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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程约翰叼着烟走了:“我的讨厌劲儿也是我的一部分,要么接受,要么走。”

有些事是不能被拆穿的,拆穿了,便有了争执。有一日,他瞥见程约翰的领口下有红痕,他发怒,程约翰打开他的手:“我只想要个玩伴。”

程约翰厌恶被束缚,他容忍了。但没多久后,他发觉程约翰跟女人来往。长谈后,他选择分开,程约翰搬出他的住处,潦草地亲了亲他:“阿辰,去找他吧。”

多年后的春节,他回到剑桥。熟悉的风景历历,但春雨中已不见旧时人。英国的华人圈子不大,这些年来,他总能轻易听闻故人音讯,程约翰始终在欧美游荡,始终窘困,始终醉生梦死,始终只跟人做一对有今朝没明日的玩伴。

差不多是两年前,他飞来伦敦竞拍一件马远的画作。得手后,他和叶之南去餐厅庆祝,刚走进旋转门,程约翰和一个异国女郎向外走,四目相对,程约翰笑道:“祝贺你。”

没头没尾的三个字,说完就离去。叶之南以为程约翰是他在拍卖场上的熟人,祝贺他拍得心头好,他忍着隐隐作痛的牙根想,只打了个照面,程约翰就猜出叶之南是谁,然而这一生,他可能都当不起这一声祝贺。

从未如愿以偿,他让自己安于老友的身份,但有朝一日,命运让他和叶之南决裂。

他坐在从前饮过酒的窗边,拨通程约翰的电话。当年离开英国,程约翰送他到机场,飞机上,邻座的妇人是教徒,《圣经》翻开的那一页,是《约翰福音》。

初相遇交换姓名,程约翰说:“我的母亲说,约翰是神的使徒。”

三万英尺的高空,他想起程约翰,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情人,心如刀割。入夜,妇人默然读经,他在心里跟她唱和:“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这一次,神的使徒不肯前来,他说:“等你不把我当赝品,再来找我。”

他退掉酒店,重游北部的约克郡,《呼啸山庄》的故事发生地。16岁留学英国,他对母亲说是随大流,实则因为这个故事,被放弃的希刺克厉夫愤而出走,数年后锦衣归来,展开狂风暴雨般的复仇。

第一次和程约翰分手后,他前往约克郡散心,入住一栋老庄园,在风雨夜睡得沉醉。退房时,休息区有个东方男子在看书,穿着黑风衣,眉目英俊,一只布面行李箱搁在脚边,他收回目光,对服务生说:“我再住几天。”

男子戴了婚戒,但一块名表就能让他收起它。滂沱的雨声中,他叹息着想,原来,在价码面前,道德不值一提。

总有一天,他会去找那个人。回校后,他申请换专业。学文学或艺术,都只会让他成为一个精致的纨绔,但学金融投资,才能让他有机会对所有人开出无法拒绝的价钱。

母亲特地来英国劝他:“你得学会适时隐藏野心。”

他拈起父亲给的银行卡说:“等我三十岁,还靠这点零花钱生活吗?”

父亲有父亲的体面,给的不是小钱,但大房怎会相信他甘心当个废物?他做任何事,都会被他们当成韬光养晦,不如放手一搏。他说服了母亲:“爹地的生意做得大,将来他老了,大房的人照看不过来,我们早做准备,他才会考虑我们。”

在剑桥读完金融,他回香港创办飞晨资本,一年后进军云州。他雄心万丈,但父兄和秦望联手,打得他几无立锥之地。他把玩着手机想,秦望之子秦峥是一枚绝佳的棋子。

大年初三,秦峥发来信息:“出来喝酒。”

他订了最快一趟航班:“明晚一起吃饭。”

晚餐订在风景区里的餐厅,是一处颇有古典园林特色的中式庭院,包间是玻璃房子,临着大湖。

穿行在梧桐树下,秦峥新奇地东张西望,他小时候来过这里,倒不记得有这么好的景致。他陪秦峥慢慢走,慢慢说起此地最美是秋冬交接之时,湖边参天的古树从苍绿到金黄到褐红,层林尽染,像宋元古画中的山水。

深秋是用来与你散步的,那年月和叶之南走在这无穷尽的树下,他总这样想。许是他眼中的怅惘被秦峥发现了,问:“在这里跟人约过会?”

他没有回答。初来云州时,叶之南在此为他设下接风宴。今天的菜式仍和那天相仿,秦峥喜欢一客小甜点,他就细致地讲,把新鲜的柿子周身涂上好酒,埋在粮食堆里,两个月后再拿出来,就形成这种晶莹透红的颜色,透着醇香的酒气。

秦峥问:“是你们香港的吃法?”

“是古书里的吃法。”他召来侍者,给秦峥又叫了一客,秦峥想阻止,他说,“男人怎么就不能爱吃甜品了?我在外读书时,最怀念家里佣人煲的糖水。”

这里是叶之南带他来的,这客小甜点也是叶之南讲给他听的。那时候,是怎么舍得向警方栽赃叶之南的?他艰难忍住泪意。

秦峥拧开威士忌,问:“这么想她,干嘛不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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