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二人在同居过程中存在财产混同。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在同居期间,赵晓杰转给周英琪的工资收入共有一百四十六万七千元,公诉机关并未将此部分款项数额计入犯罪金额,这也表明公诉机关认可二人财产混同的情况。
第三,被告人周英琪为赵晓杰谋取利益以及赵晓杰送钱给周英琪,不能排除情感因素驱使下的自愿付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所谓‘合理怀疑’,绝对不能是概括的、模糊的,而应当是具体的,以普通人的判断标准和经验法则为基础,依据现有证据对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如果认为存在其他结果可能性,而且足以动摇事实认定的基础,构成合理怀疑。
本案中,周、赵二人具有重组家庭的意愿和感情基础,在此情形下,一方为另一方在职务晋升和责任追究方面通风报信、出面斡旋有关领导,虽有违纪之嫌,但也属于人之常情。
根据赵晓杰、周英琪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可知,周、赵二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既有基于以后共同生活的想法,也有为了取悦、赢得对方信任或者因不能结婚而给予对方精神补偿。
假设周英琪与赵晓杰最终结为夫妻,双方间的财物往来就会成为二人的共同财产,二人将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就更不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
在案证据均能反映二人主观上从未将其视为一种交易,而是情感因素驱使下的自愿付出。
因此,周英琪收受情人(赵晓杰)钱款的行为与其情人(赵晓杰)请托行为之间缺乏对应,现有证据更无法证实周英琪存在索贿行为。现有证据链无法得到唯一结论。周英琪收取的款项不应被定性为受贿款项。
二、被告人周英琪收受佳月公司给予的三十万元不应被认定为受贿。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本案中,周英琪仅仅是向第三方民营科技公司推荐了佳月公司,而该推荐行为也是基于赵晓杰的恳求,基于双方存在特殊关系。
而且第三方科技公司也是在综合考量佳月公司的实力后与其合作开展业务的,并不受周英琪的职权影响,双方之间也不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
综上所述,被告人周英琪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其收受赵晓杰和佳月公司款项的行为不属于受贿。完毕。”方轶道。
关于佳月公司给的那三十万元款项的定性,方轶故意将法官的注意力转移到周英琪与科技公司之间的关系上,其实是他故意放的一个烟雾弹。他想牵着法官的鼻子走。至于法官是否上当,那就不是他能左右的了。
“公诉人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我们主要发表以下两个观点:
一、周英琪与赵晓杰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应成为认定周英琪受贿的障碍。
综合全案来看,二人存在借用特殊关系掩护行贿、受贿的嫌疑,不排除二人因特殊关系,在案发前订立攻守同盟的可能。因此,周英琪收受的款项均应认定为受贿款。
二、周英琪收受的佳月公司的三十万元应定性为受贿款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167号)的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GJ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公司内不同部门的GJ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没有职务上隶属、制约关系的GJ工作人员之间、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的GJ工作人员之间等。
具体到本案中,第三方科技公司系上诉人周英琪所在公司的供应商,周英琪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对供应商的选聘具有一定的影响,故双方存在制约关系。
在这种情形下,不能简单根据形式要件认定周英琪所在公司与科技公司之间系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实质上周英琪所在公司及其本人对第三方科技公司存在制约及影响。另外,从周英琪将佳月公司推荐给科技公司的总助后,很快双方便达成了业务合作这一点上看,也侧面印证了周英琪的影响力。
由此可见,佳月公司与科技公司合作正是利用了周英琪的职务便利,周英琪接受二人钱财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完毕!”检察员道。
……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十分钟,稍后当庭判决。周英琪觉得方轶辩护的很到位,至于二审会怎么判,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周英琪心情忐忑的等待着,就像等待心爱之人上门一般,怕他来,又怕他不来,更怕他胡来。
十分钟很快过去了,合议庭的三位法官走进了法庭。
“……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一审法院根据周英琪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所作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唯对部分犯罪事实的法律适用有误,依法予以改判。
本院认为,周英琪收受佳月公司三十万元,构成受贿罪。故对于检察机关的该项抗诉意见,予以采纳。对于检察机关的其他抗诉意见,不予采纳。判决如下:
一、维持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的第二项;
三、在案扣押的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中,三十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三十万元并入周英琪的罚金刑执行,剩余钱款发还周英琪。”审判长宣判道。
(本章完)
我安澜依旧无敌于世间 神秘之劫 LOL:我在德玛西亚当摆烂皇子 穿成科举男主糟糠妻后,我跑路了 从犬夜叉开始的万界之旅 从作曲人到文娱巨星 谢谢你夸我恶贯满盈 我徒儿似乎有些不对劲 从1997开始追凶 开局机缘翻倍,我强亿点很合理吧 死神:开局迎娶卯之花烈 修仙:我有一棵万物树 篮坛永远滴神 她偷走了浪漫 无间赤地 龙族:退休死神,上班屠龙 镇魂天下:开局一个小枪兵 诱吻!密会!影帝老公又在求贴贴 LOL:我真没想当战狼啊 登基吧!大王!
关于美人主播的烦恼,粘人大哥怎么甩桃夭作为桃花仙子被困在花界,意外跟姻缘镜绑定穿越到小世界中,为了完成小世界契约原主的心愿,桃夭开始成为一名女主播从此桃夭成为直播平台男女主播羡慕嫉妒恨的对象。桃夭的爱情大队们常驻直播间,被榜上大哥大姐们宠上了天,事事有着落,句句有回应...
游离于九大巨人之外的巨人命运的巨人,这是属于亚戈在巨人世界里的故事,蓝白色的羽翼交织,诸君,献出心脏吧!(谨以此书献给每一个热爱巨人的读者,尽力弥补原着的所有遗憾。ps主角非普通穿越者,身份是本书最大伏笔)...
(悬疑,风水,灵异,略微惊悚!带你搞笑探秘这个世界的另一面。)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但是细探之下又和科学紧密不分,而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一起去看看吧!探风水,斗灵体,揭开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我是一名小山村出来的年轻人,小时候我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从小一直叫我学习他那两本书上...
Xp产物,请勿考究。尽量不ooc。有墙纸情节受有皮肤饥渴症,创伤性应激反应,变成鲛人是双。避雷本文属于有甜有刀,轻微搞笑的文。这个孩子就叫无恙吧,霍无恙,完完整整的回来。他是怀着宿命来到我这的,就叫张宿淮。我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唯独他是最普通的。他生来就逃不过宿命这两字,为帮助族长,无意卷入终极的...
台风暴风雨洪涝虫灾病毒极寒极热地震酸雨浓雾极昼永夜天灾接踵而至,动植物接连变异,文明毁灭秩序崩坏,人类在夹缝中求生存。6星棠在末世艰难求生七年,最终被恶毒家人出卖死在永夜。重生回到末世爆的三个月前,6星棠抢占先机,利用空间开启疯狂囤货模式。蔬菜水果衣服药品武器,疯狂买买买,囤囤囤。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开启不一样的末世生活。重生末世空间种田养殖基建...
关于红楼争锋我叫贾珞,贾政之庶子,我的母亲姓周,人称周姨娘。今天是我十六周岁,被安排出府的日子,这一天恰巧林黛玉,进入了荣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