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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第1页)

林郁欢装作听不懂,轻轻一笑,低眼把玩着自己的指甲。

“阿欢......”宁越神色紧张,一双手紧紧揪着裤腿。

林郁欢知道,这是宁越害羞时的下意识表现,“阿欢,其实我......”

“扣扣。”身侧忽然传来敲窗户的声音。

微微歪头,垂眸看去,林琛怀中抱了捧玫瑰花,正似笑非笑看向车窗里。

林郁欢微微挑眉,似乎颇为震惊对方为何会在这儿。

林琛冲着她比了个下车的手势,顺势替她打开车门。

在车上轻轻跳下来,林郁欢自然接过了那捧玫瑰。

眼前人真是极近浪漫,每次出场必然携着一枝玫瑰。

次次见面,次次有花收,即便是林郁欢的性子,都不免调侃两句,“你是夜礼服假面吗。”

“嗯哼。”林琛点头,捏住林郁欢的小手轻轻吻了下,“是林小姐独自一人的夜礼服假面。”

另一边也响起关车门声,宁越径直走到两人中间,看着林郁欢被吻过的手背愣了一下。

阿欢最讨厌别人碰她。

所以这么多年,面对自己暗潮汹涌的情绪,宁越一直都在忍耐。

这个男人是谁,怎能和他的阿欢如此亲近?

一时间,宁越有些窝火。

“阿欢,这位是?”

未等林郁欢开口,一旁的林琛率先伸出手来,嘴角弧度带着危险,又显得那般绅士。

“你好,我是欢的男友,刚刚很感谢您帮了我的小姑娘。”

微微一挪,林琛单手插兜挡住了林郁欢半个身子。他像是一条霸道的河,将眼前两人残忍分开。

宁越站在原地没有动作,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阿欢怎么会和一个高鼻子的外国人在一起。

狐疑的视线扫向林郁欢,宁越在等一个解释。

可对方就只是脸色平静的看着他,甚至连一句反驳都不曾开口。

半晌,在林郁欢视线之中,那粗糙的大手才握上林琛的。

两只手握在一起,最让人注意的,便是黑白肤色的强烈碰撞。

宁越从前常帮着父母下地,成年后又整日东奔西跑的,一只手早就晒的黝黑。至于林琛,养尊处优细皮嫩肉,手指上还带着颗名贵绿宝石。

仿佛烫手一般,宁越红着脸抽出手,脸上难掩自卑之色,这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林琛嘴角缓缓划出一抹笑,似是不屑。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嗅到空气中的不善气氛,林郁欢试图开口缓解。

“林小姐,您的事闹得医院里满城风雨,很难不知道。”

言谈举止之间,林琛已经拿出了他的鳄鱼皮钱包。一张银行卡被指尖带着抽出,随即送到宁越面前。

“这位先生,这是给你的谢礼。”

林琛指的是刚刚那事儿,聪明如他,怎会看不出宁越同林郁欢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在用这种极近侮辱的方式,告诉宁越心里有数。

脸色一红宁越似乎有些生气,他嘴角紧绷梗着脖子,复杂又愤怒的开口,“这位先生我知道你很有钱,但是我和阿欢之间不谈钱的。”

话音还没落热乎,那张银行卡便被强行塞到宁越手中。

“你们或许是旧日老友,不过如今欢是我的女朋友,我就应该对你表示感谢。”

一遍遍强调女友二字,林琛直白又频繁的宣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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