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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小仙哥去不去(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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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王剑子看着角里兰月一口否决,依旧轻声道:“你师傅是许小仙,并不妨碍我王途鸟成为你的剑侍。”

角里兰月瞥了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一眼,不再说话,从鹿知命手中接过酒坛,娴熟的拍开酒泥,倒满四杯,分开一杯酒,象征性的向王剑子那边推了推。

酒香四溢,满屋飘香。

一十八道菜肴也陆续上桌。

有一道自然是许小仙最喜欢吃的‘叫花鸡’。

鹿知命用小刀解下一截肥美鸡翅,夹到许小仙碗里,叹气道:“小仙哥,还是北俱芦洲那会,偷来的鸡儿吃着香啊。

乡里的小娘也看得顺眼。

那时候咱裤裆里的小兄弟才刚刚懂事,有了念想,觉得村里的娘们,甭管年龄大小,个个都貌美如花,水灵灵的。

如今倒好,再美艳的小娘,再白,樱桃小嘴再会叫唤,也都是云雨过后的累赘,软肉一堆,三天不换就反胃。”

许小仙连翻白眼,眯眼道:“那年你几岁?小兄弟懂事了?”

鹿知命摸了摸脑袋,尴尬道:“人家长个长得早。”

九岁就懂小娘的好?

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看不出表情,小姑娘却有些鄙夷的对着大块头,撇了撇嘴。

“啥都不说,咱兄弟走一个。”

许小仙笑了笑,端起了酒杯。

那一年,在北俱芦洲,许小仙十岁,鹿知命九岁。

至于鹿知命第三条腿,能在九岁成长到一个什么惊人的高度,许小仙没个概念,只是比鹿知命矮上近两个头,他单手一托便能将许小仙举过头顶,再放在宽厚的肩膀上,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单体格来论,当时年仅九岁的鹿知命,光用体格惊奇来形容,还远远不够。

因为他,曾单手抓住牛角,轻描淡写的将近千斤的老黄牛,扔到了十丈以外。

擒龙掷象。

鹿知命与许小仙觥筹交错,一饮而尽。

酒儿辛辣,也是价值千金的好酒,是鹿知命的城主父亲鹿抓虎,珍藏了近三十年的‘潇湘老酒鬼’,老酒醇香年份足,度数也不低,入喉烧心,却回味绵长,满上一杯再一饮而尽,铺天盖地的辛辣过后,就有种像是矗立在云端的感觉,让人神魂都丢了,独留飘飘欲仙的无限遐想。

昔日的那些点滴,回想起来,就像是这老酒儿,越年长越绵长,越珍藏越回味。

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的畅饮,王途鸟却一直用手摩挲着酒杯,等着小姑娘的回应。

角里兰月端起酒杯,小酌了一口,立刻皱起眉头,借着那股酒劲,看着王剑子大声道:“我不学剑,要剑侍作甚?听师傅说,你做过‘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的剑侍,师傅说你了不得,丫丫却不这样认为。

忠臣不侍二主,好女不嫁二夫。

王剑子这是要做两姓家奴么?丫丫可不会稀罕。”

两姓家奴……

小姑娘将这四字咬得尤为重。

鹿知命强忍着笑意撇过头去,许小仙扯了扯小姑娘的衣角,随后又哈哈大笑。

一直以王者剑道和脾气见长的王途鸟也不以为意,端起酒杯,闻了闻,便放下了,看着角里兰月,不依不挠道:“老话说,‘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姑娘目前不懂以后终究是会懂的。

姑娘生而剑子,剑对于姑娘来说,就像是左右手,也像是第二生命,更像是姑娘骨子里流趟的鲜血。

剑与道就是剑子的灵和魂,怎可抑制。”

角里兰月有些厌恶的摇了摇头,端起那杯小酌了一口的‘老酒鬼’,一口喝了个底朝天。

酒儿辣,小姑娘喝得太猛,眼泪都呛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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