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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恶龙起源(第1页)

原来,这里的霍家本不姓霍,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才隐姓埋名。

当初,因“霍”字有“活”的谐音,这才改姓了霍。

他们祖上世代研习夺龙术,虽然此功极度危险,但为了躲避追杀,与仇家抗衡,才不得不学。

到了霍云这一代,虽然改了姓氏,隐居在莲花镇,却还是整日提心吊胆,唯恐有一天被仇家寻到,于是便强迫孩子修炼夺龙术。

所谓夺龙术,乃是弃龙之魂,夺龙之力。

这门功夫本是姜太公所创,其书中言道:“诸天之内,凡是水聚之处皆行龙气。众龙之中,唯井龙神最弱,其力可夺也!”

欲得井龙神之力,需在每夜子时,站在井口,向井中打足一百拳或一百掌,并默念夺龙咒。

等修炼到第九十天,眼前开始出现幻象,阴阳难辨。

如果恐惧,则神魂皆被井龙反噬,当场就要毙命。

若是分心念错咒语,则邪龙神入体,从此疯疯癫癫,半人半龙。

如能够克服困难,打足百日,一掌或一拳便能将井水击出井口,则大功告成。人一旦得了龙力,掌风便可至百步之外,杀人于无形之中。

只是,那口井的井水从此浑浊不清,再难饮用。

霍家祖上就是凭借这样的武功,才杀出一条血路,活了下来。可见仇家的势力强大,非同一般,但是具体是谁,那霍云却不愿提起。

倾城也不便多问,只是听他继续讲下去。

霍云原有六个儿子,因修炼夺龙术未成,疯的疯,死的死。如今,就只剩下霍飞扬这一个子。

当初霍飞扬练习夺龙术时,霍云已只有一子,死活不肯答应。心想:“即便是被仇家训到,杀个精光,也绝不再叫孩子练这邪功。”

只是那霍飞扬,不通咒语,不按时间,在井口一阵乱打,竟练成了神功。

霍云等人虽然深感费解,不过,这毕竟是好事,还特意请了全村人大喝一顿。

霍云想到痛处,不禁老泪纵横。自责道:“若是我白天不打那孩子,也许他就不会和别人决斗了!都怪我!都怪我!”

说着竟抽起了自己嘴巴。

众人连忙劝解。

倾城道:“难到霍飞扬练成了神功,却还打不过那些走火入魔的人吗?”

霍云连连摇头,道:“山上的那几个怪物,大多是我的骨肉,他们被邪龙神入了体,现在已是满身的龙鳞。往直白了说,他们不是人,是邪龙。”

倾城喃喃道:“邪龙?”

霍云已泣不成声。因为他知道,人是绝对无法战胜龙的。龙的强大不单单是因为它的力量,还有它的速度、它的格斗技巧、它的反应能力、它的祁门遁术和一身刀枪不入的鳞片,无不是它轻松战胜人类的资本。

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人能降住恶龙,那他一定认为是无量。因为那和尚,已经用事实证明过一次。所以他现在只能默默的祈祷,祈祷无量能够救回自己的儿子。

倾城知道那邪龙不好惹,也不敢带人去营救。默默的底下了头,心想:“都怪自己一时冲动,当妹妹的竟然打起了哥哥!”

此时,救星一般的人物已经回来,不过仍旧是空手而归。

其它小组也都分分回到寺院,只不过大家都空着手,更无消息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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