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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梅花二(第1页)

那是一支用血肉写成的镇魂曲,而现在,这种情感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记忆里慢慢淡化。

十九年前的春天,白雪还未化尽,卫国的梅花开的正艳。

如果不是极为重要的镖,汤剑离不会自己亲自押运,显然这次的镖是一笔不小的买卖。

镖车有五辆,拉车的马是镖局里最膘肥体壮的良驹,二十个镖局最精锐的趟子手斗志昂扬,四人一组负责一辆车,随着镖车走在卫国的春色里。

走在最前的汤剑离,他的头上还没有白发,骑着一匹极为珍贵的白马,长枪上的白缨和他的披风在春风里向一个方向随意摇曳。

白马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玉制的铃铛,发出独特的铃声,为这支队伍鸣铃开道。江湖上的四方好汉,闻此玉铃,必退舍三分。

离汤剑离最近的,是一杆一丈多长的镖旗,青布金字:汤。

江湖上只有一家姓汤的镖局,只要是在道上混的,看见这杆旗都要退避三分,就好像一阵清风吹过一条长街,把街上的灰尘扫的一尘不染。

不管是占山为王的匪寇,还是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都会买这杆旗的面子。他们惹不起这杆旗的镖局,更因为每年都会收到这家镖局的买路钱。

于是,汤氏镖局的镖几乎可以在卫国的土地上随意行走,信誉是这个国家最好的。

当然,遇到一些不愿收汤剑离好处或者嫌好处太少的人,以及一些不买汤剑离面子的硬汉,难免还要动动刀子流流血。

后来这些好汉又都变成了软蛋,毕竟刀子不如金子好吃。

而现在,这杆象征着镖局荣誉的旗,正在风中轻轻被吹起。

旗手只比汤剑离小一岁,跟着汤剑离走南闯北许多年,已经成了汤剑离的影子。

能成为汤剑离心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第一次接过这杆旗的时候,就歃血发誓,人倒旗不倒,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坚守着这誓言。

“弟兄们,再走四天就到了。这次买卖不小,到时候领了赏钱,大伙儿一定要好好喝几杯。”汤剑离这句话中气十足的传到队伍里,镖师们听了无不士气大振。

每次分发赏钱都毫不吝啬,这也是他能得到他人尊敬的原因之一。

“你不是一直攒钱想买一匹好马么?等做成了这笔买卖,你的钱也差不多够了。”汤剑离对旗手这么说的时候,他的眼里竟然也涌现出一丝美意,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得到好马的人。

旗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大哥莫要取笑我。”

汤剑离笑了,笑的很随和,笑的出了声:“这有什么,宝马配英雄。我知道你在马贩那里定金都付了。”

旗手道:“和大哥的这匹白马相比,我那不算什么好马。”

汤剑离道:“是什么品种?”

虽然上一句话还自谦说什么不是好马,可汤剑离这么一问,旗手回答的时候,脸上还是抑制不住堆满了自豪,仿佛自己的马就是这世上最好的马:“蒙古马,黑色的。”

汤剑离也不禁赞叹道:“黑色的蒙古马,很少见的品种,想必毛发一定很漂亮,块头也不小。”

“哪里哪里,块头不大。”旗手嘴上这么说,还是掩饰不住他眼神里的骄傲。

汤剑离摆摆手,随意的说道:“唉,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有什么好谦虚的。男子汉,就爱块头大的马,个头小的女人,你说是不是?”

旗手道:“怪不得几位嫂夫人都如此这般小巧玲珑。”

这次不但汤剑离笑了,队伍里所有人都笑了。

汤剑离喜欢别人跟他开开玩笑,喜欢所有的手下都把自己当朋友看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总镖头,他喜欢这种感觉。

但是很可惜,老天爷今天和他们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这个玩笑让汤剑离的白马变成了红马,是鲜血的那种红色。

第一支箭来的很快,快到就算所有人事先都有所防范都无法阻挡。

但是这支箭既没有瞄准汤剑离的人,也没有瞄准他的白马,仿佛瞄准的是空气。

只听到弓箭破空之声,卷着一丝梅花的香气,这支箭就到了这里。

“砰!”的一声巨响,这支箭竟然炸开了,炸出一团白烟,就在这一瞬间,整个队伍都陷在了滚滚浓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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