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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蝼蚁(第2页)

还好,三天之后,我就该离开了。

铁芊芊一路走走停停,用凡俗金银买了一堆毫无卵用的东西,等日落傍昏时,才与我一同折回仁寿堂。

一路上,我也见识了仙界的风土人情。

这里的风气,像是富足时的封建社会,风气保守生活富足,且对修行者格外敬仰。

如果谁家的孩子,能在万寿园工作,简直是祖上积德。

倘若能成为万寿园的弟子,就会受人崇敬,衣食无忧不说,还能得到官府的供养。

至于官府,也就是镇子的自治组织,收税负责保护治安。

回程路上,我不由感叹道:“若是在这种地方,做一个普通人,一辈子衣食无忧,百年寿终,也是一种幸事。”

铁芊芊鄙夷的瞥了我一眼,“你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病。”

“已经成了修行者,为什么还要去羡慕蝼蚁庸庸碌碌的生活?”

我摇了摇头,“十里平湖霜满天,只羡鸳鸯不羡仙。个人追求不一样,你眼中的蝼蚁,或许是另一个人的整个世界。”

“你可真酸。”

铁芊芊愈发鄙夷,“我不知道你曾经身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在仙界中,处处隐藏着危机。”

“有强大的修行者路过时,随便看上哪家的女人或男人,都能随意带走蹂躏。”

“哪怕是修行者想要杀人取乐,也能随便屠戮了整个镇子,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甚至有强大的凶兽,一口血食吞噬十万里土地生灵,他们也只能白死。”

“任何地方,不能决定自己命运的人,都是蝼蚁。”

我不由皱眉,这铁芊芊说的东西,也太黑暗了些,且我从未见过。

至少进入仙界至今,我也只看到了修行者明争暗斗,普通人还是淳朴的。

今天出现的陈河源,算半个修行者,他并没有为祸百姓,而是选择为民除害。

对于铁芊芊所说的话,我不尽然认同。

走到仁寿堂门口,我就听到里头传来的激烈争吵声。

“一个陌生人,你就敢给他仁寿堂的腰牌,还让他胡乱给人治病,这……这也太冒险了!”

“师父给的传承有限,我们不能守着老黄历做事,不破不立,李先生今天的确是救了人。”

“像那种程度是伤势,我也可以治疗,为什么不等我来?”

“你就算把人治好,伤口也会裂开,只能让人多活几天而已……”

正争吵的两个人。一个是楚默文,另一个是穿着华贵锦袍,剑眉朗目的陌生男人。

见到我站在门口,楚默文舒展开紧绷着的面颊,冲着我微微一笑,“李先生,您回来了。”

“楼上已经准备好热水,厨房里有晚饭,马上给您送上去。”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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