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九章 封狼居胥(第1页)

朱标看了眼快要昏暗下来的天空,就吩咐大军在山下安营扎寨,命令沐英领人推土增山,以便明日设立祭坛。

朱棣双目发亮不停的在朱标身旁诉说着他的激动,果然跟大哥出来就对了,像老二老三可就没有这个命封狼居胥了!

常遇春亲自去看着挑选合适的石头,还有祭祀用的牲口。

朱标这次出来也没用太过禁止喧嚣,只要不大声吆喝说些扰乱军心的话也就无所谓了,他们都得到了好处自然不会触犯军律。

所以外面又些吵杂,朱标也不在意,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难得大家放松一下,当然蓝玉还是要带着斥候在外巡视的,除了事情大军也有反应的时间。

看着眼前兴奋的朱棣,朱标也就乐呵呵的跟他喝了几杯。

朱标絮絮叨叨的念着:“封狼居胥,燕然勒石,饮马瀚海,大哥咱们都做一遍再走吧!”

朱标哈哈笑了两声说道:“那还有什么意思?老四,蒙古不会这么容易平定的,早晚还有一战,你要是有志向,那两个成就大哥留给你。”

朱棣一听眼睛就亮了,这次封狼居胥的主角是大哥,而不是他,班师回朝之后,天下传唱的事迹里估计蓝玉的名声都比他大,毕竟他这次也没做什么。

朱标看着朱棣兴奋的样子也很高兴,朱棣的天赋不需要多说,只要能压住他,朱棣就是皇室最锋利的宝剑。

兄弟俩都没有困意,就这么畅谈了一夜,第二天清晨,朱标在朱棣的帮助下脱下了甲胄,患上了太子朝服,头戴乌纱翼善冠,身穿赤色衮龙袍,前后及两肩各有金织蟠龙,腰系玉带,脚踏皂皮靴。

朱标刚开始都有些不习惯了,走路都感觉轻飘飘的。

走出去一看,哪些将帅们分明也是没有睡意的模样。

现在还是春天,绿油油的草地散发出迷人的气息,天空微微亮起,看着所有人期待的眼神,朱标就抬步向着山上走去,这座山其实并不高大,很快就到了山顶。

昨日就有人上山打扫过一遍了,否则这里可是乱七八糟的。至于霍去病立下的石碑也早就不知去向了。

朱标独自一人走到山顶俯瞰草原,背负着双手狠狠的呼吸了几下,心中顿生苍穹豪迈之感,想当年的冠军侯霍去病站在这里是什么感受呢?

就在朱标心中思绪万分的时候,祭坛已经搭建好了,面向中原而建。

朱标走上前在一座圆形的祭坛前庄重的的站好,常遇春亲自牵来青牛白马做为牺牲,把它宰杀,这些牺牲随同玉璧、玉圭、缯帛等祭品被放在柴垛上,由朱标亲手点燃积柴,让烟火高高地升腾于天,使天帝嗅到气味。这就是“禋祀”。

毕竟是出征在外,所以大部分都规矩就都简化了,朱标按照规矩做了下来,最后宣告上天此地被我收纳入汉家疆土,自此皇天后土为证。

又命人以一一记录下来,这些等班师回朝之后要交给礼部入档的,然后在例行刻石已记,立在这狼居胥山之上。

这就算是礼成了,等仪式完成之后,大家都兴奋之情也就平息下来了,连番征战的疲劳高涨,朱标瞬间就能感受到大军已经起了厌战之情,他们现在只想回家。

不过这也在朱标的意料之中,宣布下山休息,明日启程班师回朝!

剩下的就无须多言,大军直行浩浩荡荡,沿途的牧民看见就远远的避开了,狼群什么的亦是如此。

在现在的草原上,要是几个人就敢出门那是活腻了,每夜都能听到连绵不绝的狼嚎之音。

大军走的不太快,朱棣蓝玉沐英等人天天领着百骑出去游荡,倒也抓到了不少好马。

毕竟总能碰到数量众多的野马群,斥候发现后就会禀报大军,然后数千骑就会浩浩荡荡的去追堵。

耗费了十余天终于回到了北平,朱标也已经接到了数封马皇后的信件,都在催促他快点回来。

朱标安顿好大军后就领着将帅们进了北平,朱标出发后的第二日,刘伯温就拿下了北平,那些背叛了的世家大族也已经被拿下,就等朱标回来处理。

没有什么好说,朱标进城之后就宣布谋反之罪,罪无可赦,按照律法抄家灭族,四岁以下的孩童可以免死,其余一概不赦。

朱标进了北平就有的是公务要他处理,北元哪些王公贵族早就急不可待的等着了,大军的犒赏什么的也要朱标奏请朝廷。

燕云十六州的布防也需要朱标先安排,战死士卒的抚恤也要朱标亲自去落实、否则估计一个铜板都到不了他们家眷的手中。

朱标最先安排的就是趁着手上的人多,立刻派李文忠去妥善安置那些马匹,这可都是宝贝,足有近五万匹,有些是北元贵族献出来的有些是一路上抓到马群。

燕云之地是养马的好地方,自然要好好利用起来,蒙古黄牛被朱标安排送往南京,好好驯养无论是耕地也好吃肉也好,也都是宝贝。

最关键的就是军队的问题了,如今大军已经有些臃肿了,这些可都是难得的青壮,让他们在军中混着,还不如让他们回去生孩子耕地,大明现在最缺的就是人口。

不过这件事肯定不是朱标能下令解决的,没有朱元璋的旨意谁也无法放士卒归家。

朱标留常遇春刘伯温在北平,领着数万军队和那些王公贵族向着南京出发了。

他现在必须回南京了,也就是他地位特殊,否则哪里可以在北平耽误这么久还不班师回朝,早就被御史言官弹劾拥兵自重了。

一路上依旧是人烟稀少,朱标越看越觉得人口才是大明现在最重要的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土地兼并的问题了,而是地广人稀,大片的土地都没有人耕种。

这已经不是解散一些士卒能解决的问题了,朱标心情越发沉重,一路之上途径城池也是稍稍做了补给,跟当地的官员交谈几句,就快马加鞭回了南京。

…………………

师父修仙不渡劫  从异界开始的诸天旅程  我有无数相亲对象  重生之殿下爱上我  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曼陀罗的花期  都市超级仙豪  原谅这一生的不期而遇  三国从忽悠贾诩开始  再证巅峰  我当风水师那些年  至尊仙帝在都市  我在天庭当农夫  从将夜开始的诸天行走  豪门团宠  从今天开始每日签到  幻彩鬼影  一剑开天  洪荒神界外传  超级特种兵之王  

热门小说推荐
我躺平汉,漂亮老婆不肯离婚

我躺平汉,漂亮老婆不肯离婚

陈帅重生了,以前的他是个好吃懒做的躺平街溜子。赚钱养家,却成为漂亮媳妇的责任!闺蜜抓紧离婚吧,我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都是你付出什么时候是个头呀!老丈人你也不出去听听,别人怎么说你的,五大三粗的大男人让你养着,你能接受,我可丢不起这个人,你要是不离婚,我就没有你这个女儿!丈母娘无奈的翻着白眼,深深叹息...

趋吉避凶,从天师府开始

趋吉避凶,从天师府开始

穿越了,还入了道家圣地天师府修行。雷俊这个开局不错。入门晚,开始修行晚,根骨平庸,修炼缓慢。雷俊这有点不妙。趋吉避凶,签运预告未来,选择决定人生。雷俊我的金手指很给力啊。上签得五品机缘一道,隐秘而动,无后顾之忧,吉。雷俊这个好,还有没有别的?下签未得收获先遇大灾劫,身陷险境,死伤难料,凶。雷俊很好,我选上签。一次次选择,一天天修行。多年以后,雷俊再回首,自己已无敌于世,永生不灭。...

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

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

关于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直男猫系alphaX疯批蛇系enigma猝死后,沈知然绑定系统,成为一本烂尾文里的炮灰alpha。做任务途中,沈知然跟朝夕相处的反派谈起恋爱。高岭之花反派清冷绝美,在他面前粘人又听话,虽然爱强制,但沈知然只当老婆在乎他,越发觉得甜蜜。但反派的马甲一个个掉落,沈知然意识到对方很不简单。订婚前夕,他更是发现,自己捧在手心里的omega老婆竟然是enigma!沈知然跑啊!沈知然提出解除婚约。反派笑着答应,然而下一刻,视线却陷入黑暗。再醒来,沈知然发现自己双手被锁,矜贵清冷的青年环着他的腰,冰冷呼吸紧贴耳侧,病态偏执分开?除非我死。重生后,江珩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掐死沈知然,却发现沈知然躯壳里换了个灵魂。新的沈知然会给他包扎伤口会带他看星星,逗他开心明明脆弱却保护他喝醉后会软着声说喜欢。江珩改主意了。他要沈知然的爱。如果沈知然不给,那就不择手段。爱上为止。...

温柔瘾

温柔瘾

分手三年,再见面时,是在公司的团建上。慕北川搂着一个言笑晏晏的女孩,这是我的女朋友。我心如刀绞,却笑着举杯祝福。本以为这颗经过打击锤炼的心脏早已经无孔不入,直到慕北川将我堵在墙...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