了,敷衍就敷衍吧,毕竟她也不是他什么人,总不能和他娘子比,谁能比得过倾城倾国的宋佳人呢?

施微  当剑客穿成中二少年[古穿今]  在无限游戏中咸鱼求生  恶毒炮灰被迫万人迷[快穿]  靠崩人设驰骋霸总文学  赘妻要和离(女尊)  剑王传说  谁说在晋江修无情道不能成神?!  我靠氪金抽卡称霸末世  穿进虫族世界当男德楷模  离婚BE后,全网磕我过期糖[娱乐圈]  我,女娲,需要保护  大师兄决定和亲  末日余孤  混吃躺平也能当巨星吗?[娱乐圈]  预见未来,腹黑影后和我结婚了  我那老实巴交的夫郎  老公要刀我怎么办[穿书]  商梯  姐姐为我打江湖  

热门小说推荐
玄幻:我成了疯批反派的贴身跟班

玄幻:我成了疯批反派的贴身跟班

君墨染因为纵欲过度而猝死,穿越到自己看过的一本热血玄幻小说中,成为了书中大反派的贴身跟班,并且觉醒了最强跟班系统,此时,反派圣子还没有因为谭青竹走上黑化之路,为了改变自己活不过三章的命运。君墨染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剑谱第一页,忘掉心上人。反派圣子君墨染色字头上一把刀,人从花中过,片叶...

冷战两年,傅爷追妻膝盖都跪烂了

冷战两年,傅爷追妻膝盖都跪烂了

嫌弃她无趣寡淡的老公离婚后发疯哭着求她复合。苏清雅以前只知道傅霆琛性子冷,对感情比较慢热,婚后才知道,他有多狗多无情。听说傅大少这两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想必您也觉得那女人乏善可陈,无趣得紧吧?是挺无趣的。烟雾缭绕中,他转动腕上的佛珠,薄唇沁出薄凉的笑意,让她沦为众人嘲讽的对象。花了两年都暖不热的心,不暖了...

魂穿七零军官爱上豆芽菜

魂穿七零军官爱上豆芽菜

濒死军官遇上替嫁豆芽菜,两个苦命的人努力活着。斗极品,重回部队。她为了他勇往直前,他为了她努力奋斗。本该早死的人活得精彩绝伦。...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