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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雄心壮志在我心(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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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在陈家冲靠近镇西的河道旁,传来了阵阵马嘶声,这里有一间马场,这家马场的主人便是陈家,马场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为马厩(房),二为训练场地,三为草料房,此时,陈龙庭正在训练场地上骑着一匹全身黑色的骏马,只见他不断策马狂奔,坐下的黑马却是不怎么听话,时不时会跳起来,浑身抖动,直想把他从背上摔下来,只让站在场地外观看的葛二蛋三人心惊肉跳。

此刻,在马背上浑身冒汗的陈龙庭却兴奋的大叫了起来。

“爽!今天倘若还驯服不了你,小爷就跟你姓了!”

说完,双脚用力夹住马腹,稳住身体,继续骑着黑马在圆形的训练场内狂奔了起来,这头黑马,是刀疤脸的坐骑,当时它被李老一拳给打晕了,现在刀疤脸已被陈龙庭打死,他的黑马就落到陈龙庭的手上了,而其他的马匹,也都被陈家接收了,当然,那些被歼灭的匪徒,他们的马匹却是死伤了一大半,这些死去的马匹,如今都被制成了腌肉,送到小镇内的各家各户手上,特别是那些有家人战死的住户,就分配的更多了。

当时小镇内的居民还有人反对,他们说那些死去的马儿应该也和土匪一样,都掩埋掉,而不是制成腌肉,毕竟如今这个年代,马匹就像战略物质一样,应该受到别人的尊敬,它们说没有错的,但陈老太爷却摇了摇头,只说了一句话,便让反对的人没了话语,这句话便是:

“这些马,不是战马!它们只是经过初步驯化的牲畜!真正的战马,是要经过血与火的考验,才会有被人尊敬的资格。”

三百多匹骏马,除去死伤的一百多匹,还剩下一百二十七匹,完全够陈家开一个马场,这些马都是体格强健的良马,任何一匹在市面上至少值一千块现大洋,而且这种战略物质还不一定买的到,要知道骑兵这个东西,早在春秋时期,战马已经被士兵们运用,甚至在未来百年内都是机动性极强部队,但随着机械化部队的诞生,骑兵就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或者以别的方式存在,例如骑警,但这一类兵种是不会消失的,在后世巴彦淖尔某边防团,还保留着华夏最后一只骑兵队伍。

却见训练场内,陈龙庭骑在马背上,大声喊着:

“架!”

连续骑了一个多小时,他总算把这头黑马给驯服了下来,再次跑了数圈后,便口中叫着:

“吁!”

让黑马慢慢停了下来,随后陈龙庭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然后抬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但这时却忽然听见场外的三个跟班大声惊呼。

“少爷,小心!!!”

听到他们的声音,陈龙庭瞳孔一缩,根据地上的影子显示,在他的身后一个黑影正飞速击来,当即,他便提起劲气灌输到脊背之中,同时口中大吼道:

“脊如钢!”

砰!!!

一双海碗大小的马蹄,瞬间蹬在了他的背上,发出一声巨响,这让陈龙庭浑身一震,却是没有飞出去,反而是在原地丝毫不动,然后迅速反身,抓住了黑马的缰绳,用上劲气,死死的拉住这头愤怒的骏马,同时伸出一只手摸着它的头,不断安抚着。

直到片刻后,黑马这才渐渐平息下来,陈龙庭这才再次抹了抹头上的冷汗,把黑马送到马厩内后,再次摸了一下它的头,看着黑马的眼睛开口道:

“你的性子还真烈!不过.....我喜欢!”

说完便露出了笑意,刚刚那一幕还真是惊险,马尥蹶子可是很凶猛的,在后世曾有人计算过,一匹体格强健的马,尥蹶子所产生的冲击力,超过一千磅!国外有一位动物学家在非洲草原曾亲眼目睹这样一件事,一只雄狮追逐一匹斑马,当狮爪就要抓住马屁股的瞬间,那匹斑马突然尥了个蹶子,两只马蹄蹬在狮子下巴上,雄狮当场被踢晕过去,那匹斑马趁机逃之夭夭,十几分钟后,倒霉的雄狮苏醒过来,下巴开裂,无法嚼咬吞咽食物,数日后活活饿死,这一招,不仅马会,驴、斑马都会。

讲到这里,陈龙庭忽然有所领悟....说完,原地起跳,双腿向着身后的青砖墙壁一踢,然后一个前空翻落地,却见,轰的一声!墙壁上顿时被印上了一双深深的脚印,见此,陈龙庭眼冒精光,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回身看着马厩内的黑马开口道:

“这招真厉害!我得给这招取个名字....对了!我一直忘了先给你取名字。”想到这里陈龙庭不由一拍脑门,见这匹马通体黑的发亮,刚刚跑起来犹如黑风,便笑道:

“从此以后,你...就叫【黑风】!而刚刚我使出的那招,就叫【黑风尥蹶】!”说完后,陈龙庭爽歪歪了,只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了!这么叼的名字也能想出来,顿时发出阵阵大笑,但黑风却是用前蹄刨着地,然后打了几个鼻响,十分鄙视的看着他。

我去!见黑风一副鄙视的目光看着自己,这让陈龙庭差点跳起来,这匹马太任性了!要不要那么叼啊?不过想一想也是,财叔他们曾说,黑风可是这一百多匹马里面血脉最好的!年仅四岁就是头马!以后训练得当,只怕成长起来会变成千里良驹。

同时陈龙庭看着黑风马屁股上的鞭痕,顿时心疼了起来,心中狂骂刀疤脸,这种垃圾人,用暴力来强迫坐骑,这种人不配骑马!现在黑风脾性这么烈,很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姚大炮,害的小爷我花费那么多时间!我擦!!!

自从前半个月马场在建立起来后,陈龙庭除了回宅子,吃饭睡觉,其它时间都待在马场,日日都和黑风培养感情,只为在他身上骑上一回,直到今日总算是达到目的了。

其实,马场有一百多匹马,他没有必要纠结在一匹马身上,但不知道怎么了,当初一见到黑风,他的心中便产生了一种特别的熟悉的情感,这种情感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当从财叔口中知晓,黑风只有四岁时,陈龙庭就知道了,这辈子,我的坐骑就是它了!他在百度上查询过,马的平均寿命是30至35岁,最长可达60余岁,而使役年龄为3至15岁,有的可达20岁,所以如果不出意外,黑风会伴随他至少十数年的时间。

看见又渐渐平静下来的黑风,陈龙庭笑着点了点头,这半个月来总算有效果了,以前它都不让我接近,更不用说,今日让我骑上它跑了接近一个时辰,当然,这个过程虽然不怎么顺利,但怎么说也算成功了!再说,来日方长嘛,小爷有的是时间和它慢慢磨。

说完,在黑风的马槽里添了点草料,陈龙庭便大步走出了马场,而外面等待他的三个跟班见他走了出来,则纷纷大声开口问道:

“少爷,你没事吧?”

见他们问自己,陈龙庭摇了摇头,心情十分开心,带着满脸的笑容朝陈家大宅走去,而身后的三人见他摇头后,又笑容满面,便知道他没有事了,说完便快速跟了上去,打算和少爷一起回宅子。

四人一同走向自家大宅,可是在路上却被一名蒙着面的红衣女子拦了下来,看见这名女子,陈龙庭一愣,心道,这不是.....黑林儿?那个义和团的将领,她在一个月前还曾和另外两人出力帮助陈家冲围歼响马,之后就在也没见过她了,这个女人和李老、学院的看门曹老头相比,更加神秘,这么多年来,陈龙庭还是第一次发现有这一号人。

对于义和团,陈龙庭是持有贬义态度的,要知道,他们这种势力,只会让人觉得可怕,可能初期目的是好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变了味道,他们和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只是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后者则是有着先进的阶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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