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军中行记》是罗斯季斯拉夫早期作品中最优秀的一部,也是十一世纪罗斯文学和世界文学中的名着之一,这部作品在罗斯季斯拉夫的创作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
在这以前,罗斯季斯拉夫的作品大多宏观的历史发展趋势,更多是在记载历史,虽然他也了解过罗斯的民众,但那本质是浮于表面的问询总结。
而《军中行记》截然不同,这是罗斯季斯拉夫的第一步纪实体,作者在参与战争的过程之中把所接触到的贵族、市民、农夫等社会阶层的故事一一记录,接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向往年阐明了罗斯社会的景象。
作者自己也在前言之中提到,我写这本书就是为了真正的展现罗斯社会。
对于《军中行记》,有着这样一个评价,“它是十一世纪罗斯社会的一面镜子”,因为罗斯季斯拉夫的记录对象遍及了罗斯每一个地区,以及所有的社会阶层,哪怕是当时作为敌人的波洛茨克,也被罗斯季斯拉夫记录其中。
罗斯季斯拉夫在《军中行记》里给十一世纪的罗斯人画了一系列独特而逼真的肖像,这些形象鲜活而生动,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比如罗斯的贵族,这里有自命不凡,总是苛责仆人,以及让欠债市民给自己做牛做马的城市权贵;还有精打细算,一套装备都得让三个人穿,一匹马让两个人骑的城寨之主;还有沉默寡言,善于战阵,一直认为自己早晚都得死在战场上的职业亲兵。
至于大军之内士兵的形象那就更多,例如为了还上欠债参军的基辅孤儿;有“每天都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湖口”,被强行拉入军队的切尔尼戈夫民夫;还有对战斗充满热情,渴求战利品,“打仗就是为了赚钱”挂在嘴边的佩列亚斯拉夫边民;把尸体当做资源,出身极为坎坷,平日里总是带着格瓦斯的老诺夫哥罗德掠尸者;出于对战争的渴望参战,结果却没了手臂的莫斯科民兵;还有因为战争失败而悲哀,又面临被卖为奴景况的波洛茨克士兵。
而在大军之外,罗斯季斯拉夫把战场上的各种随营人员也进行了许多描写,比如天天都在思索怎么从士兵手上榨取更多白银的犹太商人;还有每天接客不停,有着悲惨身世的妓女;因为好奇而随营,“想要去这个世界各地看看”的部落少年。
这些人物的命运都因为战争而改变,他们有得在战争之中发达,得以逆天改命,走上幸福生活的道路,有些是要么丢掉脑袋,要么丢掉手臂,结果只能拿着那些战利品回去养老,但更多的还是依然在原来的生活里面挣扎,尤其是在那些以战争为生之人里,他们一辈子都困在战争里面,无论是王公们的大战还是小领主的村战,他们就是依靠这些过活。
…
罗斯季斯拉夫还隐晦的表达了他对战争和王公们的批判,不过这在后来也被人斥责为“虚伪”,毕竟作者本人就是一个知道这一切,让依然用战争和赋税来折磨人民的统治者。
对此,我们要认识到作者自身的局限性,更何况在那个时代,能够意识到这些就已经是莫大的进步,但是作者被自己的阶级所困,因此对于这一切他也只能隐晦的批判,却又不知道怎么做,这种迷茫的思想在《通往西海之路》里面表现得最为明显。
继续谈到人物,罗斯季斯拉夫所刻画的人物形象不只有这些,我们只是提到了很少的一部分,作者用他那出色的文笔把一个个人物的经历描绘的是那么妙笔生花,仿佛就在眼前发生一般,罗斯社会的百貌就这样在人们身前浮现。
《军中行记》的巨大成就不仅是描写罗斯社会各阶层的景象,而且还展示了他们的丰富的内心世界,作者在前言中提及,为了了解他们的故事,作者放下了自己作为统治者的架子,深入他们之中,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一般和他们喝酒,聆听他们的故事,正是因为有着这些,他才能写出那么多触及灵魂的情绪,让我们了解那个时代人们的所思所想。
作品的最后部分作者描述了明斯克之战,毕竟这部作品的名字乃是《军中行记》,若是没有战争,那如何又能拥有此名。
而场战役描述的难得在于,作者本人作为指挥官亲自参与了这场战斗,并且在战后他对敌我双方指挥官和士兵,以及旁观者都进行了采访,这才写出了这样一篇堪称是极品的战争总结,并成为日后战争总结的典型。
最后则是罗斯季斯拉夫所记载的斯摩棱斯克市长维沙塔对战争的感想和记录,这篇文章更多是这位老战士的战阵总结和对人生的感慨,让我们看到了一位权贵的内心世界。
《军中行记》是在罗斯季斯拉夫成为基辅大公之后开始盛行,这本书当时是基辅大公的文化计划的拳头产品之一,被翻译成希腊语贩售往君士坦丁堡。
需要注意的是,这书是罗斯季斯拉夫亲自翻译的,因此最大程度的保证了原文的风味。
在君士坦丁堡,这本纪实先是在军事贵族之中获得了追捧,他们通过这本书来了解“野蛮民族”的现状。
不过在阅读之后他们发现,这本书更多还是展现罗斯的风土人情,但是那对于明斯克之战的描写的确精妙,让他们获益匪浅。
接着随着罗斯季斯拉夫的巅峰之作《通往西海之路》风行帝都后,这本书也随之火了起来。
接着帝都各个阶层也开始阅读这本书,进而了解到了北方的罗斯,读者们都为作者那精妙的文笔和描写而赞叹,还在君士坦丁堡掀起了一阵小股写纪实的风潮,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珍贵资料。
而也是在君士坦丁堡,这本书接下来逐渐被翻译为各种语言并不断扩散,罗斯季斯拉夫的名声也在这扩散之中被确立,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世界性名着。
————————
罗斯君王
不死长生录 二爷,夫人她又把人算死了! 穿成修仙爽文男主的恶毒前妻 魔修双穿末日:丧尸被我砍哭了 愿祈年 恶毒女配在线兴风作浪 穿书后,我被迫渣了老祖宗 反派:偷听心声,女主人设崩个稀碎! 末世之我的末日系统 被弟子败光了宗门之后 临渊危情 朕在妖魔世界编辑词条 穿越,人间蔷薇露水香 活人入棺 开局队友摆烂,反手排到对面爆杀 我用五千年文明化剑道,剑剑无敌 破界灵起 地球即将毁灭,我穿越未来拯救世界 灵起时 我是万古第一天才
...
唐晚卿,唐家不得宠的千金,母亲早逝,自幼跟着外公在乡下长大。某天,她从山旮旯回了帝都,家人唾弃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只懂养猪种地,一无是处,豪门未婚夫更是光明正大劈腿心机妹妹。唐晚卿生气了吗?不,她直接逼着未婚夫退婚,然后又拉着帝都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秦爷去领证,还和渣爹断了父女关系。可后来,随着一个个马甲掉落,...
本书简介网球公开赛青少年组的满贯选手张景哲,一场事故后成为了三岁的奶团子五十岚岳。谢邀,人在霓虹,刚重生过来听不懂日语,但我觉得还能抢救一下,稳住别慌!前世从未受到关爱的阿岳,在这里收获了亲情和友情。某游泳众阿岳,一起去游泳吧。某弓道众阿岳,你在弓道上也很有天赋。某七彩篮球众阿岳,看你骨骼惊奇不如和我一起打篮球吧!只是在我成为运动番主角后,还是热爱网球。让我们去拿下属于立海的三连霸吧!我还是热爱网球我还是热爱网球肥肥怪魔蝎小说...
长公主要给半死不活的九王爷选王妃,听说连棺材灵堂都摆好了?各家女眷一听,纷纷塞了不少银两改八字,就怕被配上。谁想最后选了丞相家那个不要脸的草包庶女?!嗯,这是好事。云锦书刚清醒就记起了这事儿,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圈,竟又回到了这里。不过嘛,现在的她不是任人捏的软柿子,还有空间傍身,一个将死的王爷而已,分分钟救回来了!可是那王爷好了以后,抱着她的大腿不撒手怎么办?那怎么行!她还等着靠自己的医术行走江湖呢!哼,小小王爷,不在话下,拿捏了!...
叶皎月是以爱为食的魅魔,美貌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一次意外,她与系统绑定,开始穿梭各个世界,扮演恶毒女配。从此各个位面的天之骄子们全都红着眼拜倒在了她裙下,为她痴为她狂!①带球跑文中女主的拜金室友带球跑文中的超级大BOSS男主往往都只能对女主一个人有反应,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二个人呢,虽然她虚荣又拜金②年代文中嫉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