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居然去跟精灵对峙了。呃……没受伤吧?”
在听了林登万的解释之后,阿尔托莉雅已经不生气了。
她刚刚生气的原因实际上就是自家的小猫小狗跑出去向别人散欢了,她自己当然不爽了。
现在气基本消下去了,阿尔托莉雅开始有些担心林登万了。
她的目光在林登万身上逡巡着,好像是在寻找有没有伤口之类的。
但她的话让林登万很伤感情了。
“我好歹也是一条巨龙啊!怎么会被蛐蛐精灵弄伤!?”林登万有些不服气的说道。
林登万实际上是主宰,巨龙跟主宰比算什么?巨龙能打多线吗?巨龙能换家吗?巨龙能有猛如虎的暴兵吗?巨龙能甩飞龙吗?巨龙能“穿狗”牵制吗?
没有意识和战略的大爬虫通通都是鸡,活该被~干~死。
所以精灵又能怎么样嘛,要是能被这种劣化版的“星灵”干翻,那林登万也别谈什么帮阿尔托莉雅逆袭了,更别提什么重建虫群了,直接找个女乃子撞死算了。
但是阿尔托莉雅的担心实际上是有理由的:“在很多传说里精灵可是屠龙小队的成员之一哦,而且现在也几乎没什么人见过精灵了,精灵和龙基本上都是神话中才出现的生物。
不过我倒是认识几个生存在水中的精灵,对灵力和自然都有着无以伦比的亲和力,展现出来的力量可是要比你强多了。”
“好吧……”
林登万想想,他这些天干的事情确实很堕巨龙的威名。
虽然天天趴窝码“源质”代码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也客观上造成了吃了睡,睡了吃,吃了之后再舔妹子的形象。
简直慵懒颓废,荒~淫无度。
林登万和传说中的那些动辄灭一个城镇,烧烤几千人的“同胞”相比简直弱爆了嘛。
“好了,你刚刚跟我说要给我看个宝贝,到底是什么?”
“嗯,这个嘛……跟我来吧。”
林登万居住的洞~穴实际上有两层,上一层就是阿尔托莉雅和他“同居”的地方。而下一层,则是林登万的“虫巢”。
阿尔托莉雅是知道有第二层洞~穴的,但她也知道那是林登万的领地,所以就一直按捺着好奇心,没有下去一探究竟。
而今天,林登万主动带着她来到了下层洞~穴。
“这是……”
第一个映入阿尔托莉雅眼里的,自然是被真菌包裹住的巨大茧囊,虫后莫德雷德就在里面沉睡。
如果以后虫后莫德雷德还保持着原有的性格和记忆,那么这两人该怎么相处呢?这绝对是个人际关系学上的难题。
不过离莫德雷德破茧而出还有一段时间,暂时还不用担心这对冤家母女之间的关系。
“哦,那个你不用在意,往这边看。”
林登万指了指巨茧旁边,那里一堆亮晶晶的东西立刻就让阿尔托莉雅眼睛亮了起来。
“这些……”
在一片苔藓丛中,有成堆的丝绸。虽然类似地衣一样的东西已经包裹住了它们,但这些丝绸的光泽却依然明艳,并没有受到湿气或者虫豸的侵害。
阿尔托莉雅估计了一下,这些绸缎至少能换和它们等重的黄金。
在林登万知道丝绸赚值钱之后,他就用生物技术制造了一批“蚕丝”,接着用触手把它们编织成了绸缎。光是这些丝绸就足以作为逆袭的初期资本了。
除了绸缎之外,在地上还散放着一小堆凯达琳水晶。它们绝大部分来自克普鲁星区,基本都是脑虫林登万的战利品,还有少部分则来自于星灵执政官的馈赠。
极少数的几颗则来自于卡姆兰战场,林登万从那群“食腐者”手里夺走了几块。
元始源灭 缘剑劫 快穿:病娇反派又被宿主撩迷糊了 婚养[先孕后爱] 勇者之恋,宝藏之秘 雨后初霁[先婚后爱] 带着神之眼穿越综漫 当什么反派,自闭少女不香吗? 皇叔求放过,九皇子是女儿身 男友不是人?完了,我更爱了! 末世女魂穿抗战年代 樱花喻君思 我于梦中修道斩万邪! 从末世到七零:有你便是晴天 开局天牢狱卒,苟到无敌才出世! 盘古无量 我们是相亲认识的 四合院:穿越后我成了修理工 爱如繁星梦若璃 龙王成了配角,那我还算反派吗?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