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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沈朝听拍完广告,感觉还没睡上一觉,就已经到录音棚门口了。
录音棚在本地,不用跑来跑去闹得麻烦。沈朝听收起吃透雨的伞,水滴滴答答地被他甩到了裤子上。
“朝听这么早就到了。”配合他录制的已经是老搭档了,“让我来听听看,还能不能被称作天籁之音啊?”
“就别打趣我了。”沈朝听无奈。他有些紧张,眼睛没离开过歌词和谱子。
“设备都调好了,你进去吧。”
沈朝听点头:“好。”
他走进去,温柔的前奏适时响起。追逐着合适的旋律,第一句歌词顺利地插进去:“梦中万种闲愁,付与烛台一座……”
沈朝听写这首歌的时候还没到“爱死不死,活着可以,死了也没啥事”的状态,而是一味的觉得自己是唯一一只会溺水的小鱼——确切来说是跑到深海里的淡水鱼,这种情况。
他觉得宋明莘是他残酷生活里的一束光,在她还没死的时候,他所有忧愁困苦都可以被当做蜡烛,从柱状变成一滩不被在意的蜡泪。没什么跨不过的坎儿,他想着。他计划宋明莘要是找了个男朋友,他一定要当宋明莘最好的打手,当然,更好的是那哥们不会欺负宋明莘。还计划给宋明莘买她最喜欢的水滴状蓝宝石,它嵌在一圈小钻的中间,像闪着圣光的眼泪。
沈朝听第一次看见就觉得能喜欢上这么个东西的人一定是个柔软又忧愁的姑娘,就像戴望舒的《雨巷》。这个判断还惹了宋明莘好一段时间的笑,她说每个人都有喜欢每个东西的权利,不是只有温柔的或者忧愁的或者小女孩或者上了年纪的男性才会喜欢碧透的深沉的颜色。每个人都可以喜欢,就像沈朝听可以喜欢大家觉得男孩子不会喜欢的粉色一样。
沈朝听似懂非懂的点头,就记住了宋明莘没否认自己喜欢那个东西。他知道宋明莘讲的那些道理,他只是喜欢宋明莘被逗笑的模样,还有她注视着自己的模样,还有她讲解东西的模样……沈朝听就是宋明莘什么样都喜欢,除了不是喜极而泣的泪流满面。
沈朝听不懂事的时候会想庄子过得好洒脱啊,妻子死了还能鼓盆而歌。他没有妻子,然后就幻想了自己的亲生父母,给自己恶心得来回几趟跑卫生间吐一下午。后来他幻想自己有一个爱人,爱人死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会跟那个人一起死。这次他没想宋明莘是因为他不想宋明莘死。等他在宋明莘死后再想起来这件事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早知道当初第一个就想宋明莘了,这样应该至少能活久一点。
不过之后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会极端的热烈的表达爱意,有些人在面对几乎绝望的痛苦时是不会流泪的。
“溺于深潭的静止涛波,无尽生命淹没我。
“一程长短,难堪许多。
“这人间难得几回暖春予我,只是一叶孤舟泛江波……”
沈朝听低低絮语。
如果能像小王子一样一天看四十四次日落就好了,或者在日夜交替的那个瞬间不会因为眨眼错过。
明明描述是温水煮青蛙的事情。
叽叽喳喳的鸟雀声,哪只是报喜鸟,哪只又食腐。正不正确无所谓,只有延续至今的概念才能抵达恐惧。
云雾被收拢,变成烧杯中晃荡的水。
沈朝听后来觉得“永远”是一个非常非常可怕的词,比“永恒”更加令他不愿接近。
他讨厌永远带来的孤独感,他从小到大身边没离过人,他像菟丝子一样汲取对他好的人的营养,唯一不同的是他张弛有度,换句话说就是他是个怂货,在被人发现之前先溜了。
他第一次吸食过度的人是宋明莘。
身边有人,但心里没人。遇到宋明莘,宋明莘是心里的人。宋明莘不见了。
他又变成永远的了。
“尺素传我相思,鱼雁寄我苦涩。
“明月与灯火,照他满怀冰雪绵延成诗作
“只是难归我……”
真想直接就死那儿你知道吗。比筒子楼一线天好就好在抬眼能看到太阳照下来。那雨也躲不过。
每一次逃跑都会被发现,夜生活不重要,有忠心耿耿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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