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找个理由
二个月后,当项义再度来到“百里墟”中那小酒楼时,那伙计一见项义,竟然一个闪身,已将项义拉到墙角无人之处。
“怎么啦?可是出了什么事情?”项义诧异的问道。
“前辈,莫非你竟然不知?自两个月前你和那妇人一同离去后,那妇人已神秘失踪。以后,竟然又有三个同是“莫入门”的妇人神秘失踪。想那“莫入门”乃是修仙界中最为神秘
又极具实力的门派之一,此事已然惊怒门中高层人物。现下“莫入门”已发出修仙界谈之色变的“惊鸿令”,全力搜寻就如前辈这样年轻、俊秀、单身,有可能杀死四人的“玉面杀手”。已经有不少人丧生在他们手中,各修仙门派的年轻弟子,避之唯恐不及,你却还在此公然现身。”伙计急忙说完,又道:“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你自己保重吧!”身形一闪,已在酒楼之中。
项义心中大惊,不想自己偶然之间劫杀的四个妇人,竟然都是同一门派“莫入门”中之人,难怪她们都一样的妖媚入骨,一样地主动接近勾引年轻男人。现下自己劫杀所获中,上品灵石已逾千数,想必供自己修炼到结丹后期应无问题,还是早早回洞,潜伏修炼为妙。一念及此,再四顾无人,伸手在脸上一阵摸索,已变成一个满脸虬髯地中年男人。方自转回身体,两个妖媚横生,脸上却有怒容
,年约四十多岁,均在结丹后期修为的女人已赫然立在项义面前。
“刚才一个年轻人在此现身,阁下可知他往哪里去了?”一个妇人问道。
“是不是一个年约十八九岁的年轻人?”项义粗着喉咙说道。
“正是!”两个妇人一齐答道。
“我看见他御剑向那个方向飞去了,急急忙忙的,也不知有甚事情”项义说着用手往西一指。
“多谢!”两个妇人说完,飞剑往西电射而去。
项义知道事不宜迟,暗道一声“好险!”御剑径往北边落仙洞方向飞去。
回到落仙洞,项义心中余悸未息。再度将自己易容成一个四十余岁的瘦弱男人模样之后,又布下一些隐匿禁制,然后倒出怀中灵石,准备修炼。忽又见那四个储物袋及袋中飞剑等物,心想如被盘诘,必定露馅。忙将四个储物袋中物事倒出,准备合在一处,然后再行藏匿。甫一倒出,又让项义大吃一惊,原来这四个妖媚妇人所有飞剑,竟然全是中品灵器,而自己所持飞剑,不过一件上品法器而已。虽不知中品灵器值多少灵石,但这意外之喜想必不菲。略一踌躇后,项义又将殿中横梁掏空,将其藏匿妥当,这才长舒一口气,盘膝安坐下来,开始修炼。
落仙洞外,草枯草荣,庙宇香火,鼎盛依旧。洞内项义,苦修不缀。
这一天,项义终于成功晋级结丹中期。当他长身而起,转目四顾时,赫然发现,原在自己身边堆得如一座小山一样的中品灵石,只剩下百十块之数。项义不由大吃一惊,原以为凭这些灵石,可供自己修炼到结丹后期,现在却差了一半还多。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莫入门”事件是否已经淡去,但无论如何,自己都得再度出山,不设法取回几千块中品以上灵石,自己的修炼将已无法继续。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呢?他忽然想那“畅风楼”之粗豪大汉形象颇能引人好感,心中不由一动。
落仙洞东北二千五百多里的“澎湖湾”,离有名的蓬莱仙岛仅有三百余里。这是一个修仙界中较有名气的交易集市,参与交易的以结丹期修炼者为主,据说偶然竟有元婴期的前辈光临。
项义来到“澎湖湾”,发现其格局竟与“百里墟”极其相似,只是规模宏大了许多,那些酒楼、店铺、客栈、当铺等也阔气了许多,更重要的一点是,临街绝无地摊,因此,整个大街看上去显得极其清爽,明净。
照例来到一个酒楼,并在楼上窗边一张桌上坐定。“伙计,快上酒来!不然我可要饿死了!”声音宏亮,中气十足,再配上他那满脸虬髯,给人一种极其粗豪的印象。
“前辈,这就来了!”伙计一边应着,一边极其麻利地上来了酒菜。
项义一边狼吞虎咽般地吃着各种下酒菜肴,时不时整碗整碗地饮干坛中“杜康”酒。不过盏茶时间,各种菜肴渐无,坛中“杜康”已尽。项义一边高呼伙计添酒加菜,一边立起身来,口中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哈哈,唯有杜康!”
“哈哈,老兄好气概!只是既有杜康在手,管他忧思何来!”一个雄浑的声音自不远处的酒桌边响起。
“就是!就是!老兄如果不弃,何妨坐过来共谋一醉如何?”同一酒桌上另一个低沉的声音。
项义转头一笑:“既然众位兄弟不嫌我粗鲁,那就不醉无归!”说着迈步移向那桌边。“只是有一事情先得说清,我稍时醉了,一定人事不省,因此这酒钱我可得提前付了!”边说边掏出二十块中品灵石,径向那酒楼伙计抛去。
“前辈,这边三块,您那边两块,共计五块中品灵石,确是要不了这许多!”伙计一边指点一边说道。
“什么话?你道我们不再喝酒了么?还是你舍不得这酒给我们喝!”项义边说边笑。
“前辈真会说笑!这酒菜是应有尽有,一定管够的!前辈您请!”伙计赔着笑心和笑脸。
来到桌边坐定,项义略一扫视,见桌上五人相互之间虽然相熟之极,但各人服饰款式颜色各异,显见不是同一门中之人,而是临时相聚。
“在下李彬,乃是一介散修。今天承各位兄弟不弃,先敬各位一杯!”项义说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清穿三福晋 神通不朽 末世疯批女穿成七零年代霸王花 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陛下因我无心霍霍天下 七零年代当富婆 就为遇到你 炮灰雄虫靠绿茶追妻[虫族] 军阀:从县长开始征伐天下 粉色微醺 绿茶女配被遗弃后爆火综艺 心动剧本 心动际遇 夏野 不能和别人谈恋爱 万道龙皇陆鸣 清冷!禁欲!前任小叔诱她沦陷 娇宠(重生) 修仙女厨神 八零年代维修工
关于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农学研究生曹穗刚刚熬完毕业论文猝醒后睁眼就看到一个满眼爱惜的妇人,在床上休养了大半年后终于下地,得知了她的阿父在外讨伐黄巾。黄巾?好有时代特征的名词,曹穗满心悲愤,三国有什么好穿的?天灾人祸buff叠满,她好不容易熬完研究生毕业,辛辛苦苦一朝回到解放前。好不容易下床的曹穗承受不住打击又晕了。好不容易醒来,听闻在外讨伐的阿父被除授济南相要归家了,曹穗差点再次昏过去。济南相?她居然穿成曹孟德的女儿?穿成曹孟德和原配丁氏的女儿,缓过神来的曹穗意识到,只要她不作死,妥妥人生赢家。曹操离开前眼看活不了的女儿归家后居然能下地玩泥巴,阿姊脸上也没有死气了,哪怕女儿瞧着依旧是个不健康的黄毛小丫头,但曹孟德依旧视若心尖。就是,爱女每次遇到他眼馋的人才,都会冒出来一句此人与我有缘,每每都要从爱女手里抢夺人才。投靠曹操的文臣武将面临着甜蜜的烦恼,主公和主公之女太爱他们怎么办?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曹穗亲眼目睹何谓民生之艰后,叹了口气,爬起来又一头栽到田里干起老本行。我爱种田,种田爱我。曹穗阿父,别想着退休,快点把地盘打下来给我种地!...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一心为事业的陈淼被人害死,带着自己的粮仓和姐妹的市穿越到了平行空间的年代。穿越即洞房,好在那个糙汉第二天离开,给了她适应的时间。有空间,有粮食,有用品,利用这些能力做一个三观端正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没想到空间居然因为她的贡献而升级。那就是她做的都对,这样更加的有底气。收拾小鬼子二狗子,给队伍准备物资。做了她上辈子一直想要做但是做不到的。胜利糙汉回归,福妻糙汉相爱斗法,谁能更胜一筹?...
关于凤舞九天仙途绮梦女生玄幻小说期待感吸引力叙事情绪故事矛盾代入感节奏快剧情不平淡恋爱战斗情结下一段幽默风趣...
但凡横死过人的屋子都叫凶宅,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看法都是一致的,觉得这样的屋子容易闹鬼,不过在中国多了一样说法,那就是风水。一物一太极,每一间屋子都是太极,有生死门,有阴阳气,一旦冲了煞,轻者气运下降,重者大难临头!每座城市都有凶宅,鬼泣凶宅八尸凶宅轮回凶宅诡棺凶宅每座凶宅里都有叫人不寒而栗的故事!...
高青丘本是一个普通的外卖员,在一次意外中,穿越到了民国,被一个神秘的系统选中,从此多了一项异能能够预知人的吉凶祸福。凭借这项本领,他赚了无数的黄金银元,如果他愿意,可以买下半个民国!连云间市的各界社会名流,都对他客客气气。他的婚姻运势也很好但他的一个偶尔失误,导致他的一切灰飞烟灭。且看他如何利用异能,再次起高楼宴宾客,重返人生巅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