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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禁州的靠海边缘的名厄国最南部的一座小镇,游历至此没几天的名家俊,在一名为局香楼的酒楼,手拿一把青墨色折扇,半躺在一把太师椅上,在其对面,坐着面色严谨的陆契军。
名家俊与步凡尘一战后所受之伤早已痊愈,虽然被步凡尘强行吸收元力,导致他没能成功破入武宗之境,但归根结底,这种影响并他不是不能接受。
比起那枚空间足足有近百个立方的真正储物戒,让他跌境到先天武师他都觉得不亏。这可是真正的储物戒,和自己那个残次品储物袋不可同日而语,光是从储物戒取东西就不必花费太多时间,而且听花崖子前辈说,那位不曾露面的绝世强者,只是要求让他们不要让权势太过打扰陈瓦一家的生活,顺其自然就行。
名家俊不笨,自然知道如何妥善安排。对于牵线积情一事,他不擅长也得擅长。
在那一战后,他找到了呆在陈瓦家十几天的陆契军,毕竟步凡尘一走,陆契军脸皮在厚,也得离开陈瓦家。
在与陆契军交谈一翻后,他发现此人虽然性子烈,但实则心细如发,而且从其谈吐中,名家俊能很清楚的感受到后者的那种渴望戎马一生的强烈意愿。按照他的意思,便是人生在世,万般皆不可死,唯独死在马背上,可以无憾,只是他一介平民,又无钱无权,在战事相对不多的当地,连参军的机会都没有。如若不然他早就是一条铁骨铮铮的军人了,或许他的理想如同他的名字一般,契合军队。
看了一眼窗外晴朗的气色,名家俊收起折扇,郑重开口道:“陆大哥,你当真铁了要参边军的心?”
陆契军面不改色,双手抱拳,对于这个名家俊问了不止三遍的问题,正声道:“望二皇子成全。”
“边军常年都有战事,每年都会有很多人牺牲,非常的危险,你当真不再考虑做我的内侍?那样也权当圆了你参军的梦,而且在我身边,对你的修行多少是有好处的,那位公子的在我名厄国的故人,我岂能轻待?”
名家俊眼神沉着的盯着陆契军,似要从对方的眼神扑捉到一丝犹豫,那样他便好还一点人情,也顺便为不确定的将来打下铺垫。只是陆契军对于参军一事,从未改变过心志,至始至终都未曾犹豫过。
依旧没有多大的情绪变化,开口正声道“承蒙步公子于牢中救我一命,亦是感激不尽,再有因公子的缘故得以认识二皇子,从而能完成参军梦,本就已经无力偿还这般大恩,那还有脸再谋皇子身边内侍之美差?况且陆某虽然脸厚,但也自知与步公子不过有十几天的浅交,步公子没有嫌弃,是他性格醇厚,陆某岂敢攀交情。还请二皇子成全。”
名家俊轻轻一笑,想起那位和自己打生打死的年幼公子哥,他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只是一场误会而已,既然知道了缘由,还收获一件不得了的歉意馈赠,他名家俊又不是小肚鸡肠之人,那里还会有什么怨恨之心,并且那位最后那板砖没有敲死自己的情,自己还是得认。
即使自己这种小人物的情于其而言,无足轻重,那又如何。按照陆契军的意思,那个人很重友谊,陈瓦便是例子,那么这样的人,即使不论身份,倒也是值得他名家俊钦佩的。
对于陆契军的抉择,知道其心意已定,不好在挽留,便与其以心换心道:“除去步公子的情,陆大哥你的性格很符合我的胃口,让你做私侍,其实更多的是私心。”随后指了指窗外的世界,名家俊神色有点起伏的说道:“这个看似生机勃勃的名厄国,实则在那撑起家国的大梁上,早已布满了蛀虫,再不整改,迟早会坍塌,那时候才是真正的名厄国之难。”
陆契军转看向了窗外的世界,陷入思考之中,自从被陷害入狱,还没能亲手手刃仇人的他其实多少对这个国家有些失望,当然他所失望的是这个家国里的某些人,而不是这个国家,相反这更加坚定了他从军报国的思想。
脸上流露出几缕沉重的神色,回道:“朝堂之上,人心在复杂也不是陆某现在能揣测的,所幸之事,二皇子终是有更握住权柄的那天,陆某也诚愿一国之主,能是二皇子这般心有万民的君主。陆某真心所言,若有诛声之语,冒犯了天家,还请二皇子海涵。”
名家俊瞄了一眼陆契军,深深叹息一声,感慨的说道:”要是我名厄国多几个像陆大哥般的人,那即使有少许蛀虫又有何妨呢,只是世道啊,总是不顺意。那些人心之光,往往在角落被忽略,而那毁心之暗,却往往能站在高处,不断的腐蚀着原本人心向上的社会。“
陆契军抱拳道:“二皇子盛誉”
今天难得遇见一个让自己欣赏之人,真实年龄只有十九的名家俊的内心,就像一个早已经负压的大坝,而陆契军则是他打开内心大坝的一个契机。
他也是人,他也有自己的心事需要倾诉,只是这么多年来,除了花崖子,那个名义上的护龙人实则是他的恩师,就连他的母亲他都不愿和她谈心,当然他也理解母亲的心思,在她的位置岂能有过多的妇人之仁,整天都要忙于后宫的争斗,还要时刻想着如何帮他谋划将来的储位之争,所以即使母亲在他心里一直是严格的样子,但他从未抱怨过,毕竟那是个为他付出一生的女子,虽然给不了他太多温情,但她给了他一个安全的生长环境,他如今还活着就是最好的解释。
他明白不管是任何感情,都得先以生命为前提才行。得以遇见陆契军亦是幸事,所以他才会想在今日多说一些话,毕竟之后再见,谁又知道是不是物是人非呢?
“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你能活着,活着就会有希望。”名家俊推心置腹的说道。
陆契军神色一缓,眼神里划过一抹感激之色,拿起一旁的酒壶,朝名家俊递去一个眼神之后,自顾自的豪饮起来。
对于他而言,有些由心的感激,是难以启齿的,他陆契军看似脸皮厚,但生平最烦也最不会之事,便是说慰心话,即使心里感激他也很难说出那种煽情的话语,所以往往这种煽情的时候,他都选择避开,而当下因为有美酒的缘故,只得用那壶中浓酒代替我那心中之感。
在下午时分,名家俊独自回往皇都敬天城。在临走之时,给陆契军留下了一个玉佩,并告诉陆契军,让其凭此玉佩,去找龙潭边镇的镇守将军朱勤由。
那将军自会安排他入伍,但也同时告知了他,那将军的性格,向来嫉恶如仇。在他的部队,向来只有在战场上真正敢于杀敌的勇士,才有机会往上爬。
而且他的将士几乎都是些热衷于抛头颅洒热血的家国精英,所以他的兵向来是以凶悍不畏死而著名。
这让陆契军没有气馁,反而很满意,毕竟这是他想参军以来一直理想的军队,也只有这种军队里,他陆契军才会展露男儿本性,知道名家俊深知这一点,才不远千里带他来此,心里由衷的感激,又是豪饮两壶烈酒表示感激。
在第二日,陆契军便整理行头,拿着那枚信物玉佩,赶往边军镇守的军营。
龙潭镇由于地势多山的原因,并未建立高大的城墙,在与邻国的边境上只有一排排陈旧的营帐孤单的伫立在山脚之下。营帐前方几百米开外,便是国界,营帐后的山下,便是边镇龙潭。
越过那座小山,居高远望,那下方排列整齐的营帐,给陆契军一股肃然起敬的感觉。光是看着那座军营,那种令人胆寒的刀锋军意,便实打实的冲击了陆契军的心神。
自小他就梦想着参军,报效家国,但奈何一直只能是纸上谈兵,别说参军,就连真正的部队他都没见过。今日一见,便是自己心中最向往的气息,豪迈的情绪油然而生,边加速赶去边喝道:
晓战随金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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