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说这石叟,一般人可能没听说过,但是在关注铜器的圈子里,可谓大名鼎鼎。
石叟的身世和来历几乎无籍可查,史书上也只有不多的文字。他是明后期的一名僧人,善造铜佛像,铜炉,而制造时,对铜质要求极高,一般要经过反复冶炼,是红铜(又称紫铜)冶炼的一流高手。而在铸造铜器时,尤其擅长嵌银丝的手法。
石叟之名,石叟作品的紫铜冶炼技术世界一绝。明宣德炉用的是暹罗国(现泰国)进贡的风磨铜,经过十二炼后没有一点杂质。石叟完全继承了风磨铜冶炼方法,这是世界范围的冶炼技术进步,也是石叟作品的奥秘所在。石叟所制铜器无不温润而有光彩。其次,石叟作品造型美观。他的作品吸收了工艺品的诸多优点,构思巧妙,独具匠心,自然流畅,给人一种美的感觉和无限的遐想。第三个特点是绘画与雕塑完美结合。所见石叟作品一般都先在铜体上绘画,而后挑槽并嵌银丝。即先在铜器上挑槽,后卧银丝,组成不同图案,并将银丝嵌入槽中,使所嵌银丝与铜器表面相平,工艺难度极深。石叟落款同样极具特点。当然不在于其人,而在于所造的铜器,甚至,和宣德铜器齐名。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此人并没有传艺后人,所以作品那是很稀少很珍贵,大英博物馆就收藏有石叟的铜佛、铜香炉,而且称其为“华夏古代最伟大的艺术家”。
石叟是一个神秘而又牛逼的人。当然了,石叟的作品和“石叟款”是两码事,清早期已有不少“石叟款”的铜器,做工规整,精致典雅,但是和真正的石叟铜器还是有差距的。
杨伟见这尊关公铜像制器的技艺风采和艺术品位极高,又看到嵌银丝的“石叟款”,一时之间觉得很可能遇到真品,所以十分惊讶。
但是,陆轩经过审视,关公铜像上却并未出现宝光,按说,哪怕是一件清代的仿品,有如此高的仿制技术,也是会出现宝光的,但是没有。
同时,而有关铜像的鉴定性感觉也是不见分毫,脑中一片空白。
这说明什么?
“这不是石叟的真品,也不是有年份的仿品,这是一件制成时间不长的工艺品。”综合宝光和直觉出现的规律,陆轩终于开口,缓缓说道。
“我实在是看不出什么问题来。如果说真的是现代的工艺品,那简直是石叟重生啊!”杨伟嘀咕道。
“走吧,先去卫生间,回头问问老板。”陆轩沉吟了一会儿之后说道。
如果是在之前,杨伟是肯定不会相信陆轩的论断的,因为他几乎就已经认定了这尊关公铜像就是石叟的作品。但是如今的陆轩,已经开始让他仰视,而且从未走眼,所以听了陆轩的话,他又产生了怀疑。
半信半疑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一个痴迷古玩的人。回到方桌前,杨伟一直在琢磨这事儿。好容易吃完了,等到要走的时候,小燕子又提出来要去K歌,“你们先小坐一会儿,我和陆轩去结账。”说罢,杨伟拉起陆轩就又走进了店内。
“让服务员过来就是了,你俩搞什么?”小燕子冲着两人的背影喊了一句。“让他们去吧。”林雯雯抿嘴一笑,心想可能是杨伟有事儿不方便当着两人的面儿说。
走进店来,杨伟拉住一个服务员问老板在不在,“喏,在那边换香呢!”服务员伸手一指。
可真是巧了,关公铜像前面黑陶香炉里的香点完了,老板正在把新的三根线香插进香炉。
老板是一个面容瘦削的中年汉子,打扮得干净利索,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真不像烧烤店的老板,倒像是一个书生。
“老板,忙着呢?正准备结账呢,看到您这尊武财神了,真漂亮啊!”杨伟直接走上前,递给老板一根烟。
“谢谢,不会。”老板刚点上了香,微微推手婉拒了杨伟,“嗯,这铜像我摆了三个月了,摆上之后,生意就特别好。两位吃得还满意吧?”
“满意,满意。”陆轩笑道,“老板,这尊铜像您是从哪里请来的?”
“哦,这是我舅舅几年前的手艺。”老板笑着回答道,“看来两位挺喜欢铜器,不过他老人家现在不做了。”
杨伟一听,不由十分佩服地看了陆轩一眼,心想,陆轩现在眼睛太毒了,一眼就看出是现代工艺品,没想到居然是老板的舅舅做的。这水平也太高了!而且公然落上石叟款,这是一种多么自负的感觉!
其实,如果陆轩没有因为宝光的事儿进行一番推断,如此水准的作品,就连包浆都做上了,哪能轻易就认出是仿品?
“谢谢老板。实不相瞒,我们确实是铜器爱好者,不知道老人家现在在泰州么?我们真是想拜访一下。”陆轩也微笑着说道。
“我舅舅是天津人。不过巧了,他现在确实在泰州,就住在附近的一处四合院,但,他老人家不轻易见客的。”老板解释道。
“冒昧了,那您能不能帮忙问一下,看他何时有空我们能登门拜访下?”陆轩自是不甘心,也顾不得初次和老板见面了,直接又说出了要求。
“这······”老板有些踌躇,“好吧,我打个电话问一句,不过如果不成,还麻烦二位不要再勉强我了。”这老板不仅看起来像个书生,言谈之间也颇有一些文人气息,交流起来倒是平和。
“麻烦您,问的时候多说一句,就说我看这铜像,虽是茄皮,却胜佛经,不输石叟。”陆轩拱了拱手。
“嗯?”老板显然不通此道,陆轩只得又简单解释着重复了一遍,老板这才点了点头,拿起手机打起了电话。
老板听不懂,杨伟是清楚的。这明代铜器,不是青铜器,而是红铜器,且经过多次冶炼而成,以宣德铜器为代表,最奇妙的就在于颜色,其色内融,深沉之中可见奇光。这色泽和包浆,史料上有明确说法,特别指出佛经纸、栗壳、茄皮、棠梨、褐色等精品之色。佛经纸色排位第一,自然最受推崇。
但是,这尊关公铜像,却是茄皮紫色,按说以色而论,不及佛经纸,但是陆轩却说胜过佛经纸色。杨伟心想,这必是为了引起这个“舅舅”的注意,增加见面的可能性。
杨伟正想着,老板却捂住了手机的话筒,对陆轩说道,“我舅舅要和你说话!”
陆轩接过电话,先说了一句,“老人家,叨扰了!”
“老朽粗手拙作,让先生见笑了。先生何言这茄皮之色犹胜佛经色?”电话中的声音略带几分苍老,夹杂津门口音。
“老人家前辈高人,倒是我冒昧了。”陆轩稍微整理一下思路,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跻身上流 灵气复苏:蓝星的崛起 离婚龙婿 沈先生,你的前妻已上线 必死反派,开局截获主角女帝机缘 大小姐来袭 清穿之福晋要搞事儿 武侠:开局被灭绝老尼追杀 从2002开始 你是我的白月亮 隔壁姐姐想撩我 身为领主的我只想好好种田 恶毒女配的求生欲满满 诱我入局 奇门神医 逍遥小姑爷 天燊 玄幻:我在仙界学技能 仙婿当道 虚拟男神成精了
关于仙门之女神降临云千灵我不嫁!想让我嫁给你那瘸子弟弟,门都没有!哼,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她可不是那个窝囊废,随便他们打骂的云千灵,她是来自2005年的金牌杀手云千灵,在任务中丧命,魂穿到了和她同名同姓的云千灵身上,她现在还有点懵逼呢,她泼妇大嫂,就想把她嫁给她的瘸腿弟弟,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本书简介避雷点总结在第一章有话说,或者直接看文案最下方本文将于2023319日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文案在被红发抛弃在音乐之岛的一年后,uta在海边捡到一个溺水者。溺水者20岁的年纪,身上穿的衣服像是几十年前的版型,搜出来的贝利硬币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样式。照顾她的先生在见到男人长相后找出一张早已泛黄破损的悬赏令。黑炎格雷,恶魔果实能力者,四十年前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可惜还未等到和海贼王交手,便失踪在如今被称为新世界的这片海域中。 黑炎格雷,黑炎果实能力者,黑炎海贼团船长,也是知晓剧情的带系统穿越者。别人穿越剧情开始,直接和主角对线。他穿越,穿越到主线开始的五十多年前,跟谁对线?连海贼王都还是无名小卒的时候。但总归是穿越了嘛。本着来都来了的想法,他开始变强买船招揽船员,去找现在还年轻的原著老一辈刷好感度。好感度刷完了,他在系统帮助下秘密找到天月时,让对方‘啪’的一下把自己送到未来。格雷啊主线,我来了!于是,在黑炎格雷神秘失踪的四十年后,一张从东海秘密传来的悬赏令震惊了海军高层和新世界。海军四巨头回忆起那位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跑去当了海贼的前海军天才。某老爹某大妈某海贼王副船长想起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连人带船带船员一起消失无踪的某人形天灾。某相对年龄尚小的红发啊,罗杰船长喝醉酒的时候和我们提起过,黑炎格雷,但这些完全不重要!为什么我女儿出现在他的悬赏令里啊! 避雷点1简介里,男主是带系统穿越者,知晓剧情,刚穿越那会儿针对性刷过主要角色(老一辈)的好感度,基本上海贼里老一辈的人都对他又爱又恨(无关爱情),未来剧情中会写一些回忆。2男主相当于某点已经功成名就的开挂男主,出场即满级(没人打得过),主要能力是黑色火焰,进而衍生其它能力。3是龙傲天男主功成名就环游世界的日常文,会养孩子,因为很有意思(主要是看过新剧场版,我实在太爱乌塔了,也爱asl)4男主无爱情线,有自己的船员(也就是说会有原创角色)5有的人会救,有的人不会救。6格雷会改变很多东西,他不只是会救人,他喜欢搞事也不甘于人下。原著剧情会改动很多很多,未来他甚至会和四皇都打一架,打赢了当唯一的海上皇帝。艾斯也可能会直接上黑炎的船,不会上白胡子的船,也不认白胡子当老爹。格雷是个很正统的,要干一番大事业的穿越者,而不是随波逐流,踩着剧情的节点把人救下来就行的工具人。他不在乎会不会让剧情脱离掌控,也不介意去抢别人的人。7暂时没想好,要是写到碰雷点,会补充。文案创建时间20221211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柚目有兮魔蝎小说...
穿行了无数世界后,鹤雪识终于喜迎退休。他在一处特别偏僻的山脚开起了一家杂货铺,开心地过起了养老生活,但没多久他的杂货铺就火了。精灵族的水果饱满多汁,还附带养颜增发等效果,药修随手扔过来的一株仙草,攻克了困扰医学界几十年的难题。魔法师提供的魔法卷轴,撕开就有自动防卫效果。机械海盗交换的小型机器人被各方大佬哄抢,华国政府紧急制定条例,禁止出国。鹤雪识看着人来人往,已经开辟成了5A级景区的觅龙山,不由地想仰天长叹,我只是想安静地养个老,怎么就那么难!却不想,再一次开门营业的时候,杂货铺的后门处躺着一条龙。又粗,又长,就是有点儿残。鳞片被剥了大半,龙角不翼而飞,满身伤口还在不停地渗血,下颌的逆鳞将掉未掉。想自己好歹也是龙的传人,鹤雪识拎起那条龙,准备带进杂货铺疗伤,却发现门太小了,连龙头都塞不进去就塞进去了个嘴,跟套了个狗嘴套似的。鹤雪识噗下一秒,他迅速捞过手机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拍摄一番。魔蝎小说...
叶薇是世家庶女,自小受尽欺凌。为了给死去的姨娘复仇,她不择手段,攀附高枝。计划设想好了,却在拉拢二皇子裴君琅的第一步,翻了车。少年恶劣地讽刺如不想死,带着你的肮脏念头,离我远点。叶薇难堪,见好就收,臣女自知身份卑贱,不敢再叨扰殿下。然而,叶薇不知的是。那一夜,裴君琅寝殿中,烛火燃彻一夜,少年郎孤灯独坐,直到天明。魔蝎小说...
关于生灵祭台我张斌只是一介凡人,我只想活下去,只想更好的活下去,只想随心所欲的活下去,可这贼老天,为何偏偏如此捉弄与我,邪恶属性的天赋就都是恶人么?难道我就该死?都是第一次做人,天下兴亡与我何干?本文属于慢节奏,前情交代比较仔细。...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