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美女蛇(第1页)

光怪陆离的故事,各地都有。或是漫步雪山的巨怪、或是百年成精的老猫,亦或午夜而来的凶灵、揭棺拜月的老尸。

我的家乡是个叫葫芦口的长江分支入海口,有个传说在这里流传良久。

若是有年轻貌美的姑娘含着冤,在江口里溺死了,那口怨气就会化作一条美女蛇,由高高的芦苇荡里游上来,柔柔叫着别人的名,将人唤去吃掉。

这个传说在葫芦口,被大人们用作吓唬孩子不要接近芦苇荡的话头。

大多数人都认为那是假的,但有一条美女蛇的影子,至今在我的内心深处盘旋。

我叫林绍,那是在我七岁的那一年夏天。

那年的夏天格外的热,七月正暑,太阳犹如一个火炉,在天空中炙烤着大地。

拿扇子只能扇动热风,电风扇吹出来的都是热气。家里有条件的开着空调,那个挂在墙外边的风扇哗啦啦的作响,压下了嘈杂的蝉鸣。

在这种天气下,鲜少有人会离开家,连田里干农活的都会撂下锄头,在大树底下找块阴凉地儿好好睡上一觉,避开毒辣辣的日头。

我那时候还小,老妈以为把我哄睡着了,就去了奶奶的房间唠嗑。

但她不知道,她刚前脚离开房间,我后脚就从席子上坐了起来,偷偷摸摸打开窗户翻了出去。

我家当时是个两层小平房,因为第二层在白天太热,我午睡都在一楼的小房间里,背着阳光,温度能低上个七八度。

窗外就是围墙,离着房子有个几尺的距离。我穿着条短裤、甩着拖鞋,悄悄地离开了家,往外跑去。

我可不是平白无故地去晒毒日头,而是昨天就和邻居的芳姐说好了,今天她带着我去江口上划船游泳。

说来芳姐也真怪,哪有半夜在墙头上探头出来叫人的?

可这事儿我没放心上,还因为能去玩水而兴奋了一晚,还挨了老妈一顿骂,说我是个夜猫子。

这事儿我没跟老妈说,因为我们那有个芦苇荡被当地人叫做‘浮尸地’,每年夏天长江上都得溺死几个,尸首会顺着江水漂到浮尸地去。

若是不经意看到个被泡的发白的死人在水里,别提多瘆人了。

大人们觉得那不吉利,夏天几乎就不准小辈们去江口上玩水,被知道了少不了臭骂一顿,严重的屁股都能给打开了花。

但小孩子玩心重,哪儿会顾着这么多?我当时也就想着能快点泡到阴凉的河水里去,也没想着回来后怎么办。

芳姐是我家的邻居,那会儿已经上了高中,长的文静又漂亮,学习成绩也好,打小我就喜欢屁颠颠地跟在她后边。

芳姐在墙后头等我,穿着白色的衬衫、以及她最喜欢的那条蓝色七分裤,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整个人干净又清丽,像一朵净洁纯白的昙花。

看我来了,她笑了笑,让我坐在她脚踏车的后座上,她骑着车往江口边那去。

我抱着她的腰,觉得她身上阴阴凉凉的。好像太阳的温度,并不能照到她似的。

出了县城,一大片茂密的芦苇荡就在亮滢滢的江水旁边随着风晃荡,飘起一片黄澄澄的棉絮。

芳姐载着我,沿着芦苇荡旁坑坑洼洼的小道骑过,我把头靠在芳姐背上,无聊地打量着身旁掠过的芦苇荡。

也是这时候,我好像看到,晃荡着的芦苇荡里有什么东西在游动。有长长的东西在芦苇下的水中穿梭,让那些黄头绿茎的芦苇在稀稀疏疏的摇晃。

“姐,芦苇荡里有蛇,有大蛇。”我隐约好像看到有一段红黑相见的鳞片浮出了一下水面,这让我害怕地抱住了芳姐的腰。

芳姐的腰很细,隔着薄薄的白色衬衫,能被七岁的我给双手抱住,就像蛇腰一样。

“傻小子,说什么呢。”芳姐右脚支着地,停下自行车,伸手拍了拍我的头来安慰,“哪儿有什么大蛇,你看错了吧。”

“没有,我真的看到有条大蛇,就在芦苇下边。”我不信自己花了眼,但再看过去,静悄悄的芦苇荡中哪儿还有大蛇的影子?

至尊仙帝在都市  我有无数相亲对象  无敌从战歌开始  师父修仙不渡劫  全球轮回之我自带剧情库  豪门团宠  洪荒神界外传  再证巅峰  教反派大佬重新做人  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原谅这一生的不期而遇  我当风水师那些年  都市超级仙豪  大明第一太子  幻彩鬼影  一剑开天  至尊幽帝  三国从忽悠贾诩开始  超级特种兵之王  帝少撩人:闷骚老公太心急  

热门小说推荐
炮灰女配跑路了

炮灰女配跑路了

你见过这么离谱的穿越吗?仅仅是喝水呛到了自己的几秒钟就穿越到了小说里。这还不算,她居然穿越成了玛丽苏爽文中的炮灰女配。不仅资源被夺,还被诬陷,死相凄惨,而女主却拿着她的功法发扬光大。她可不干,拜师的那天就跑路了,还抱上了一个金大腿,原文中堪比bug的存在,也加入了唯一一个全员正常人的宗门。大师兄为母报仇,灭人满门,...

手握超市穿年代,糙汉福妻美又飒

手握超市穿年代,糙汉福妻美又飒

一心为事业的陈淼被人害死,带着自己的粮仓和姐妹的市穿越到了平行空间的年代。穿越即洞房,好在那个糙汉第二天离开,给了她适应的时间。有空间,有粮食,有用品,利用这些能力做一个三观端正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没想到空间居然因为她的贡献而升级。那就是她做的都对,这样更加的有底气。收拾小鬼子二狗子,给队伍准备物资。做了她上辈子一直想要做但是做不到的。胜利糙汉回归,福妻糙汉相爱斗法,谁能更胜一筹?...

大唐嫡长孙!

大唐嫡长孙!

关于大唐嫡长孙!贞观十八年,穿越成废太子李承乾之子的李厥,偷偷从黔州跑回梦寐以求的长安。然而,正当李厥在繁华的朱雀大街上闲逛之时,突然迎面撞上一个老头。从这之后,这个老头就整天缠着他,不是教他骑马,就是教他射箭。没事还老给他画饼,说等他死了将家业传给李厥...

朕靠宠妻续命

朕靠宠妻续命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关于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相逢意气为君饮他是令警校组五人敬仰钦佩的病弱老师,以此消瘦身躯撑起指路明灯。这话说的,咳,我可还活着呢。此恨绵绵无绝期那一天,身浸黑暗的正义之手于淤泥深处触碰到了不可思议的无暇并蒂之花。苏格兰离开组织。就拜托你了,波本先生。希君生羽翼,一化北溟鱼战力爆棚却又怂又怕死的天才少年很想把自我介绍语里的是个侦探改成是个废物,奈何家教过严,背负厚望的他必须成为侦探。我就是个连名字都普普通通的刚成年的兔崽子啊啊啊啊啊这种重任我担当不起啦呜成仁取义,黎明将临血与仇恨划破黑夜,爱与正义铸就黎明。一切都结束了。–没错上面相爱相杀的全都是他的马甲。柯学同人,男主但马甲有男有女,可以各自当成独立角色欣赏,且全部无CP。本文又名。最后叠个甲正文存在某些设定变更的可能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