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零三章玛奇班的犀利观点(第1页)

化学……一个陌生而熟悉的词儿,好像是上辈子的记忆,哈利想。

究竟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个概念呢?他回想起自己上小学的几年,那实在不是一段愉快的记忆,除去达力对他的恶作剧和羞辱后,他愿意回想的东西不多。

不过幸好,他还记得一些实验课上的内容,化学应该是把物质变来变去的学科吧?

他有些心烦意乱地拿起《不靠谱的炼金术》,看向赫敏——“我已经看过了,哈利。”赫敏说,她在一摞书上指指点点,依照兴趣挑出《第五元素的争议》这本书。

“格兰杰小姐,我建议你从第七章开始看,里面关于魔法对物质影响的阐述十分迷人,是我近几年看过最有说服力的。”菲利克斯说。

“哦,谢谢教授。”赫敏喜滋滋地说。

“那我们呢?”哈利问,他也迫切需要点儿建议,因为他手上的书并不比赫敏的更薄。

他随意翻到中间,又翻过几页,只看到一张图片,里面的巫师和布莱克老宅墙上挂着的一副画像很像,他们都有着卷起来的头发和像是宫廷贵族穿的衣服。

菲利克斯抬头看向哈利和罗恩,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从序言开始。我看书的一个经验是,基础知识不容马虎。”

“看完这本,再看《炼金九大流派》,你们对炼金术就有最基本的认知了。这时候写一篇综述性的论文最好不过,当然,用知识图谱代替也勉强可以……之后看《炼金术通用手法大全》、《尼克·勒梅手稿一》,或是《第五元素的争议》时,才不至于读不懂。”

两声咽唾沫的声音响起,哈利和罗恩对视一眼。

‘占卜课的作业?’

‘继续胡编好了。’

他们快速理解了对方眼神所表达的含义,各自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羊皮纸,从绪论开始看起,只看两行,哈利就忍不住皱起了眉——

‘我是一个疯狂迷恋炼金术的巫师,记住这个名字,克罗夫茨·阿尔伯尔德·亚德里安,它会永远闪耀在炼金术的领域,比尼克·勒梅更加耀眼,因为我将会是征服魔法石的第一人。’

‘也许有人会说,尼克·勒梅才是第一个揭开魔法石奥秘的炼金师,但我认为这是一种误传,因为魔法石可以制作出无副作用的长生不老药,如果他真的炼出了魔法石,我们不会不知道……而我也会立刻找到他,拜他为老师。但事实是,他早就销声匿迹了。’

哈利听到罗恩嘟囔一句:“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他才躲起来的。”他露齿一笑,觉得很有道理,他们继续往下看。

‘历史上从来不缺乏宣称自己炼制出魔法石的炼金师,这种话就像是那些曾经获得了传奇魔杖的巫师一样,宣称自己战无不胜,却永远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亚德里安对此的评价是:荣誉是苦练的奖赏,谁会忍心放弃呢?同样我们可以推测,那些据说能延长寿命、战胜死神的人如果真的成功了,有什么理由躲起来不见人?难道是因为他们脸上长了不可治愈的龙痘疮吗?’

‘接下来我将向诸位介绍我本人的经历,我,克罗夫茨·阿尔伯尔德·亚德里安,炼金天才,毕业于霍格沃茨拉文克劳学院,在毕业后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游历,逐一上门拜访那些有名望的炼金师,汇合他们的思想,勘误他们的错误,最后集结成了我的第一本书。我会将它献给我的母校,最伟大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如果后世有学生看到这里,应该会从我的其它书里了解到本人的杰出成就……’

哈利觉得,这个‘亚德里安’的口气太像洛哈特了,他想问问罗恩的意见,罗恩悄声说:“我突然很想找找这个人有没有出第二本书,我的意思是……总有可能出现意外,也许我们的天才朋友灵感枯竭,或是赶路的时候碰到了一条出来觅食的匈牙利树蜂。”

……

菲利克斯正审视着自己的魔法——铁甲咒,琢磨着怎么把它们合二为一。距离他从布斯巴顿回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布斯巴顿版本的铁甲咒顺利地达到了六级。

它似乎经历了升华,褪去了表面锈迹斑斑的战场伤痕,变得光滑发亮,它的颜色也变成了一种漂亮的血红色,像是用一块巨大的红宝石切割出来的。

此时,菲利克斯一手托着一个极具金属质感的面具——那是完整铠甲的一部分,左手是金色,右手是血红色,他仔细端详了半天,还是没有任何头绪。菲利克斯最初的想法,是屏蔽掉自己关于铁甲咒的记忆,从头学起,最后两个铁甲咒会自然地融合。

但这种猜测被证实为错误。

他将两只手掌合在一起,金与血红的铠甲面具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金属鸣音,却丝毫没有融合的迹象。他忍不住怀疑是自己的魔法理论还不够,无法理解和容纳这种强度的魔法?

菲利克斯随手把那枚血红色的面具覆在脸上,他的视线变成了模糊的血红色,就像是蒙上一层红色围巾。他抬起头环顾图书馆的周围,用这个新奇的视角观察远处座位上的学生。

旁边传来细微的响动。

我成了别人的老公  星空大帝  腹黑大佬的掉马日常  摊牌了我能无限吞噬进化  重生之首富人生  帝霸从娶妲己开始  全球:怪物猎人  七彩狂魔  落尽铅华而人贵为人  太清劫  快穿之黑化高能  三国之铁骑南下  遇见一米阳光  中世纪的猎魔人  落樱之上  从继承一家兵器铺开始  游兵世界之甲地传  缘起缘落何时圆  末日拼图游戏  今天的宿主也很认真  

热门小说推荐
回到霍格沃茨的古代巫师

回到霍格沃茨的古代巫师

萨拉查斯莱特林在下葬后的第一千个年头复活了。苏醒后的他隐姓埋名,以新生的姿态重新返回了霍格沃茨后,然后他愕然的现当年热衷于和麻瓜联姻或者干脆就是麻瓜出身的家族自称自己是纯血家族。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冒充自己后代的疯子成了人们谈之色变的黑魔王,举着自己的旗号宣传偏激的思想。各种魔咒变得花里胡哨的同时,巫师们的身体却异常的孱弱,哪怕是格兰芬多的传人也不例外。斯莱特林伏地魔,我觉得你有点极端了还有,我怎么不知道我在城堡里修了一个密室?等等,你们指的不会是那间我用来教学的地下室吧?!...

惊!玄学老祖一张嘴就有人要凉

惊!玄学老祖一张嘴就有人要凉

玄学老祖顾雪清渡劫失败,一睁眼就重生在了被狠心继母算计送进精神病院的顾家大小姐身上。为了将当年自己创立,如今已经没落的清风观重新买回来发扬光大,顾雪清干起了老本行,直播算命赚钱。对长年累月做慈善,德高望重的富商你做坏事太多,命不久矣,早点给自己买块墓地吧。对成婚多年,婚姻幸福的娱乐圈影后你老公准备下毒害你...

归来我无敌,你随意

归来我无敌,你随意

爽文无敌神仙碾压不圣母苏阳元婴大能渡劫因残念失败,穿越回归地球,找寻亲人朋友,从此快意恩仇。。。...

朕靠宠妻续命

朕靠宠妻续命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穿书配角系统让我当大反派

穿书配角系统让我当大反派

反派非单女主爽文非暗黑吐槽流系统意外穿书,余然穿成顶级富二代,没想到竟然是炮灰配角,伴生系统竟然蛊惑他当大反派作为新世纪穿越者,本想要拒绝,但是奖励太香了并且主角仇恨还有双倍暴击,桀桀桀,主角看我对你贴脸开大简介无力,请看正文。...

玄门不正宗

玄门不正宗

世人修行,皆须肉身圆满方可补益神魂,而后阴神出窍揽天地精粹。王弃修行,直接从出窍开始于是修行之始便可纳天地精粹。世间万法学过,会了,改一改,形状变了。时逢天子白首求长生,又有三次大征凋敝民生。王弃挎弓入世,起于行伍,开启他的野路子修行之旅。...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