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托尼,我听说你昨晚在墨菲庄园过的夜?”这天唐宁正在吃下午茶的时候,马克西忽然凑了过来问道。
“你听谁说的?”唐宁反问道。
“我还用听说么?这事儿现在在新奥尔良都传遍了!托尼,我是真没想到,那么多人盯着的墨菲夫人,居然被你搞到手了,怎么样、昨晚的滋味如何?”马克西涎着脸问道。
“去、去、去,少打听!”唐宁不耐烦的挥挥手道,因为他已经反应了过来,这件事肯定是妮可故意让人传播的,否则不可能流传的这么快、这么广。
马克西刚开始一愣,随即就反应了过来:“对、对、对,现在她既然是你的女人了,我的确是不该问!”
随后岔开话题道:“其实我今天来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跟你告别,明天我就要坐船去伦敦了!”
“这么着急去娶你的女伯爵啊?”唐宁打趣道。
马克西解释道:“哪是我着急,是伦敦那边着急,昨天刚刚给我家发的电报,正好明天就有船,所以父亲催我过去,因为下一趟船就得半个月以后了!”
“好吧,那我明天去送你!”唐宁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
没想到马克西却摆摆手道:“不用了,一看你桌上这张《哈姆雷特》的戏票,就知道明天你肯定已经答应了墨菲夫人去看戏,所以啊你还是去陪美人看戏吧,不用送我了!”
不得不说,马克西这家伙虽然好色了一点,但是对朋友还是不错的,于是唐宁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好吧,那等你回来我去接你!”
临走的时候马克西又提醒道:“对了托尼,你最近要小心那几个追求过墨菲夫人的家伙,尤其是那个雷蒙德--克里斯托,我听说他因为这件事特别恼火,而且他的脾气你也知道,小心因为这件事报复你!”
“放心吧,我会注意的!”唐宁点头答应道。
穿越之前唐宁以为欧美的上流社会在欣赏歌剧、戏剧、芭蕾舞剧的时候都会特别绅士、正襟危坐、不苟言笑,但通过上次在百老汇看《银色国王》和这次陪着墨菲夫人看《哈姆雷特》之后,唐宁才发现原来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人家看这东西就跟咱们民国看京剧似的,谁可能一直正襟危坐的看你表演啊?
其实这就是一个大型的社交场所,大家聊聊天、喝喝茶,顺便听一下戏,台上的演员就跟背景音似的,起个烘托气氛的作用。
再通俗一点的比喻就是年三十即便打麻将也得开个电视放春晚,看不看是一回事,起码得放出来有这么个气氛。
当然了等到赵本山出来的时候,大家会放下牌局去看小品,这里也一样,当“TOBEORNOTTOBE”这段经典台词出来的时候,大家也会暂停聊天,看一会儿,然后鼓鼓掌......
而唐宁和妮可今天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看戏,而是要加深大家对两人关系的“误解”,基本上算是这个时代的“官宣”了......
在回去的路上,唐宁忽然想到了马克西的提醒,于是向妮可问道:“妮可,雷蒙德那家伙是不是之前追你追的特别凶?”
妮可斜睨了他一眼:“怎么?害怕他因为这件事报复你?”
唐宁给了一个这种情况下所有男人都会说出的答案:“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会怕他?就是想确认一下,免得他哪天忽然针对我,我却还不知道原因!”
妮可点点头答道:“没错,他的确是最疯狂的那个,否则我也不用恳求托尼你来帮忙,而且不光是他,还有格雷格--雷纳,丹尼尔--史蒂文斯和伍迪--维里卡,所以托尼你这次的麻烦可是不小哦!”
“麻烦我倒是不怕,但是光有麻烦却没有报酬......”
还没等唐宁把话说完,妮可忽然凑了过来,在他唇边吻了一下,然后问道:“这个报酬够么?”
唐宁愣了一下,然后反客为主道:“这点怎么可能够!”随后一把将妮可拽进了怀里。
随后车夫加里在外面轻声对马说道:“老伙计,跑的慢一点,现在车厢里面很颠簸......”
与此同时,刚刚唐宁提到的雷蒙德正在向管家问道:“你说托尼--唐宁那个小家伙不但前天晚上在墨菲庄园过的夜,而且今天还跟墨菲夫人一起去看戏了?”
管家点点头答道:“是的,主人!”
“妮可她怎么会喜欢上托尼这种小家伙,这不正常啊!会不会拿他来骗大家?”雷蒙德喃喃自语道。
“主人,我觉得墨菲夫人可能是觉得唐宁先生绝对不会侵吞她的家产所以才跟他在一起的,因为他跟弗里克先生的亲戚、佐治亚洲的霍华德小姐非常要好,所以......”管家猜测道。
雷蒙德点点头答道:“恩,你说的有道理,所以妮可才会挑中托尼这个小家伙,也只有这种小家伙才会被她哄骗到陪她演戏。”
可惜雷蒙德只猜到了前一半,之后的剧情走向就完全偏离了他的推演,因为当听到加里大喊“主人,墨菲庄园到了!”这才被停止蹂躏的妮可,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气呼呼的对唐宁说道:“看来我失算了,你跟其他男人也没什么区别!”
唐宁也是一边整理衣服一边答道:“这可不怪我,刚才可是你先主动的,如果我再没点表示,那还是男人么?”
“难道这样就证明你是男人了?”妮可质问道。
唐宁想了一下,然后答道:“额,说实话并没有完全证明,你应该也知道,我还没有发挥完全!”
原本唐宁以为妮可会气呼呼的白自己一眼,然后下车,没想到她在整理好衣服之后,忽然轻声说道:“要不今天晚上给你个机会彻底证明自己的机会?”
PS:发现最近写美国早期的小说好多啊,不算我这本,推荐位上还有《重生美利坚淘金时代》、《狂野北美1846》和《开局推演,美利坚大亨》,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老书《北美1776》。
小尾巴 斗法 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 阴影誓约 妖尾之念随心动 她们都说我旺妻 废土何处是桃源 神尊奶爸 天道阴阳先生 摩诃大圣 大国黑科技 重回1987当首富 从长生开始修行 大屹武夫 山村神医从传承开始 友人以上恋人未满 率土控号手 恐怖复苏.举世无敌的他竟然真的只想做好事 关系契约 误前尘
陈帅重生了,以前的他是个好吃懒做的躺平街溜子。赚钱养家,却成为漂亮媳妇的责任!闺蜜抓紧离婚吧,我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都是你付出什么时候是个头呀!老丈人你也不出去听听,别人怎么说你的,五大三粗的大男人让你养着,你能接受,我可丢不起这个人,你要是不离婚,我就没有你这个女儿!丈母娘无奈的翻着白眼,深深叹息...
穿越了,还入了道家圣地天师府修行。雷俊这个开局不错。入门晚,开始修行晚,根骨平庸,修炼缓慢。雷俊这有点不妙。趋吉避凶,签运预告未来,选择决定人生。雷俊我的金手指很给力啊。上签得五品机缘一道,隐秘而动,无后顾之忧,吉。雷俊这个好,还有没有别的?下签未得收获先遇大灾劫,身陷险境,死伤难料,凶。雷俊很好,我选上签。一次次选择,一天天修行。多年以后,雷俊再回首,自己已无敌于世,永生不灭。...
...
关于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直男猫系alphaX疯批蛇系enigma猝死后,沈知然绑定系统,成为一本烂尾文里的炮灰alpha。做任务途中,沈知然跟朝夕相处的反派谈起恋爱。高岭之花反派清冷绝美,在他面前粘人又听话,虽然爱强制,但沈知然只当老婆在乎他,越发觉得甜蜜。但反派的马甲一个个掉落,沈知然意识到对方很不简单。订婚前夕,他更是发现,自己捧在手心里的omega老婆竟然是enigma!沈知然跑啊!沈知然提出解除婚约。反派笑着答应,然而下一刻,视线却陷入黑暗。再醒来,沈知然发现自己双手被锁,矜贵清冷的青年环着他的腰,冰冷呼吸紧贴耳侧,病态偏执分开?除非我死。重生后,江珩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掐死沈知然,却发现沈知然躯壳里换了个灵魂。新的沈知然会给他包扎伤口会带他看星星,逗他开心明明脆弱却保护他喝醉后会软着声说喜欢。江珩改主意了。他要沈知然的爱。如果沈知然不给,那就不择手段。爱上为止。...
分手三年,再见面时,是在公司的团建上。慕北川搂着一个言笑晏晏的女孩,这是我的女朋友。我心如刀绞,却笑着举杯祝福。本以为这颗经过打击锤炼的心脏早已经无孔不入,直到慕北川将我堵在墙...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