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27 章(第1页)

医院距离秦家不是太远,故而沈以则没有开车,两人手牵着手走在路上。

这是父亲死后,秦桑第一次被人牵着手走回家。

沈以则的手掌心很暖和,明明天气很冷,秦桑却从心底里感到温暖。

一路上,秦桑贪恋的望着被牵住的手。

他想,要是这条路能一直走下去就好了,要是这个人能一直牵着他的手就好了,要是……他们能一直在一起就好了。

但理智告诉他,这不可能,沈以则是秦宁的,从身到心都是秦宁的,他不过是个替代品,不过是个假货,不过是秦宁为了拿捏住他的棋子……

心脏传来丝丝抽疼,秦桑心疼这个叫沈以则的男人,他不想让他遭到秦宁的伤害,不想看他难过伤心的样子。

“下雪了!”

秦桑鼻尖发酸,红着眼眶,抬头,伸出手,冰凉的雪花落在手心,瞬间就被融化了,他的手心还残留着沈以则的温度,暖到那雪花刚落到手心就变成了一滩水。

这是今年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陪在他身边的男生拉住他的手,含情脉脉的看着他,用温柔的语气跟他说:“每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我们都一起看好不好?”

秦桑像是中了魔咒,鬼使神差的点点头,他说:“好,只要你愿意,我陪你看。”

男生听到了肯定的答案,暖心的把人抱在怀里,一遍一遍的亲吻着他的额角。

秦桑知道,自己沉沦了,沉沦在他的怀抱里。

这一刻,时间要是能停止该多好啊。

路过烧烤摊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很大,那家烧烤摊味道应该不错,还有很多人。

秦桑没有体验过那种在烧烤摊里,仰面喝着啤酒说笑话的生活,他也想任性一次,就这一次就好了。

所以,他壮着胆子拉着沈以则蹲坐在烧烤摊边上,天冷的很,还下着雪,可一点儿也不影响这里的生意,烧烤摊的老板跟他们说里面还有外面的桌子都已经坐满了,可能要等很久才能轮到他们。

秦桑想吃得很,第一次跟沈以则撒娇,他说:“我们买了蹲在一边吃好不好,我想吃!”

沈以则宠溺的捏着他鼻子,骂他是小馋猫,但他还是挤到人堆里,挑选了一些烤的快的蔬菜和肉串儿,借了老板的烧烤架亲自给他烤。

店里人太多,老板忙不过来也就随他们去了,给钱就行!

秦桑站在树下,出神的盯着那个为他烧烤的男生,棚子上面已经落满了一层层白色的雪花,今天这场雪下得很大。

冷,是真冷。

暖,也是真暖。

趁着沈以则做烧烤的时间,秦桑去买了两杯奶茶,他裹着衣服蹲在路边,怀里抱着奶茶,乌黑发亮的眼睛一刻也不舍不得离开他忙碌的身影。

沈以则在为他做烧烤。

沈以则原来还会做烧烤。

这个男生是真好,秦宁要是能好好爱他那就更好了。

如果秦宁能够改邪归正,好好对待沈以则,好好爱他,秦桑一定打心底里为他们祝福。

秦桑心里很清楚,沈以则不该成为他们兄弟之间争论的筹码,也不该成为秦宁为了往上爬踩着的阶梯垫脚石,这样好的男生就该被好好的珍惜。

两串儿还冒着热气的烤面筋摆在秦桑眼前,将他飞出体外的魂魄给拽了回来。

沈以则脸上有些黑灰,秦桑连忙伸出被奶茶温热的手轻轻的帮他擦拭,“瞧你,都弄脏了。”

沈以则憨憨的笑了下,把自己沾着黑灰的脸贴在秦桑脸上也蹭了蹭,“那就一起脏吧。”

“还别说,蹲这儿吃还挺浪漫的,以前我也没体验过这样蹲在路边吃烧烤,头一次呢。”沈以则侧着脸看着蹲在那儿心上人,笑的有些傻,“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开心。”

一直觉得秦宁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如今看来也不全是嘛,他还会撒娇跟他要烧烤吃,还会蹲在这到处是雪花,到处都是啤酒瓶子的地方吃烧烤,这样的他多可爱啊。

面筋烤的口感很好,但是没什么味儿,除了孜然和那些胡椒粉,清淡的很,“其他的可不可以加点辣椒粉啊?”

“恩?你不是不吃辣么?”沈以则疑惑的看他一眼,自己倒是吃的挺开心,嘴上还沾了点辣椒粉。

恋爱从做同学开始  缺德小猫攻了虫族战神!  泼辣夫郎的小饭馆  穷凶极饿[美食]  吾妻又双叒叕把我忘了  分手后,他没忘旧情!  实心眼  洪荒女团随我终结末世  于是我去了斗罗  拜托,我真不是修仙大佬  偏我临风  重回1982  快穿之大佬教你做人  一口大锅闯仙路  死对头A嘎掉的第八年  九千岁的团宠小妖精  从僵尸先生世界开始  盛世医妃她又美又飒  一念情深如许  强制攻略[穿书]  

热门小说推荐
婚色旖旎,霍总他忽然天天回家

婚色旖旎,霍总他忽然天天回家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

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

关于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黑道大哥陪媳妇儿打扑克小弟送来了药,谁知道吃下一下把自己送走了意外穿越,还有楚楚可怜的嫂子要照顾嫂子以后有我在,就不会有人在欺负你峰儿,嫂子有你真好峰儿,嫂子又给你寻了一个好人家峰儿,你看这个女子怎么样不不不,嫂子,有你就够了...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

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

关于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双洁萌宝甜宠第一次,这个女人丢下一沓厚厚的银票一走了之第二次,这个女人丢下一张技术不太行的字条一走了之墨司冥从来没有被这么羞辱过!他发誓,不找到那个女人将她剥皮抽筋誓不为人!!沈云是女扮男装的北凉将军。五年前她第一次入都,结果不知是谁想把自己闺女强塞给她,竟然给她下了那药性霸道的催情香!她正担忧身份曝光,谁知就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不要钱的男人!!反正她以后也不可能嫁人,再加上父亲对自己后继无人这事整天耿耿于怀,所以她不如就白捡个男人借个种吧。没想到这真的有后了,父亲又气得火冒三丈!!哎,男人的心海底针五年后,沈云入都述职,每晚睡前三省己身一碰到墨王要小心!二碰到墨王要谨慎!!三碰到墨王要束胸!!!...

婚心叵测

婚心叵测

简介鹿笙冲喜给温霁沉后,结婚一年从未相见,他只从别人口中得知那是一个温婉知性的女人。直到第一次见面,温霁沉对她的评价是,死装。第二次见,温霁沉再次评价,脸上戴着一层厚厚的面具。一年后的某宴会上,记者罕见的看着温霁沉拉着一个漂亮女人的小手。正要去采访,男人大大方方的拿过话筒示爱,这是我夫人。记者?那个死装女,面具女去哪了?看到温霁沉越来越深邃的眸子,一侧的女人笑得开心,原来你之前都是这么黑我的?温霁沉旁若无人的哄着,下面的记者好好好,小夫妻play的一环罢了!...

幼崽生存法则

幼崽生存法则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