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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赫尔墨斯(第1页)

沈听清是群峰之巅的忠实观众。

这份忠实,并非是精神上的,而是用真金白银一点点砸出来的。

山上的日子太过难熬,每次下山,回到数千平米的家中,沈大公子就会观看群峰之巅的比赛作为消遣。

如何让这份消遣更为有趣呢?

很简单,花钱。

能付费绝不白嫖,能打赏绝不发弹幕。

这是沈听清一直以来秉承的信条,也是这一份坚持,让他成为了万氏少数几个超高级VIP之一。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有点强迫症。

除非赛事时间重叠,否则无论是一阶场还是三阶场,只要有空,一场不落。

所以那天林间深夜对战帕察,其实并不算巧合。

如此频繁的观赛,让他对于群峰之巅的所有选手,几乎都如数家珍。

ID为赫尔墨斯的参赛者,来自大洋洲的一个岛国。

他和帕察一样,隶属于一家获得了秘境探索权的私人公司,平日里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

赫尔墨斯如今的战绩和被林间继承了成绩的帕察相同,3-0。

而且每一场都赢得干净漂亮,没有给对手留下任何机会。

不过和帕察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超凡能力。

林间看向沈听清的手机,上面是赫尔墨斯在群峰之巅的第一场比赛画面。

他的对手是一个浑身缠绕着火焰的光头大汉,那些火焰散发着恐怖的高温,以至于周边的空气都出现了隐隐的波动。

穿着一身休闲运动服的赫尔墨斯没有主动撄其锋锐,而是冷静地躲避着光头大汉的攻击,时不时的做出不痛不痒的反击。

似乎完全处于被动防守的状态。

如此缠斗了数分钟。

光头大汉突然找到了机会,猛地扑向了赫尔墨斯,青筋暴露的手臂随时准备撕裂眼前的敌人。

但赫尔墨斯突然消失了,就仿佛融化在水里一般,身形在空中淡去,荡然无存。

下一刻,这家伙就诡异的出现在了擂台上的另一个角落,衣袖中划出了一把锐利的匕首,朝着对手的后颈扎去。

血光亮起,那位不知道怎么就被偷袭了的光头巨汉直接被判负。

出于对参赛选手的人身保护,与灵域网络的链接直接被强行断开。

而后的两场比赛,几乎是如出一辙,开始之时,赫尔墨斯都是谨慎的躲避着对手的攻击。

而后,在某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瞬间,这个家伙就会突然消失,又出现在某一个地方,攻向对手的弱点。

神出鬼没,简直如同潜藏在阴影之中一般。

“赫尔墨斯聪明伶俐,机智狡猾,又被视为欺骗之术的创造者。”

“他是边界及穿越边界的旅行者之神,也是狡猾的小偷和骗子之神。”

“《荷马诗颂》里描述他为:多谋而狡猾,是偷盗者,是窃牛贼,是梦境制造者,是守夜人,是门口的潜伏者。”

这是关于赫尔墨斯的注解。

沈听清继续说道:“这家伙敢用神祇的名字给自己取名,恐怕也是觉得自己的能力与那位传说中的希腊主神有相似之处。”

“不过,就先前的比赛来看,他个人的近身战能力似乎并不强,令他能分出胜负的,是那把匕首。”

群峰之巅并不限制武器的使用。

正如同万氏所宣传的那样,灵域网络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无论你的武器是一把简简单单的烧火棍或者是由超凡者工坊打造的神奇武装,都可以被带入其中,展现武器本身的威力。

林间打赢帕察的那场,其实运气占了很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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