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要成为勇者境界,必须凝聚勇者之心,或者得到别人的勇者之心。
勇者之心,非是正常的心脏,而是一种特殊物质凝聚成的,伴生在生物的心脏旁边。
因此金焰独角狮吞下血尸王的心脏后就离开,也能理解。
毕竟像血尸王这样,勇者之心和心脏不在同一处的生物,确实少见。
金焰独角狮也算运气不好,明明已经碰到了血尸王的勇者之心,但还是差一点,没有真正发现,反而错过了。
言正云看着黑衣叶生,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不是去枯木女妖的巢穴吗?怎么还去了血尸王的领地?”
黑衣叶生心头一跳,知道最难解释的来了。
这里,实在难有什么理由说得通,毕竟那张地图上,有着血尸王领地的标注。
在不清楚底细的情况下,闯入一位勇者级生物的领地……
他挠了挠头,试探着道:“我也不清楚,好像是闲的蛋疼,就去逛了逛。”
言正云深深看他一眼,没说什么。
黑衣叶生无奈,理由,他倒是也能编的出来,可他说得话,必须是要有一定依据的,不然言正云很容易就看出他说慌了。
就像之前,他回应勇者之心的时候,便是说出了紫色小猫,话语半真半假,才让言正云没有察觉到。
言正云看着他,轻轻摇头道:“老夫知道你胆子大,有了机械羽翼,更是胆子大的没边,居然生起了去勇者级生物的领地中试探的想法。
但是你要知道,机械羽翼终究是辅助手段,永夜下,真正能依赖的,只有自己。
不说别的,光机械羽翼,你就想多了,你以目前的实力来看,
(本章未完,请翻页)
遇到勇者级生物,根本没有启动的时间。
就算能启动,你也逃不远,勇者级生物的速度,比起想的要快的多,你这次算是运气好,血尸王刚好死了,不然你……”
言正云微微摇头。
“算了,老夫知道说了你也听不进去,这样吧,老夫刚好想要去找那只金焰独角狮,等我找到了,就带你去看看勇者级生物的强大,也给你提个醒,让你以后谨慎点。”
说完,他叮嘱两句,又嘱托了一些事情,便离开了。
黑衣叶生见状,心中诧异。
界里。
叶生的声音传出。
“这位老先生,看来是误以为你胆大包天,进血尸王的领地中寻找血尸王的宝物了,才会这样说吧?”
“应该是了。”
黑衣叶生点点头,确实,听言正云的语气,应该是这样以为的。
不过这样也好,他刚好就帮自己想了一个合适的理由,也省的他头疼,不好解释。
不过……
黑衣叶生微微凝眉,这老头怎么走的这么急,这么突然,完全没有预料。
向前方奔跑 邪丹恒仙 忆秦昔 情溺 苍生安渡 大城中的小小爱 工业革命从仙武大秦开始 那些年华假的很真 高端玩家 从前有位艺术家 只想当咸鱼的我被女帝偷听心声 什么鬼上单 柯学世界的名律师 农门姐弟不简单 回到明代之覆明 不尽回忆不尽你 镇阴命 帝少盛宠:傲娇鲜妻哪里逃 玄幻:我的徒弟都是气运之子 我在魔法世界练九阳!
在你面前的是!汉室宗亲孝景皇帝之后涿县街头霸王海内大儒卢植亲传弟子东汉浪漫主义诗人雒阳纸贵直接责任者古文经学派辩经达人古文经学派少壮派领袖左氏春秋第七传承家族涿郡涿县刘氏开山始祖,今文经学派头号憎恶者什么?名号太长记不住?嗯好吧。我叫刘备,字玄德,这是我的而非那位皇叔的故事...
关于换亲替嫁军官后,娇软后妈赢麻了上辈子,沈梨嫁给离异带俩娃的穷小子,而姐姐沈梦月嫁给军官,可穷小子却逆袭成首富,俩娃一个成了科研大佬一个成了知名律师,人生圆满。可沈梦月的军官老公却台风牺牲,她变成俩寡妇,还被俩黑化的反派崽崽虐待惨死。这辈子,沈梨跟沈梦月都重生了。沈梦月设计爬上穷小子的床,抢走沈梨的亲事,沈梨笑了,等沈梦月嫁过去后就会发现她被极品小姑子刁难,被极品婆婆切磋,俩孩子也叛逆不好教,至于这穷小子能变成首富也都是靠自己,他就是个妈宝男草包。沈梨被换亲去海岛随军嫁给军官。沈梨吃着帝王蟹,鱼子酱,喝着椰子汁,军婚生活甜蜜蜜,被硬汉老公宠上天,俩崽崽也跟在她身后,奶萌奶萌喊妈妈。...
穿越到了四合院的世界开局父母双亡,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妹妹!不对,好像我才是那个拖油瓶!!!面对满院禽兽,郝建设丝毫不惧!我有一座超级菜市场,我怕谁?盛世白莲秦淮如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道德绑架易中海身败名裂社死了解一下。四合院战神傻柱特种兵王分分钟把你揍趴下!倚老卖老聋老太太都是千年的狐狸谁怕谁!脚底流脓...
游离于九大巨人之外的巨人命运的巨人,这是属于亚戈在巨人世界里的故事,蓝白色的羽翼交织,诸君,献出心脏吧!(谨以此书献给每一个热爱巨人的读者,尽力弥补原着的所有遗憾。ps主角非普通穿越者,身份是本书最大伏笔)...
顶级厨师徐婉宁意外穿书,苦逼拿到恶毒女配剧本!还好她的生鲜超市跟着一起穿来了。从此徐婉宁疯狂做美食,勤勤恳恳发家致富,狂刷两萌娃和冰山男主的好感度,撕破原书女主的白莲花嘴脸,挽回她恶毒女配的凄惨命运。冰山男主(好感度250)徐婉宁,你又在作什么妖!暖男男主(好感度520)老婆,抱抱某恶毒女配抱就抱,老实点!孩子在旁边看着呢!俩萌娃ˇˇ你们继续...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