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二十章 成婚一(第3页)

陆云霄挑了挑眉,直接放出了杀手锏。

洞房花烛夜,嘿,我不去,刺不刺激?

反正我还有四个,桀桀桀!

“夫君,你怎么能这样嘛。”雅妃撅起了红润的性感双唇。

平时不去她那,倒无所谓啦,洞房花烛夜,让新娘独守空房,这合适吗?

这不合适!

身为一个有良心有担当的男人,陆云霄能这样做吗?

不能啊!

“我怎样啊?”陆云霄嘴角泛着些许得意的笑容。

“你……哼,过分!”

雅妃投来一个娇俏的白眼,桃花眼中满满地都是幽怨,就好似陆云霄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

“夫君你若是不给雅妃一个亲亲的话,那这件事好不了,过不去。”

雅妃咬着红唇,对着陆云霄撒娇卖萌,放着电。

“咳咳,够了啊,听得本王一身鸡皮疙瘩。”

美杜莎女王额头上浮现出一抹黑线,这两人就这么肆无忌惮的调情,当她们不存在是吧。

“咯咯,女王陛下,您当初在榻上的时候,可也不比雅妃好多少啊。”

说着,雅妃还伸出了双手,俏脸含春,故意模仿着美杜莎女王的声音,“云霄,抱!”

声音柔媚,还带着丝丝奶音,简直是酥到骨子里去了。

“噗呲!”

云韵一个没忍住,噗呲一声笑出声来。

小医仙和清衍静也是轻掩红唇,眼神中带着几分笑意。

“雅妃!”

美杜莎女王有些挂不住脸面,玉手握紧,声音中带着几分威胁。

她和陆云霄撒娇的画面,就这样被暴露出来,真的有够羞耻的。

就连一直保持的高冷范,都绷不住了。

不过雅妃是怎么知道她的事情的?

真奇怪!

美杜莎女王的心里,有着些许不解。

“好啦,都别扯了。”

陆云霄的脸上也是带着些许笑意,脚步微动,顺手捏了捏雅妃的俏脸,说道:“你们就在这里梳妆打扮吧,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出去迎客了。”

7017k

不靠谱重生系统  万古毒帝  画槌录  我是反派师尊的宠徒  我在异界放牧神灵  折娇  重生后,我成了龙族领主  王爷的冷系医妃飒爆了  团宠小妖精的马甲要爆了  薪火旅行者  我的未婚妻是修真者  我和老公都是马甲大佬  从超神学院开始无敌万界  全能大佬来了  快穿男主追女配  武侠世界里的强盗  诡秘之上  美漫之融合  永历大帝  全家穿到垃圾星,个个身价万亿!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

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

关于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黑道大哥陪媳妇儿打扑克小弟送来了药,谁知道吃下一下把自己送走了意外穿越,还有楚楚可怜的嫂子要照顾嫂子以后有我在,就不会有人在欺负你峰儿,嫂子有你真好峰儿,嫂子又给你寻了一个好人家峰儿,你看这个女子怎么样不不不,嫂子,有你就够了...

爷爷去世后我在都市给人看风水

爷爷去世后我在都市给人看风水

(悬疑,风水,灵异,略微惊悚!带你搞笑探秘这个世界的另一面。)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但是细探之下又和科学紧密不分,而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一起去看看吧!探风水,斗灵体,揭开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我是一名小山村出来的年轻人,小时候我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从小一直叫我学习他那两本书上...

老婆带毒碰即死怎么办?

老婆带毒碰即死怎么办?

卡塞帝国帝王莱尔斯灵兽特殊战力极强是目前最优秀的驭兽师,但他的灵兽也让他身体带有剧烈毒性。从他十二岁开始,毒性便随着他逐年强大不受控制的外溢,十四岁时他连呼吸都带毒,十七岁后方圆一里寸草不生。为了不造成无辜伤亡,莱尔斯独自住进了满是凶猛异兽的13号异界,此后十年深居不出。三年前,大概是终于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个弟弟,代理国王卡斯突然开始替他面向全国征婚。消息刚传出立刻就引起轩然大波,无数人蜂拥而至,经过长达两个月的选拔后,新郎在万众瞩目之下向着13号异界而去。一天后,毙。第二次选拔如火如荼,选出的新郎还没见到人,就被毒死在了门口。第三次选拔,报名人数0。那之后代理国王卡斯想了无数办法,但始终无人生还,这场令人毛骨悚然的死神邀请宴也持续了三年。安米洛点下确定按钮之后两秒脑子才缓缓回神,他再看去时,广告弹窗已经消失。五个小时后,迎亲的军队把他公司前后左右上下连墙缝都堵住时,他终于确信那弹窗确实是结婚申请书。两天后,站到13号异界上时,安米洛就只有一个想法,这是诈骗,他要举报。身带剧毒,莱尔斯早已习惯那种孤寂,直到有一天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男人突然闯入他的家,告诉他他们已经结婚,还要睡他的床,吃他的饭。魔蝎小说...

剑道邪尊

剑道邪尊

血精蕴剑意,日月养剑魂。天地凝剑魄,浩宇证剑尊。...

掐指一算:真千金她是满级大佬!

掐指一算:真千金她是满级大佬!

关于掐指一算真千金她是满级大佬!四年的婚姻,林向晚处处体贴仔细,给足了男人信任与爱意,还为他透支生命,只为了求爱人平安。可换来的,却只是无休止的背叛。终于,她想通了,不舔了,带着满身的本事抽身而去。而原先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却哭着跪舔。...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